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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4-11 13:1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急于逃跑的资本


  是引资大国,也是逃资大国

  从统计数字来看,中国自1994年起已连续6年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
引资国。仅“九五”期间吸收的外商投资就将达到2900亿美元,较“八五”同期
增长80%。外资已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然而,就在外来资本源源不断拥入中国的同时,国内资本也在加速实现外逃。
所谓资本外逃,是指一国居民出于安全动机、避税动机或其他动机而将财富转移
到本国政府管辖之外的行为。它是国家货币管理当局明文禁止的资本流出活动。
20世纪80年代,由于当时中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外逃资本的规模较小,每年
只有几亿至十几亿美元;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扩大,加上其他
方面的原因,资本外逃现象日益浮出水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英国《金融时
报》报道,1995年中国已是世界第八大资本输出国。除了政府批准的对外直接投
资和证券投资以外,还存在大量灰色的资本外逃。1993年至1996年,每年的资本
外逃数额均在100亿美元以上。另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估计,1997年从中国外
逃的资本约为200亿美元。1998年更多,据樊纲领导的国民经济研究所测算,当年
中国外逃的资本在480亿美元左右。而北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在接受路透社
记者采访时则估计,1997~1999年中国外逃资本额分别为364亿、386亿和238亿美
元。

  由于资本外逃在我国对外经济运行中是一个“黑箱”,要准确统计其具体数
额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但透过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从中
不难看出国内资本外逃的严峻现实。因为从国际金融角度来说,一国的“误差与
遗漏”规模应当是有限的,而且随着统计技术的不断改进,“误差与遗漏”的数
额应该呈逐年缩小的趋势。但是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
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1989年我国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仅为3.3亿美元,1994年疾升至98亿美元,
1997年更是高达169亿美元。1982年至1999年的“误差与遗漏”项目累计达到130
0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吸收外资总额的35%。而据中国银行资深经济师王元龙分析,
中国历年的外逃资本金额肯定要比同期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与遗漏”项目
大。

  目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俄罗斯和阿根廷的世界第五大
资本外逃国,这种现象之所以未引起国人的足够重视,主要是由于大量国际资本
的持续流入,转移了人们对国内资本外逃的注意力。

  

  哪些资本急于外逃

  就目前外逃的国内资本来看,主要有三类:一类是通过贪污、受贿、寻租以
及出售国企等手段侵吞的国有资产;另一类是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等
获得的巨额财富;第三类是通过合法经营积累的私人资本。前两类资本的占有者
是担心非法所得放在国内不安全而设法将其转移到国外;后一类资本的所有者则
是担心合法财产在国内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向国外抽逃。

  改革开放以来,某些权力阶层及与其有千丝万缕的人利用中国体制转轨过程
中的漏洞和法制的不健全,从中攫取的非法财富的数量究竟有多少,实在难以统
计。以价格与利率双轨制来说,80年代末90年代初某些主管机构从两种价差中获
得的利润数额每年高达1000亿元,其中大约有70%的利润被转移到个人手中而成
为私人资本;而国有银行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利差制造的“租金”,据吴敬琏
先生估计每年亦有上千亿元人民币,某些有背景的人通过做贷款生意几个月之内
就成了千万富翁。此外在房地产炒卖风潮中也繁殖了数量可观的大小富翁。至于
通过走私而聚敛的非法所得则更多,如轰动全国的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中的主犯
赖昌星,其通过走私而转移到香港的非法资产就高达近百亿元人民币。80年代以
来,中国先后诞生的百万富翁数以百万计,亿万富翁也不在少数,极大地改变了
中国社会阶层的结构。而其中通过合法经营致富的不到一半。这些暴富者,不仅
拥有占全国居民存款总额40%以上的金融资产,而且还把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购
买不动产或存入私人“地下钱庄”。随着近年来国家对金融监管的加强以及反腐
力度的加大,这些不法资产的占有者感到把钱放在国内实在不安全,于是通过各
种途径将其转移到国外。据分析,国内资本外逃的主力军就是这些不法资产的占
有者。在外逃的国内资本中,也有一些是由于合法财产得不到有效保护而选择外
逃。客观地说,在国内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合法的私人财产尚不能得到很好地保
护,私有财产被无理侵占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部分私营企业主,担心有一天资
产、人身遭遇不测,于是纷纷采取抽逃资本或购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求得自
保,民间把这种现象称为“开天窗”。据民主建国会北京经济学院支部和中关村
试验区支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北京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主中,
向国外抽逃资本者已占三成以上,而且这个数字还呈上升趋势。

  

  资本是怎样逃出去的

  国内资本外逃途径五花八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种:

  1.假投资,真外逃

  这是国内资本外逃的最主要形式。近年来,国内企业掀起了一股对外投资的
热潮。据统计,目前在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近万家。其中部分是为了开辟国际市
场,拓宽经营渠道,如海尔、春兰、康佳的海外投资战略即是如此。这对中国企
业真正走向世界,提升国际竞争力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法
人却假借对外投资、合资的名义,将国有资产转移到境外,再通过适当渠道,将
国有资产变为私人财产。保守估计,80年代以来,仅从大陆流往香港的资本就在
500亿美元以上,而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经由国家审批的。大陆的非法外流资本
已成为香港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在欧美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据海外华人反馈
回来的信息,近年来,欧美各国陡然增加了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商,而且出手往
往都是大手笔,令国外同行刮目相看。虽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断言他们的资金来源
和输出管道全都不合法,但其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法的。因为从官方统计
的数字来看,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总和还不到100亿美元。

