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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ubb#企业家 你有自己的私人顾问吗?
“2+1治理结构”理论是我2003年提出的一个企业治理结构模型,“2+1”的概念就是“决策体系”、“执行体系”加上“幕僚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的治理结构基本都是由“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两部分构成,我把它称为“二元治理结构”。“二元治理结构”的优点是流程简单,缺陷是决策失误性高,在规模小集权度高的企业,二元治理结构有其积极的一面,可以帮助企业迅速成长,但企业一旦成规模,二元治理结构就会限制企业发展,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在二元治理结构基础之上增加一个“幕僚体系”,构成一个新的三元治理结构,我称之为: “2+1治理结构” 这个新结构的提出,不但在理论上打破了传统管理架构的束缚,而且可以一下解决许多规模化企业面临的治理结构难题。“幕僚体系”的概念,对于政府部门、学校、团体、社区甚至个人都有非常的积极意义。
“幕僚体系”的作用就是从专业的角度来支持决策体系、评估执行体系。在“2+1治理结构”的模型中,“幕僚体系”是服务于企业的董事会或企业家个人的,建议作为企业非序列组织,这种安排是总结了中外幕僚机构的建设经验得来的。
对于大型企业,股东方可以单独投资,设立一个研究机构型的幕僚组织,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中小私营业主,也可以通过通过聘请私人顾问的方式,获得决策建议支持。
企业采取“2+1治理结构”,建立幕僚体系的价值和意义在于:
1、 维护了企业所有权和决策权的统一。“2+1治理结构”是在维护和巩固所有者权利基础上提出的,幕僚体系从本质上是一个信息体系,而不是干涉体系。
2、 解决了企业采用传统方式引入人才的各种矛盾,使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方便的聘请各种知识结构的人才为企业服务,而不用再操心什么位置、作用、其他员工情绪等等问题。
3、 采取“义”、“法”结合的手段解决业主对幕僚的信任问题,更加贴近国情便于操作。
4、 决策幕僚的引入,提高了企业决策者的决策质量。
5、 决策幕僚和执行幕僚的职能区分,使职业经理人更容易进入家族企业。让职业经理人在家族企业中,有可以平等讨论交流的对象,是最大限度发挥职业经理人作用的有效途径。
6、 执行幕僚提高了对职业经理人能力和道德水准的要求,让那些没有真才实学的当代南郭不能凭一点“口才”蒙混入职,给企业造成危害。同时,也为真正有才能的人提供机会,让他们减少进入新企业所面临的传统阻力。
7、 便于稳定企业员工队伍,“2+1治理结构”使执行体系和幕僚体系形成一个双螺旋的稳定结构,在企业扩张时期,这种结构是最佳的。
8、 “2+1治理结构”可以让企业从封闭中走出,融入市场,扩大企业的社会资源接触面,让企业更加健康的成长。
幕僚一词源于中国的幕府,幕府制度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具有深远影响的用人制度,大约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门客制度,在秦、汉时期逐步确立,那时一些士大夫都接受或礼聘一些有专长或名望的人留在自己身边,如有名的平原君、信陵君都号称有食客三千。清代大学者袁枚曾谈过:“古名士半从幕府出”,唐代大诗人李白、杜甫都曾有过从幕的经历。
“师爷”是对明、清官僚幕府中幕友的一种社会尊称,在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中,地方官的幕府在实际政治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幕府却不是国家正式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而是地方官个人出资聘请专门人才襄理政务的非官方机构。由于中国传统以科举取士,考试内容是儒学经典、八股文章,所以官员大都缺乏治理一方必须具备的"刑名"、"钱谷"等行政知识,因此不得不聘用各种"师爷"。师爷在幕府中为幕主或出谋划策,参与机要:或起草文告,代拟奏疏;或处理案卷,裁行批复;或奉命出使,联络官场。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晚清的曾幕(曾国藩幕府)、李幕(李鸿章幕府),是中国近代幕府的最后辉煌,它们产生的作用都对当时的国家政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李鸿章还曾聘用数名外国人作幕友,这些外国人在他的幕府中被聘作顾问、教习、海军军官、舰长、仓库管理员、制造局帮办、军事教习,甚至他的外交谈判代表,他们都遵从中国幕义的传统,从幕期间视李鸿章为主人,忠心为他服务。
民国以后,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官吏制度被效仿西方的各级政府、议会、司法体制替代,传统幕府这种个人色彩浓厚的佐官体制也失去了其生存的基础,而在中国政治生活当中跟随消亡。
