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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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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4:4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纳税筹划上,要选择恰当的加工方式,以下从3个方面对两种贸易方式下的出口税收进行比较(不考虑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大小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征税率比退税率高,征退税差额要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征、退两个比率差异越大,不予免征的税额就越大,也就是要算入成本的数额就越大。
【例】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为国外加工一批货物,进口保税料件价格为2000万元,加工后出口价格为3500万元,为加工产品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费用的进项税为7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假设货物全部出口。
(1)企业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因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企业进口和出口货物都是免税的,企业不用交纳增值税税款。
(2)企业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计算税额如下:
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500-2000)×(17%-13%)=6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60-70=-10万元
也就是说,在上面的假设条件下,如果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企业能得到10万的增值税退税。
但是,如果将出口退税率改为11%。那么:
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500-2000)×(17%-11%)=9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90-70=20(万元)
点评:可以看出,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越大,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就越大,也就是出口货物成本的数额就越大。

二、耗用国产料件的数量
因来料加工方式不同,国产料件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能否退税,从而左右加工贸易方式的选择。
延用上例,如果将国内原材料等费用的进项税改为50万元,则情况又有所改变:
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3500-2000)×(17%-13%)=6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60-50=10(万元)
点评:当国内采购料件少,也就是进项税额低时,若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可抵减的进项根本不足以抵减销项税,因此要交纳税额,故应选择来料加工方式。

相反,在出口货物耗用的国产料件多的情况下,进项税额相应较大,若选择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因为不能办理退税,进项税额越大,就会存在出口成本随着国产料件的增加而增大的现象。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抵减额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其业务成本就会等于或者小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的成本。故应选择进料加工方式。

三、企业利润水平的高低
企业利润的高低也会对交税有影响。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利润越大,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就会更大,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就会变少,甚至要交纳税额。如果利润少的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也会小,退税会多一点。
延用前例的相关数据,如果出口价格改为4000万元,利润增大,应纳税额发生改变:
当期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4000-2000)×(17%-13%)=8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80-70=10(万元)
点评:也就是说,在上面的假设条件下,如果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企业要交纳10万的增值税,而采用来料加工则可以省下10万增值税。

因此,生产企业根据材料采购、生产、货物销售(出口和内销)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上面的3种因素,合理调整内外销比例,使税收负担减到最低,将有助于生产企业减轻增值税负或节省出口货物成本。

沙发
发表于 2012-3-19 17:22:3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收藏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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