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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牛刀:发改委的数据无法判断房价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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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15:5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房价走势而言,发改委的数据只能提供参考,而不能作为依据。我们在研究发改委的数据时,一定要结合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面反映出来的新问题,正确把握房价走势。

发改委的数据相对2006年而言有所进步,主要是分了层次。2006年是大一统,现在分了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但是,房价走势包括三个数据,除了均价以外,还有新房存量和日均成交量,离开了后两个数据,仅仅只谈成交均价的同比和环比,对市场而言,缺乏科学性。

今天出台的发改委数据也很明显,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下降0.4%,涨幅比11月低0.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而发改委却不公布全国房价究竟是多少?在不公布房价的基础上谈同比和环比,就像根本没有看见树木,就在说树和树涨了多高,降了多少。其实,全国住宅平均价格没有什么不可公布的,只有在公布房价的基础上,各城市之间才会找出原因,正确预判后市。

所以,发改委的数据只是告诉市场,房价降了。但是,这个意义对于市场也是滞后的,因为市场层面早已反映出房价降了,有的城市大降,有的城市微降。市场更关注的是房价下降的深层原因和未来的走势,以决定即将采取的策略。对政府而言是增加土地供给,还是减少土地供给;对开发商而言是降价促销,还是延缓推盘进度;对买房人而言,究竟是该买还是再晚一点出手。事关市场实际,而发改委的数据却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有意义的参考。

也许很多买房人士,包括大量的业内人士,对同比下降0.4%感到莫名其妙,不可理喻。何故?一个简单的原因就是这个数据本身的大一统,不具备参考意义。我们在市场层面接触到的资讯比这具体详实得多。你看,大家十分关注的新房价格,发改委12月份数据是这样的:

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下降0.8%,涨幅比11月低1.0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7%,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住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分类型看,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6%,环比与上月持平。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下降0.9%,环比下降0.6%;高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1%,环比下降1.6%

分地区看,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银川9.1%、乌鲁木齐5.3%、西宁4.9%、海口和贵阳均为4.5%等;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1个,主要城市包括:深圳-18.1%、广州-9.4%、南京-5.8%、重庆-5.2%和厦门-4.4%等。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4个,包括:锦州0.3%、兰州和九江均为0.2%、南昌0.1%;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50个,主要城市包括:广州-3.1%、长春-2.6%、南宁-1.9%、石家庄-1.8%和贵阳-1.7%等。

90平方米及以下新建住房销售价格比上月上涨的城市有10个,主要城市包括:兰州0.9%、重庆和南昌均为0.2%等;价格比上月下降的城市有45个,主要城市包括:广州-3.5%、石家庄-3.3%、南宁-2.9%、青岛-2.0%和济南-1.6%等。

通篇数据看下来,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或者银行,都会感到与实际市场情况不符。我们无法琢磨0.4%的同比降幅是个什么概念,就深圳而言,与同比18.4%的降幅是个什么关系?全国的房价走势对单个城市有什么影响?越看越觉得是雾里看花。所以,还是建议发改委能够在房价统计的数据发布上,能够更科学一点,为市场提供一点有用的东西,也让买楼人士觉得有点参考价值。

最好的办法,是大体再分一个区域,一线城市单列,长三角,珠三家、环渤海、华中、西南、华北等,与新房存量和日均成交量一并发布,可能更科学一些。

沙发
发表于 2010-4-29 16:06:32 | 只看该作者

发改委主任的发言真是太有水平了!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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