值得当代中国人深思的是,在幕府从中国政治生活中消失的时候,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却借鉴了中国这种政治安排,发展起具有他们国家特色的幕府政治和社会幕僚服务行业。如1939年9月8日,罗斯福总统依据议会通过的《政府改组法》而颁布的8248号总统令,正式确立了总统办事机构的组成与功能。现在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咨询公司也多是在上个世纪上半叶创立的。
在现代世界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和部分企业当中,幕府的影子已经随处可见,政治家和企业经理人聘请私人顾问来协助自己决策是一种被广泛认同、采用并职业化的制度。在现代西方国家,具有中国传统幕府职能的机构被称为幕僚机构、传统幕府中的“师爷”、幕友被冠以顾问、助理、研究员等新名称。
在美国,根据罗斯福总统颁布的8248号总统令,一个总统竞选成功后,马上会成立自己的幕僚班子,一般被称作“白宫班子”(White House Staff),由一系列高级顾问机构组成。其正式名称为:“总统办事机构(The Executive Office of President)”,职责是协助总统履行任期内的事务,我们耳闻目熟的美国白宫办公厅主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新闻秘书等都属于这个班子。但服务于这个机构的显赫者不是美国政府官员而是被客气的称为“白宫官员”,是总统私人顾问,他们由总统直接任命,不须国会、法院等任何机构批准。近年来在美国,总统办事机构和政府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此消彼长,演义者当代西方社会的新的幕府政治。
我国的政府部门中虽然没有明确幕僚机构,但像国务院体改委、社科院、等机构和一些省部委的政策研究室、参议室等都属于佐官性质的幕僚机构,但由于体制上的问题,他们的作用发挥不如西方国家显得更加直接和透明。值得注意的是,最近,除了体育和一些重大工程开始有外国专家以顾问形式介入,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尝试一些改革,吉林省在国家公务员体系之外,开始建设由专家组成的以咨询职能为主的政府雇员队伍,长春市更开始逐步为市政府部分领导聘请私人顾问,北京市政府也正式聘请了一些在京的外资企业负责人作为政府经济顾问,美国总统经济顾问约翰•拉特里奇博士日前接受了海淀区政府的邀请,成为海淀区区长首席专家顾问。
相信,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逐步深入,更多的专业人士将会逐步以政府顾问形式介入中国的当代政治生活中,并发挥重要的影响作用。
在世界各发达国家,咨询顾问产业非常发达,政府、企业、私人都是他们的主顾,顾问服务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有严格的行业管理,发达国家的顾问都把职业道德和客户利益置于一切行为之首(这一点同我国过去幕业的行规也是完全符合的),企业可以放心大胆的将各项工作外包给顾问公司,其经营活动中基本离不开顾问公司的辅助。
部分大型企业中除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的咨询师来为企业提供服务,也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为决策者或管理者服务的幕僚机构。它略不同于政府幕僚班子的概念,企业根据其规模和行业特点,幕僚机构和人员在形式上有更多的灵活性,更强调幕僚职能人员的职业行为规范。企业负责人往往直接聘用的各类专职幕僚人员,如专务董事、高级顾问、特别助理、研究员等,企业中的幕僚主要职责是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决策论证和代表负责人执行检查职能。
我们通过以上分析发现,现代社会中,幕府机构并没有消亡,而是具有了更广的服务面和更丰富的存在形式,现代无论政府和企业的幕僚机构其具有的共同特征有三点:
一是只对负有决策权的个人负责;
二是由专业人员构成;
三是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和企业直线机构之外。
由这三个特点,我们不难看出,其根本精髓依然保留了中国传统幕府的特点。
从业人员的普遍道德水准,是维护企业幕僚体系正常运作的基础,有专家提出,“2+1企业治理结构”能否为企业普遍接受、实施,关键在于如何规范和监督企业幕僚体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由于目前“信誉缺失”是一个让人们普遍担忧的社会问题,在一个缺乏信誉监督体系的社会,强调并保持一个行业的职业信誉,确实存在一定挑战,我在研究“2+1企业治理结构”时,这是一个始终被思考的问题。
“2+1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幕僚体系,在一定意义上是效法、改革、发展了我国历朝的幕府制度,那么,幕府是如何看待从幕人员道德问题的?我们看古人对“良幕”的评价标准:
幕之求首在“品”,“品端学醇、人厚忠恕之士”以为良幕。
清代黄六鸿在其《福惠全书》中对这个问题有精辟的介绍,他书中认为:幕友“才、识、品”三者之中“品为尤要”,“兼长为难,先取品,识次之,才又次之;才识不足,犹可群力相辅,品一不正者,虽有才智安足贵乎?”
