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公司处理人事问题时发生了一个情况,请有经验人士指教: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聘请了两名高级营销总监(香港),当初谈的合同为月薪2万元,其间公司多次组织培训均签署了培训合同,如在培训期结束六个月内辞职,须赔偿每人的培训费3000多元。 后期发现公司内部多个弊端均有其2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总裁震怒,要求辞退2人,但是由于2人并无明显违纪,也未处犯人事合同中的的辞退条款,所以无法辞退,而且在合同中也写明在职期间工资2万元,如果调动职位也不能变化,2人业务辞职意向,多次面谈都以失败告终。 另外,总裁要求在二人退还培训费的基础上辞退,但上班的工资照发,人事部开了一天的会也没想出解决方案~求个位大侠帮帮忙,也不枉小弟辛勤的在家园中耕耘。 如问题解决成功,小弟必定每日在家园内发帖不断、回帖不倦,以报个位大侠送碳之恩,跪求等待中!!!! [em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