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大事,但搞得我郁闷无比。 今天一个厂里的员工来辞工,要求公司补给他之前参加培训的费用。 查了文件,里面写了只能报50%,而这部分钱已经给到员工手中了,回复他不能再报了,他说之前的员工有全报的,他要求全报。 我告诉他,之前的做法与规定不符,要按规定走,他又指出文件中说培训后通过的人要发补助,公司没发。 经过询问,实际公司没有专门发这样的补助,但有技能补贴(不是针对这个培训的),于是回复他,补助已经发了,在补贴里。 他不认同,开始吵闹。我的立场是,既然文件中明确说了只能报50%,那我就只能按文件走,之前全报是错误的,我不能因为当时的领导这样错误地不按文件办事就要接着错下去。 闹了半天,结果是他直接找了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全补。。。。。。 感触的是,在企业里,经常会这样,在制作文件时考虑并不周全,比如上面提到的那个补助,文件中只说了培训合格有证以后就有,但没考虑到这个培训的结果有人考出来是高级工,有人是中级工,有人是初级工,一概而论全是补助20元每月,这是不合理的;然后是企业的高层,凌驾在制度之上,想怎么做怎么做,让制度成为空谈。 我只是可惜我的口水,早知道,直接找总经理批好了,白费了半天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