可见,古人选幕首先重品德,在个人品德、专业知识、办事能力三者之中,首先要求人品端正,其次是专业知识、办事能力放在了最后,他认为,一个人,专业知识和办事能力如果存在不足,都是可以通过别人的帮助得以提高补救的,如果个人品德出现问题,纵然再有知识、能力,这样的人也不值得珍惜使用。
这是作为“幕主”选幕的标准,那么,以从幕为生的幕僚们,对自己的职业道德又是如何看待和主动维护的那?
古人幕僚认为:作幕虽为生计,但依拌他人,仍以“立品”为先。
《佐治药》中作者介绍自己的从幕经验时讲:“信而后谏,惟有亦然。欲主人之必用吾语,必先使之主人不疑我行。为主人忠,大要顾名而不计利……故鱼行吾志者,不可不立品。”
可见古代幕僚对于自己的品德要求,也是放在第一位,作为幕僚,是为幕主提建议、办事情,要让幕主采信你的意见,放心托你办事,首先要在幕主心目中树立自己品德端正的印象。作为幕僚在个人品德和利益面前,要首先考虑品德问题,不能“见利忘义”。
作为幕僚,在为幕主服务当中,要处处为幕主的综合利益考虑,不能出“馊”主义,让幕主得不义之利,也就是讲,幕僚也要主动维护幕主的个人品德,对于企业幕僚,就是不能引导企业从事违法经营,而最终坑害企业和股东。
清代著名幕僚汪辉祖在他的《病榻梦痕录》中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幕友“以效力于百姓,使邑人皆曰主人贤,庶几无愧宾师之任。”就是讲,作为官员的幕僚,办事时要想着他治理的百姓利益,事情要做的让治下的百姓都称赞你所服务的官员。
汪辉祖在他的书中,为从幕人员提出了六条道德标准。这些标准,放到现在社会,对从事幕僚、顾问行业的人员来讲,也是金课玉言。这六条是:
第一,“立心要正”。
立心要正即心须正直。“正心乃为人之本”,“心正而其术始端。”汪辉祖认为,心正是第一的。
我理解从事幕业或咨询行业,首先要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且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这一点,要让“心正”流于“不自觉中”。
第二,“尽心”。
尽心即尽心于公事。佐治应以尽心为本,乃“幕道”之实济。“心尽于事,必竭所知所能权宜轻重,顾此虑彼,挽救其以著,消于未然”。“如门丁之有无舞弊,书差之有无朦混,押犯之有无淹滥,应随时精神贯注,留心稽查”。
我认为,作为现代幕僚或顾问,尽心与否是一个大问题,我接触一些咨询人员,为赶方案,东拼西凑,理论讲上一大堆,让客户看的晕头转向,不知所云,这就是做事不尽心。对于执行幕僚而言,“随时精神贯注,留心稽查”也是非常切中要害的提醒,作为执行管理者的幕僚要处处“尽心”才能对付工作。
第三, “尽言”。
尽言即努力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即既尽己之言,亦尽之言。汪辉祖指出:“一人之谋,不敌两人之智。如以是非切己,坐视其失,而不一词或以己所专司,不容旁人更差一解,皆非敬公之义。”
“尽言”是设立幕僚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之中,并非无明白之人,一些事情他们可能看到想到都早,但往往由于存在直线领导关系和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或领导人难于接受下边员工意见等等原因,在关系公司发展的“反对”意见上,公司原有体系员工无法做到“尽言”,幕僚体系的引入,和“言者无责”、“幕者为宾”、“代开言路”、“异议三柬”等原则的确立,在制度上保证了幕僚和顾问的“言路”,同时幕僚体系的工作原则,还保证了企业获取其他建议的渠道。但在关键时刻,敢于有“大要顾名而不计利”的“尽言”精神还是对一个企业幕僚或顾问的道德考验。
第四, “勤事”。
勤事即勤于办事。幕友勤事,不仅在于为主官考成,以为顺应。汪辉祖指出:“一事入公门,伺候者不啼数倍,多延一刻。如乡人入城探事,午前得,便可回家;迟至午后,必须在城觅寓不惟费钱,且枉费一日之事,即缺起一日之养,霸管监禁者更不堪矣,如之何勿念。况事到即办,则头绪清楚稽查较易,一日积一事,日便积两事,积之俞多,理之俞难,势必草率塞责,讼师猾吏百弊丛生,其流毒有不可言者。”故此,“勤为尽心之实”。
