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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由华为胡新宇事件反思员工加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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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 11:1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先转贴一个华为内部员工纪念胡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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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胡新宇君》

 一

公元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就是天涯论坛为十八日在华为公司里倒下的胡新宇君祝福的那一天,我独在论坛外徘徊,遇见慧君,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胡新宇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新宇君病前一直未能看到先生的评论,此后恐怕也难看到了。。。”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发的文章,大概是因为往往员工常常加班,又不允许上网之故罢,点击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高压工作中,终因加班倒下的就有他。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改变公司毫不相干,但在员工,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劳工权利”,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工作的并非长久之地。一个青年的生命,挣扎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人大主任”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偷生者的菲薄的祝愿,奉献于倒下者的面前。 

二   

打工的中国人,不得不直面惨淡的人生,不得不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不常常为“弱势群体”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五月十八日也已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在华为倒下的青年之中,胡新宇君是我的同事。同事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他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他不仅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同事,又是为了华为而倒下的劳工。

他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去年夏初应届新员工报道,一起进行大队文化培训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就是他;但是我不认识。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培训结束,分到固网产品线之后了,才有人指着一个加班的人告诉我,说:这就是胡新宇。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迫于华为的“加班文化”,不得已而加班的,往往都有些怨言。而他却是深受华为文化改变,认为不加班就是不对,加班才是正常的。待到他加班常说头痛,又说女友因加班而分手,我才见他想不清为什么照公司灌输的去做,竟然会是这样,又想不清究竟是谁不对,黯然至于神伤。总之,在我的记忆上,那一次就是永别了。



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固网有员工倒下的事;二十日便得到噩耗,说北大医院不能救治,现已转到中山医院,而遇此不幸者就是胡新宇君。但我对于传说其上司说 “不加班就是工作量不饱和”,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胡新宇君,更何至于无端在华为公司倒下呢?

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他自己身上插满的管子;还有一件,是病危通知书。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生病,实际是工伤,因为新宇君为了加班,竟睡也在公司。 

但华为公司就有令,说“不许在公司过夜”! 

但接着就有论调,说员工过劳死是“应该”的!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胡新宇君,那时是欣然加班的。自然,加班而已,为了公司的满意,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后果。但竟在办公位上倒下了,从周一加班,到周五加班,已是非人的劳累,只是没有人敢反对。又每月至少有一个周六要加班,说是“调休假”。那天胡君说很不舒服,但又说“不加班就得不了A,要得C,甚至被淘汰了”,于是坚持,终于倒下了。

始终微笑的和蔼的胡新宇君确是牺牲掉了,这是真的,有他自己的病危为证;沉勇而友爱的外派华为员工也牺牲掉了,有他们妻子女友的分手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华为新人,还尚在文化培训中热血沸腾。

当弱势的劳动者,艰难地转辗于资本者所发明的“制度”与“文化”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残酷呵!中国劳动法的“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条款,华为公司的“以人为本”的宣传,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但是,“人性”制度下的吃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毛孔里流着血污……。 

六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华为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员工以饭后的叹息,或者给有恶意的管理者作“奉献文化”宣传的绝好例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劳的努力。华为作为“民族工业的骄傲”,有了某些人刻意的关照,是难听到真实的,但论坛并不在其中,更何况是清醒的员工的声音。

然而既然有了悲剧了,当然不觉要警醒。至少,也当警醒了网友;家人,同事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马丁.路德.金说过,“我有一个梦想……正义和公正犹如江海之波涛,汹涌澎湃,滚滚而来。”倘若如此,这也就够了。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资本者竟会这样地视若罔闻,一是卫道者竟至如此之混淆是非,一是劳动者竟能如是之任人宰割。

我目睹论坛中某些清醒的华为人,是始于今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拒绝愚弄,力争尊严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对遇难之事互相转告,祝新宇君早日康复的事实,则更足为国人之追求人生而应有之权利,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胡新宇君!


注:胡君于2006年5月29日凌晨停止了呼吸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6-3 11:20:51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此帖的朋友可否聊聊:

你平时加班吗?

你工作疲劳吗?

 本人曾经在ZTE待过,也和华为一样,以加班为荣,以不加班或不假装加班为耻,加班量不够,部门考评就把你归到C去(也就是末尾淘汰对象),嘿嘿!

