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东方佳缘网(心歌婚介所),就事件做如下阐述。2007年孙某(离异状态)作为会员加入到我公司,和我公司员工李某(未婚状态)结识,并多次提出希望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未果后又用近百万的存款吸引李某。最终,两人发生了男女关系。此后,李某因为个人需要,向孙某借款两次合计15万元,并写下借据。一段时间以后,由于相处的各种原由,两人无法继续交往,孙某随即要求李某提早归还之前借予的十五万元,李某无法归还,之后便失去踪影。公司方面由于李某无故旷工三日以上,根据考勤规定予以除名。之后,孙某就此事找到我公司,公司了解了事情的全部过程后,考虑到现金的数目比较巨大,仍然利用各种关系和渠道协助找寻李某,但都未能找到。至此,孙某到司法机构继续处理此事。
以上就是整件事情的全部过程,作为公司,在员工管理上确实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未能及时发现李某与孙某这段“非理性”的感情。我们也吸取了教训,对新老员工进行了全面的职业道德培训。2009年,获得上海诚信服务婚介单位称号。以上是整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也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指导。但是对于楼主说的某人的言论,其中部分与事实不符,更有部分严重诋毁了我公司的形象,我公司保留追究言论的权利。最后,温馨提醒所有需要征婚的单身男女,相亲时,心态调整好,身正心清才不会被花言巧语蒙蔽,不要因一时贪念,就缺乏成年人应有的判断力。东方佳缘,为您筑巢幸福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