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员工迟到,不罚款就开除,是治本之策吗?
论坛有一帖“员工上班多次迟到,除了扣工资,我们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http://bbs.21manager.com/dispbbs-229747-1.html
作者认为老外提出的5次迟到开除法比较科学,在下颇不以为然。
帖子中,老外提出“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凡是不在员工手册之内的,列出清单,我签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取消执行!”
但是,老外提出的解决办法不过是——连续迟到5次,且屡教不改就直接解除雇用合约。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不平等合同?这是不是对职员合法权益的剥夺?!
更不知道这位老外所谓的5次迟到开除术是否会在《员工手册》之内!
当然,个人也认为对迟到者进行罚款实在是一种“懒办法”,也是一种“坏办法”!
实际上,对迟到者进行罚款,一定程度上反而降低了迟到者的愧疚感和罪恶感,因为通过罚款他(她)会感觉到自己已经为自己的过错进行了弥补!!
我觉得,不如对迟到者进行罚款,不如对迟到者的部门主管进行罚款(更好的办法是列入考核指标,并作为其降级降职——晋职晋级——的评分因素)!!
首先,部门员工经常迟到,肯定有管理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其次,不管员工什么理由迟到,既然担任部门管理者,就应当有担当精神;
再此,也会给迟到者以愧疚感(特别是列入主管的考核指标后),增强其内生的防止迟到压力和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