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避免企业中的人性化薪酬变相为“人情化”那可是一个关键性课题。在中小型民营企业中,其薪酬确定更多的是基于“人情”而非“人性”。这类公司部分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的员工进公司时,会因为是老板的熟人,而在给他们定薪时有意或无意有所偏高。这种不科学不平衡的薪酬标准会打击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在企业里产生负面影响。企业规模小的时候,这种问题不会暴露的太多,但一旦企业规模越来越大,问题就会越来越突出,严重的情况会导致员工的主动离职率偏高,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一年半载以后若仍无改变,就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运作。
薪酬之所以出现“人情化”的问题,表面上看似乎更多是由于老板个人意识的问题,但是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在于薪酬体系设计和制度的缺失,公司难以有客观的标准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等级和标准,“内、外部公平”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第二,在于缺乏与薪酬相挂钩的考核体系,或者虽有了体系,但是考核体系执行不到位,不能做到有效激励,导致员工的“自我公平”难以保障;
第三,在于薪酬和考核体系与制度执行和监控的缺失,导致即使有了标准和依据,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仍然可能与设计的初衷相背离。
我们知道,在进行薪酬体系设计时,在把握薪酬要在预算范围之内执行公司的奖励、调整、提薪策略和控制人工成本的前提下,还要把握好个人薪酬的“三个公平”和“三项匹配”。这些都是“人性化”薪酬的内核。
三个公平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以及“自我公平”。
Ø 内部公平:是指相对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的薪酬待遇是公平的;
Ø 外部公平:是指相对于外部相似岗位员工的薪酬是具备竞争力的,公平的;
Ø 自我公平:是指员工个人的薪酬与其自身贡献相比是公平的。
三项匹配是指:
Ø 个人的薪酬要与公司内部岗位的相对价值相匹配;
Ø 个人的薪酬要与外部的市场价值和稀缺程度相匹配;
Ø 个人的薪酬要与其绩效相匹配。
“三个公平”是企业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定薪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外部公平”更多的在于企业用薪酬吸引外部人,一旦个人进入企业之后,“内部公平”与“自我公平”将是个人更加关注的问题,如果这两个方面缺失,对于企业的留人会有不小的“杀伤力”。
因为,个人会将其薪酬与公司的外部市场进行比较,外部市场的薪酬待遇即使高出自己现有薪酬水平,但如果个人想获得更高的薪酬水平,就要参与到外部不确定的环境中去竞争,这样一来,其竞争机会的成本偏高,基于此,个人即使关注外部的薪酬水平,其对自身现有薪酬水平的不满意程度也会相对降低。
但在公司内部就不同,它不存在类似的机会成本,每个人都会对公司内部个人的价值与贡献进行判断,并相互比较,因此,更容易让人产生不满意的感觉。
薪酬体系设计时如果缺乏对内部公平性的考虑,缺乏一把科学、统一的尺子衡量各岗位之间的相对价值的高低,没有充分的依据做出价值判断时,在这样的情况下制定薪酬,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老板往往是依据“人情”或应聘者的谈判能力来确定员工的薪酬,常此以往,薪酬水平标准难以形成体系,丧失了内部公平性。
虽然从纵向上看,其部门内部岗位价值可能相对合理,但由于薪酬在部门之间缺乏横向的可比较性,有可能会造成部门各岗位之间岗位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此外,如公司长时间不对个人的业绩与能力进行公平、合理考核,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仅仅部门之间的衡量和比较是个问题,还涉及到部门内部的相同岗位,以及纵向不同层级的岗位的价值也会越来越缺乏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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