“汪公”的评论一针见血的指出了“不能勤事”的要害,将“勤事”与个人道德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作为幕僚人员,又时要受托处理一些公司内外事物,特别是执行幕僚,如果处处能为“勤事”,那么就可以有效的克服一些大公司的官僚弊病。国有企业的从幕人员尤其要带头注意培养“勤事”风气。
第五 “慎事”。
慎事即审慎从事。幕中之事,以刑名为重,人命关天,故办事不可。谚云:“好动扶人手,莫开杀人口。”居幕者理当尽心做到“一动念勿在慈祥,一起齿勿在忠厚,一下笔勿皆慎重。”
笔者理解,“汪公”这里所指“慎事”虽然是说当时社会的“刑名师爷”,但对公司的决策幕僚而言,一个建议关系公司发展,“慎事”所要求的是一个工作态度,切记“浮躁”和“自命不凡”。
第六,“公事不宜迁就”。
公事不宜迁就即坚持原则。汪辉祖认为,"宾之佐主,所办无非公事,端贵和衷商酌,不可稍介以私……以主人意见不同,稍为迁就,便是私心用事。盖一存迁就之见,于事必非斡旋,不能适得其平"。幕友佐官为治,于公事处理,意见不可能事事一致。关键在于主管善于纳言。但官如以"利害"理公事,而幕则坚持以"是非"论共事,则官幕间龃龃无可避免。虽然官幕间无"势分之临",然宾主之礼却不足以制官。既然幕友"持正不挠,不为所夺",则只能以去就想争,迫使主官采纳意见。如主官依然一意孤行,便只好"不合则去"。此为幕道中幕对官之唯一硬性制约。对此,汪辉祖认为,幕友平时"不能过受主人之情,若因"过受主人之情"而"恋馆"不去,坐视官之虐民,显属违反幕道之行为。
笔者理解,我们常常看到西方政治中,意见向左,不能弥合时,一方愤然辞职的报道。从“汪公”这段论述,我们可以不再简单的从政党政治来看待这些问题,这里实质就有一个“公事不宜迁就”的问题,在我国历史上,最极端的尸柬例子也不乏出现。但在我国现代社会政治中,这种现象被视为一种迂腐的行为,为社会舆论所不齿。这种意识的转变也影响到社会的其他方面,迁就之风盛行。在“2+1企业治理结构”中,我们处理这个问题的原则是,当企业的决策层执意执行违背国家法令政策的经营策略时,如:逃税、走私,作为企业幕僚,应该力劝,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则按照协议,幕僚人员应该在企业做出最终决策前,马上辞职。
由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历史上的从幕人员,是十分注意自己的道德操守的,品德评价关系一个从幕人员的职业生命。品德的表现,在于从幕人员是否遵守一系列在现代社会依然有现实意义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也成为社会对一个从幕人员品德的衡量标准。
了解了我国历史上幕业的从业规范,我们可以再去看一看现代西方社会对具有幕僚职能的顾问行业的行为规范(在许多管理网站上可以找到),你会惊叹其中的共同之处,从中我们可以借鉴和思考多少东西哪?
目前,我国企业家聘请私人顾问,借名、作秀的宣传动机还远大于辅助决策的目的。例如,不是关注这个顾问的真才实学,是否有充裕的时间研究、思考企业问题,一味强调顾问的知名度,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能发挥作用也是这个原因。我认为,这是一个企业家文化问题,是价值观的错误。(作者:王骥,企业文化专业工作者,企业文化效能分析模型、企业文化基因分析理论、"2+1"企业治理结构理论创始人,专注企业组织、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企业文化效能和企业家文化管理(领袖能力)研究。联系邮箱: eduhelp@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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