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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必须建立自己的反分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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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21:3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集团必须建立自己的反分裂法
  过去做集团公司,有一个认识,集团公司不就是靠下属各个子公司,然后各个子公司优秀地运作,我们集团公司给下属各个子公司设计一个好的激励方案,他们每年分红回来,分红回来以后,我母公司就实现价值了,这是过去对集团公司的一个误会。
  真正的集团公司呢,它的特点是这样的,它在下属各个子公司,没有任何一个子公司可以完成全价值链的运作,总是要相互依靠,任何一个子公司只能完成价值链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各个子公司都是缺胳膊少腿的,他们之间相互扭结在一起,相互帮助在一起,包括各个子公司还要和社会上的一些机构合作,当然最好的外协机构,是这些外协机构和另外的子公司,包括我母公司有关系。
  所以我们母公司事实上对这些外协机构也有控制力,包括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不能光是钱与钱的关系,如果子公司跟我母公司,对我母公司只需要我的钱,等他不需要钱了,他就可以诸侯化,脱离我,那就糟糕了。
  我们认为一个最好的集团公司是,子公司之间共同构成一个大价值链。每个子公司只能完成一段价值,他需要另外的子公司帮助他,或者外协帮助他,才能完成整个运作,另外的子公司不说,一定受我母公司制约,这个外协一定是同时给我若干子公司做配套,那么包括子公司不光需要我的钱,还需要我的关系,我的人,我的政策,我的某种其他资源。
  最终导致一副景象:任何一个子公司,如果想要诸侯化脱离我,他立即价值大量地贬值,利润大量下滑。
  他如果脱离我了,别的子公司不再给他这么便宜的内部交易,包括我母公司勒令外协不得再给他提供外协
  另外子公司也失去了对母公司特殊资源的依赖。
  大家一定要记住,子公司对我母公司,除了钱以外,一定要有另外的依赖。那么这样一来呢,每个子公司都成了不能独立面对社会的一个主体,必须让他不能独立面对社会,这样呢,我们集团才会价值最大化,才不至于经营了半天,子公司诸侯化了,集团分裂了。
  这种经营思路听起来非常恐怖,跟我们听了很多年的管理是完全不一致的,是相反的,但是恰恰它才是全球集团型公司经营的真理,真正好的集团型公司就是这样的,除非你是个基金经理型的,你就是在各个子公司里获点利,但是你在各个子公司里投资,想获点利,事实上中小股东会挖你的墙角,内部人会挖你的墙角,所以你肯定获不了较高回报,你充其量是获一个最差回报,最好最好是获得一个社会平均回报,如果你获取一个社会平均回报的话,为什么在他里面投资呢,而不是找几个更听话,或者更好的产业投资呢?
  母公司通过结构设计以后,使得每个子公司都不能独立,一旦想跟我闹,那么我就让你效益数倍地下滑,通过这两手一起抓,两手硬,终于使得集团公司长治久安。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集团公司的经营不是为了产生若干小娃娃,让他到社会上独立,我就分红,集团公司就是长期要让子公司给我做奴隶,不能他最大化,我的价值最大化,对一个好的集团来讲的话,子公司就是我的棋子,随时可以进行抛弃和异化处理,产生利润的时候,他就是利润中心,等他觉得产生利润不够了,我就把他变成成本中心,甚至专门让他来承担亏损,让他来承担债务和诉讼,最后再把他破产掉,但是我资产已经转移走。所以有一个悖论,就是集团公司价值最大化,其实一定对应的,子公司价值在某个时段上损毁,长期来看的话,子公司价值能够做到同步最大化,但是是少数的,这个概念大家一定要清楚。(华彩咨询白万纲)
沙发
发表于 2012-2-17 09:45:27 | 只看该作者
建立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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