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曾在HR沙龙上看到一贴,有这样一段话,原帖由“大力水手”于 2007-1-31 14:59 发表:每一个人力资源领域的同仁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都肩负有清理行业的责任,因为你不这样做,迟早会骗到你头上,你就是下一个受害的HR或者企业。 http://bbs.hrsalon.org/thread-67887-1-1.html “清理行业”是必要的,但这是否是“每一个人力资源领域的同仁”的“责任”,那就未必。 “清理行业”的根本保障在于一套健康有效的行业运行机制,没有这套行业运行机制,一切都是空话。 这就好比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根本保障在于法治、民主的社会机制,没有法治、民主,一切都是空话。 再回到所谓“清理行业”,就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提法只能煽情,没有实施的可行性。 如果大家都肩负所谓“清理行业”的责任,那人人都以“清理者”自居,谁都认为自己是“清理”别人的人,谁都不会认为自己是“被清理”的人。你想“清理”他,他反过来还想“清理”你呢,这样下来,必然又是混战一场,就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瞧瞧我们这个论坛上,TMD谁都以为自己是“爷”,而且还指责别人想当“爷”! 关键在于,“清理”的执行者和“清理”的对象并无明确的界限。而且,达到什么标准才算是该被清理?清理到什么程度? 我倒觉得,西方人性本恶的思想倒是管用。我们每个人都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伟大,更不要把自己看成是可以“清理”别人的人,随时都要警惕自己的不端行为。当然,仅靠这还不够,还是需要健康有序的行业运行机制。目前来看,最迫切的是要有真正权威的行业组织,由这个行业组织履行“清理行业”的职责才是正道。况且,极端的不端行为自有法律来管! 我在《互动三节棍》里有这样一句话:可以高尚,但不应以高尚者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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