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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 [转帖]LG电子中国人事调整 裁减工龄5到10年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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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7:4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受持续亏损影响,LG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电子”)在进入中国的第14年,展开了一场公司史上规模最大的“人事调整”。

员工“调整”计划

  他们以不再续签合同的方式,大幅裁减工龄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老员工。

  6月21日,有刚刚从LG电子中国区总部离职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称,这一“人事调整”计划从去年6月前后开始,完全覆盖了LG电子中国区总部及国内的各大分支机构,仅成都分公司“人事调整”规模就超过了20%。

  其中,“人事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各分公司和营销部的老员工以及相当一部分营销部长级别的中层管理人员(大多为中国员工)。“我们有理由相信,LG电子是试图通过”人事调整"的手段来实现大幅降低成本和亏损的目的。”上述离职员工表示。

  事实上,自1993年LG正式进入中国以来,前后总投入已超过20亿美元。然而,LG电子暂时未能解决“战略性亏损”的问题。

  “这是去年禹南均总裁上任之后的一个调整。”6月22日下午2点,LG电子中国公关经理韩雪飞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解释称,自去年来自韩国总部的禹南均正式接任LG电子中国总裁之后,宣布要走“差异化路线”,“全面推进蓝海战略”。

  从去年6月开始,对LG电子全国范围内的原有渠道和研发部门进行全面调整。这一调整在人事方面包括“提前解约”和“不再续约”两个方面,被“调整"的员工包括了中、韩双方职员,目前已经基本调整完毕。

  韩雪飞同时承认:“这一调整在部分地方推行时,可能出现了一些操之过急的地方。”

  根据LG电子的公司制度,其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员工的工资将按照工作年限的增长而逐年增加。根据国内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员工如果提出要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很多工作年限达到了9年以上却被公司拒绝续签合同。”另一位曾在LG电子中国总部人事部供职的员工6月21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按现行劳动法规定,转成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的老员工,公司将无法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解除合同也要向员工支付非常丰厚的经济补偿。”

  据这位前人事部职员透露,LG电子此次“人事调整”都是由各分公司将名单上报到总部人事部门,而此次的“人事调整”计划中,除了广州分公司以外,各分公司几乎都上报了。“广州分公司负责人虽然是韩国籍职员,但他深知老员工在公司的重要作用,所以这次广州分公司坚决一个都没有上报,只是不知道他下次还能不能这样坚持。”

  “此次裁掉了很多LG公司的销售精英,这些人都是中国家电销售界的元老级人物,LG的江山都是他们打拼出来的,在业界都相当有影响力。目前包括LG的竞争对手三星电子在内的很多电子公司都在极力邀请被LG’遗弃’的这些人才。“被这次”人事调整“行动”裁掉"的一位LG电子总部市场部员工说。

劳动仲裁

  2000年,大学毕业的张强进入LG,离职前已经升职至2S级别(相当于高级经理)。

  2006年底,张强在没有接到任何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LG电子成都分公司以合同期满为理由,不再续聘。张强觉得公司这样做很不合规矩,因为,“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员工结束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1个月进行书面通知”。

  “我为LG工作了近7年的时间,公司不但决定无条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进行一分钱的补偿。”张强对此很不理解,因为此前他所知道的IBM、飞利浦等公司的“人事调整”,都按照了N+1或N+2(过去1年月平均工资)进行了赔偿。

  据张强介绍,这次“人事调整"力度很大,像他一样的老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30多人,而LG成都分公司总共也就不到150名员工,“人事调整”比例达到了1/5。

  “这也是LG赶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采取的大措施,如果新的合同法已经出台,LG可能就不敢这样了。”对LG的这种做法,张强也有自己的看法。

  目前,张强和LG电子成都分公司的部分被解约员工已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案件目前仍在调解中。

  张强还称,在2005年以前的近5年时间里,LG成都分公司居然没有为他缴纳一分钱的医疗保险。

  “这我也是从公司出来后才发现的,我已经到相关的社保部门将公司给我缴纳保险的单据都打印了出来,证据确凿。”张强说:“即使2005年公司开始缴纳保险,公司也没有按我的实际收入百分比缴纳,而是按劳动法规定的最低金额缴纳的。”

  LG电子成都分公司还拒绝在张强的离职证明上盖章。而离职证明是提起劳动仲裁机构必需的证据之一。张强表示,由于公司拒绝盖章,他的离职手续至今都没有办成。

  两年前,就曾有员工就漏缴社保问题状告过LG,但是直到现在也未能得到解决。

  上述LG总部人事部门离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LG交保险的基数可能不合法,但实际情况是,中国现行劳动法相对落后,企业给员工交保险就已经不错了。很多员工为保住饭碗也不会上告相关部门。”

  就在LG成都分公司大规模“人事调整”时,一封涉及此事的邮件通过LG电子中国的公司内部邮箱被群发,全公司职员人手一份。

  在记者拿到的邮件转发件中,该信署名为“LG电子成都分公司被李相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无故裁员而不予补偿的员工们”。

  LG电子今年以来的销售业绩已经受到“人事调整”和“邮件门事件”的影响。有LG电子北京总部市场部离职人士透露称:“单是我个人负责的产品中,从今年1月开始的销售业绩不佳,跟同事聊天也听说其它产品的销售不妙。”

  据他解释,销售下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禹南均的“渠道调整”使很多拥有良好业绩的营销部长被裁,这些被裁减的老员工又直接影响到了他们之前长期打交道的经销商们。

  对于上述说法,韩雪飞说:“调整中有些人员的解聘是合同到期的正常解聘,目前没有接到任何部门的仲裁通知。同时,我们一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刘涓涓 郎朗 )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沙发
发表于 2007-6-27 21:03:26 | 只看该作者

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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