  这些外逃到海外的资本,往往采取分业经营,利润高的业务由私人公司来做,
利润较低甚至亏本的业务则由国有企业来做。如果有赢利就中饱私囊,如果亏损
了就算是投资失误或经营经验不足造成的。

  尤其令人担心的是,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成为国内腐败分
子的洗钱中心。他们内外勾结,沆瀣一气,使某些贪污腐败分子能够把非法所得
堂而皇之地转移出境,然后进行分成、再投资,变个花样落入个人腰包。如果主
管部门派人去查,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编造几个亏损的理由来对付,要想彻底查
清几乎是不可能的。

  2.高报进口,低报出口

  这是以外贸渠道进行资本外逃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一些企业与外商串通,
在进口设备和原材料时,高报进口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境外
进口商,再从其手中拿回扣,将非法所得留存国外;或者与国内企业的海外分支
机构相互勾结,让其代为购买设备,然后低价作高,共同分赃。而在出口环节中,
由于国家近年来为鼓励出口,采取出口退税政策,一些企业趁机大肆压低出口商
品价格,或者采取合同发票金额低于实际交易额的做法,一方面换取国家退税,
另一方面使应收外汇资金减少,将多余部分留存境外而达到资本外逃的目的。

  3.逃汇、套汇、骗汇

  1997年7月亚洲发生金融危机以后,受周边国家货币大幅贬值的影响,也有对
人民币贬值的议论和心理预期,国内部分出口企业公然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
规定,推迟出口收汇和结汇,或收汇后不是按规定将其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是
把出口货款私自存放境外搞投资,或者存入离岸银行账户而未汇进国内;有些企
业则以提前偿还外债本息、支付进口货款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套取人民币货款,
购买外汇。实际上并未提前付汇,而是将外汇资金滞留境外进行投资和投机。更
有甚者,与外商勾结,以外商逃债、毁约、拖欠等形式,应收的外汇不收回来而
是分成后转移到个人账户上;或以出国旅行为由从银行进行频繁的小额骗汇后将
资金转移出境。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员透露,近年来由于套汇、逃汇和骗汇而给
国家造成的损失上百亿美元。

  4.扮成外资外逃

  由于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国内的中资企业
为了享受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了方便资本外逃,往往采取与自己在境
外的中资企业进行合资的办法,合资企业的出资额实际上都由国内的中资企业垫
付,然后将利润以外资收益的名义汇出。或者以合资企业的名义对外借债,资金
不进入,却以还本付息的名义向外付汇;一些境外的中资企业也如法炮制,将应
汇回境内的利润,以外资名义向国内再投资,将应属于国家的资金转移到境外。

  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法,不仅成功地实现了资本外逃,同
时还造成了我国吸收和利用外资的虚假繁荣景象。近几年,虽然我国每年吸收的
外商直接投资规模都在300亿美元以上,但其中约有80%是来自海外华人主要是东
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华人资金,来自欧美和日本的不足20%!许多所谓的外商投资
只不过是国内的资金经由香港等地再“回流”国内,以享受外商投资的特殊待遇。
而这些身揣国家资财,扮成海外华人的不法分子,却常常受到各地政府官员的夹
道欢迎。

  除了上述4种主要的逃资途径以外,国内资本还常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实现外
逃,如以非贸易支付的方式,通过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咨询费、培训费等
名义,向外转移外汇资金;或者采用蚂蚁搬家战术,将外汇资金以境内居民汇款
的方式,多批次汇出境外而实现资金转移。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是不会发生资本外逃的。我国由于处在经济转
轨阶段,相关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防止资本外逃的“软硬件”尚不具备,
从而给资本外逃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如过去那些来历不明的外汇之所以能够通过
合法渠道卖掉,就是借助于外汇调剂中心。当初国家设立外汇调剂中心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给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调剂外汇余缺提供便利渠道,不想却被一些国内
企业和个人用作资本外逃的重要途径。而海关、银行、外汇局之间缺乏进出口报
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也使某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当然,国内资本能够“顺利”外逃,更离不开国内某些腐败分子的“密切配
合”。以厦门远华走私案来说,其主犯赖昌星长期疯狂走私,并将数十亿黑钱转
移至香港,就是在厦门海关、银行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完成的。

  日益猖獗的资本外逃,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削弱了我国经济发
展的后劲,而且动摇了人们对人民币汇率持稳的预期,增加了防范金融危机的难
度,甚至可能直接诱发金融危机。因为资本外逃一方面减少了外币的供给,另一
方面又增加了对外币的需求。如果持续外逃导致汇率持续下降,必然制造恐慌,
进而引发更大规模的资金外逃,最终酿成金融危机。尽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
于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稳定增长,通货膨胀率较低,汇率稳定,外汇储备稳步上
升,资本外逃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还未充分显现出来;但如果我们对之掉以轻心,
迟早将会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方面,墨西哥与东南亚国家的教训已经够深刻
的了。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8 11:13: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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