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年底了,有人为了早几天回家过年,年假不够的,拿病假凑。日常中,病假管理,也是众多HR和老总头疼的问题。下面聊聊这个问题。
对于虚假病假,很多hr都很头疼。但对于员工 提交的病假单,又不知该如何核实和处理,对员工此种行为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忧虑。根据劳动争议的案件的实际经验来看,我觉得有几个方面可以参考。
第一,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不能几天不来,事后提个单子就算了事。用人单位可以明确要求员工提交适格医院的医生开具的病假单,并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让员工附注医生的姓名和工作电话,同时在病假单上格式化地载明员工声明,“如果病假申请是虚假或故意夸大的,在公司均被认定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进行相应的惩戒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对于虚假病假,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将虚假申请病假的行为列明为属于严重违纪情形,并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病假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时,企业可以依据这些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对于公司因员工严重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过程中,对公司有较高的举证要求。因此,公司在进行上述操作和处理时,要严格注意保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本人签字的请假单,相应的考勤打卡记录,以求完整而有效地证明其恶意行为。
第四,病假管理和企业的整体文化管理相结合。病假的处理仅仅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复杂,但是它是管理系统的一个局部。严格的管理制度,未必就是好的管理制度。有些时候,公司反而应该适度控制。最后这一条算是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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