看了胡新宇事件的报道以及华为后续的反应,觉得打工的活得真累啊![em06]

板凳
发表于 2006-6-3 16:16:23 | 只看该作者

我加班最多的时候应该是做培训工作的时候﹐虽然加班多﹐但是不是特别累﹐而且自己做的比较开心。

 

现在的加班不多了﹐比较适当﹐有一些自己的时间﹐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个人感觉﹐一天10h的工作时间对于单身未恋爱的人可能比较适当﹐既不累也不会很闲。

 

每月可以有加班﹐但是一定要适当。

 

还有﹐一定不要为了表现而加班﹐很痛苦。

4
发表于 2006-6-3 17:51:00 | 只看该作者

要区分是事件性加班还是习惯性亦或规则性加班,华为是后者,有些过,不应提倡。还有些加班是老板个人道德问题的盘剥性(恶意性)加班,如某协会下面一个搞会务的小部门,负责人每天都是11左右才到单位,因为他习惯于9点后起床。他要在单位呆8个小时,所以一般要晚上7点后才离开,但这个部门的员工却被要求8点上班,和领导一起下班,没有加班工资。

5
发表于 2006-6-3 22:28:06 | 只看该作者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我想导致胡病死的原因不应该全部归咎于华为的企业文化吧?

他应该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悲哀啊

6
发表于 2006-6-4 08:56:29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也经常加班,后来发现身体状态不对,经过几年的调整才有好转,干这一行加班是难免的,即使躺在床上也不一定睡的安稳,神经会绷很紧,胡的事情不是第一个,也注定不是最后一个。要紧的是自己要照顾好自己,顶不住就换个环境嘛。

7
发表于 2006-6-4 19:41:59 | 只看该作者

经常在上班时间以外做跟工作相关的事情

不过,干我们这行的就是酱紫了

8
发表于 2006-6-4 22:56:24 | 只看该作者
我在日企,中层管理人员,我要求自己和团队的同事工作时间内提高效率,每月控制在25小时内。对混加班的不给予好评价。
9
发表于 2006-6-5 11:00:29 | 只看该作者

在网上看到一些议论,转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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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彬:企业文化先要尊重人

胡新宇之死可能是个案,却折射出巨大的社会生存压力,包括IT业在内的众多行业的工作量很难用时间来衡量,违规加班、无报酬加班成了行业的潜规则。不过,无论面对怎样的压力和目标,任何企业的文化一旦失去对生命起码的尊重,便成为万恶的东西。

吕国新:“床垫文化”不该为荣

如果这是员工主观的形成一种企业文化,那只能说员工的死亡是一种个案。但从文章所述来看,显然不是个别现象,有公司主观的意志在里面。“床垫文化”不该引以为荣,而是引以为耻,要彻底地改变。

周建锋:缺乏人性化管理

华为与国际大企业相比,员工生命的价值远远不及企业的利益,就显得缺乏人性化管理。企业的国际化管理,也要求华为应当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做到更好的平衡。

严海渊:何必自讨苦吃

如果“床垫文化”果真和该员工的死亡有联系,那么应不应该让公司领导担负法律责任?难道现在就业真的那么紧张?到了非华为不去的地步?如果员工不能认同这种企业文化,大可不去这家企业嘛。

王青松:不能一概而论

不能一概而论,任何文化只要存在,都有它的合理性。华为的人才流动就非常快,进入门槛相对也高一些,都是有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人,虽然他们知道工作量大、压力大,但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去华为,说明它有生命力。

赵峰:避免强迫员工过度劳动

我们在鼓励那些以优秀的企业文化激励员工艰苦奋斗的企业的同时,也要敦促政府部门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那种企业主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强迫员工从事过度劳动的情况。

黄先生:不算什么稀奇事

事实上,这样的事在国内并不算什么稀奇事,只不过眼前的事件发生在华为这样大名鼎鼎的企业而已,所以比较引人注目。有比胡新宇工作时间更多,加班时间更长的员工多得像地球上的蚂蚁,尤其像一些大城市,不加班就已经算是不正常工作,老板就会认为员工怠工。

10
发表于 2006-6-6 23:51:47 | 只看该作者

作者真是鲁迅再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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