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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新入职了两个收银员,此两人工作上手比较快,因为都有工作经验,在转正的实操中表现也可以,部门经理和主管都同意转正。
但是在面谈时,总经理认为两人表现不佳,对答不一(比如标准收银流程要在几分钟内完成,两人答案不一致)
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因为没参与面谈
在2月初面谈后,此两人就没有予以及时转正,当时我们部门的负责人说处以延长试用期处理
我当时就觉得不太妥,一来两年的合同,两个月试用期已经不能再延长了;另外,她俩仅仅因为面谈时紧张,对答不流畅,这样延长试用期也太牵强了。(总经理还觉得她们长得也不够好,汗)
所以我只准备了延长试用期通知,没下发,这不仅仅是下个通知就行了,还应该找她们面谈,告知公司决定,再看两人是否愿意延长一个月试用期
当时因为二月初,忙于年底工作和放假前的其他事情,一直没有和她们面谈
今天我们部门老大又提起了这件事,说我还以为你已经下发延长试用期通知了
所以我打算明天再修改下延长试用期通知,还是下发,同时找她们面谈。
不知道大家遇到过类似情况没有?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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