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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连载一)[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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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3 23:2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
难道这真的是虚伪的矫情吗?
发自内心的真诚,能够打动人们的心吗?

我始终坚信,对人的终极关怀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真正意义。
任何脱离这个目标的行为、制度、道德,都是可笑的,终将成为历史的垃圾。

向大家推荐一位良知未泯者的呼声:







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连载一)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11-27 20:17:01

曾几何时,每逢节日,电视上不厌其烦、反反复复地播放着“足球出线”、“申奥成功”等伟大历史时刻万众狂欢的“盛世”景观,“多少中国人热血沸腾、喜泪盈眶”;现在又传来“神五”上天的特大喜讯,“更让多少中国人充满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难怪电视晚会上经常有人眼含热泪无限情深地朗诵:

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那么深那么深

我多么想在这类光辉时刻也能满眼热泪,因为我也深爱着这片土地呀!

可是……

是因为我泪腺不够发达,感情不够丰富吗?

不!我的眼睛比许多人在更多的时刻满含泪水。你也许会以为我是迎风流泪,是沙眼,因为让我流泪的那类事情,在我们社会,早已让许多人漠然了。不要说让他们流泪,就是让他们表示一下同情与悲愤,也是不可能的。他们拿起报纸,不会去看关于这类事情的报道,却会为一个三流演员的绯闻津津乐道,尽管那些绯闻炒了又炒,早已没有什么新花样。

让许多人漠然却让我泪不可抑的,是哪些事情呢?


(一)
2002年9月30日,38岁的浙江人林茂正(实名倪帮清)在返乡途中,被湖南某火车站派出所抓到收容站,因家人拿不出钱来赎人,被收容站安排去“劳动改造”。10月9日上午,在“劳动改造”的人被要求挑100担土,林茂正看见有两个人在休息,对站长说怎么他们可以休息我们就不能。中饭刚过,“二管教员”四人将林茂正叫来,令他喝下一大瓶水,不许洒一滴在地上,结果林还是洒了几滴,被重重打了两耳光;四人随后叫他扎马步,扎不好就打,拳头、棍棒朝他劈头盖脸打去。被暴打了10分钟,他开始呕吐,先是吐饭,接着大口大口地吐血。下午,他仍然被叫去干活,但他已经没法干了。站长让人叫来附近诊所的梁医生给林茂正看看,梁说林茂正伤势严重,应抓紧时间抢救,收容站的人不听,说给他擦点跌打损伤药就行了。晚上,林茂正又开始大口吐血,站长像没看到一样,带着几个人到火车站抓人去了。

林茂正整整呻吟了一夜,第二天下午,站长令人将他赶出收容站。此时他已站立不稳,只能在地上爬着。有人看见,他一边吐着血,一边艰难地爬到火车站铁轨边,推测他是想沿着铁轨爬回家。傍晚,他死在铁轨边。

当地群众报了案,法医作出鉴定,林茂正是被打伤致死的。得到消息,站长展开了活动。管教组长找梁医生,要他证明“那死鬼是病死的”,某局领导也来找梁医生,对他说:“要如实反映情况,不要把伤情说大……”10月上旬,法医鉴定上林茂正的死因改为因病致死。26日,在死者家属的请求下开棺重做法医鉴定,证明是因伤致死。站长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打人者也只是被收容站放走了事。此事的处理结果让站长很得意,他对全站的职工说:“公检法那里,我讲白就是白,我讲黑就是黑。”后来数十人联名上告,却石沉大海。


(二)
28岁的安徽人徐英东,1999年6月只身来到北京推销项目,未果,到一家公司找了一份临时工作,想边打工边继续推销项目。徐是独子,母亲不放心,决定到北京接儿子回家。那天早上六点,冯彩云在北京宣武区菜市口大街见到了儿子。见儿子比离家时瘦了许多,冯彩云心疼不已,叫儿子回家。吃了早餐,徐英东说他先去住的地方取行李,再和一个对他不错的人打一声招呼,就跟母亲一起回家。徐英东最后对母亲说:“妈,你就在宣武门地铁口等我,我很快回来。”母子就此别过,冯彩云看着儿子走远。那天冯彩云坐在地铁站的马路上,一动不动,整整一天。她怕一走开儿子回来找不到她,可是儿子再也没有回来。

冯彩云在首都疯狂地找了几天,听说哪里有交通事故或郊外发现尸体,就急急忙忙赶去看。有外地人指点她到昌平七里渠收容遣送站看看。冯彩云好不容易找到离城30公里的收容站,那里已经下班。次日,冯彩云早早地来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收到你要的人,会送到合肥遣送站,你回去等吧。”此后十几天,每天早晨四点,68岁的乡下老太太冯彩云从北京南城坐3个小时的车到昌平七里渠,两个馒头一碗水是她一天的食物,得到的回答就是:“回去等。”

冯彩云找到该收容站让被收容人员劳动的地方,没法靠近,因为有警察,她只能站在不近不远的地方看每一个干活的人,看姿势有没有像她儿子的。

2000年元旦,冯彩云第三次进京,冒着风雪奔走了一个月。一次,一个曹姓女接待员突然告诉冯彩云:“我们通过电脑查到了,徐英东,28岁,9月9日由丰台派所送来,9月13日,被送安徽宿县遣送站。去那里找吧。”冯彩云立即离京赶到宿县遣送站,宿县遣送站的回答把她充满希望的目光扑灭:“我们已经把资料查尽了,根本就没有叫徐英东的人被送来。”

2001年5月,公安部举报中心告诉冯彩云,已经和收容站协调好了,收容站让冯彩云在昌平边上的小法院象征性地起诉一下,收容站愿意多赔点钱。这位乡下老太太断然拒绝:“这样不明不白给我钱算什么?我是在卖儿子吗?”

如果徐英东死了,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恻恻。望着2003年9月25日《南方周末》上白发苍苍、沧桑满脸的冯彩云老人,我泪落潸潸。我们也是儿女,如果我们无辜惨死在自己的国家、别人的城市,而我们的母亲仍每天倚闾盼儿归,望眼欲穿,日夜想念着我们,我们在九泉之下怎能安宁?我们也是父母,如果我们的子女在他乡被收容后人间蒸发,想到关于收容站的种种传言及孙志刚案后媒体对一些收容站内幕的披露,我们会如何心痛欲裂地去设想子女在临死前受到的种种非人的折磨、挣扎了多久才咽下这口气呢?


(三)
当我在一些网站论坛贴出上面这些内容时,有人上纲上线送给我一顶可以把我压死的大帽,说我拿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来搞煽动,甚至提出严重警告。尊敬的朋友,我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一直安分守己,我只是如实地说出让我落泪的事情。我所说的事情都是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中看到的。

2002年最后一天,湖南桑植县麦塔溪村72岁的王廷高老人仍然不知自己的儿子王兴茂、孙子王朝正是否还活在人间。3年前,王兴茂带着年仅16岁的儿子王朝正到涟源帮人挖煤,王朝正体力不支,父子俩于4月20日到火车站准备乘车回家,被火车站派出所抓了起来,送到收容站关押。第二天早上,收容站通知王兴茂,将他的儿子王朝正留下做人质,要他回家拿1200元来赎,“否则就关死他”。王兴茂回家后四处错钱未果,绝望之下喝下一大瓶农药。乡政府给收容站打电话,告之王兴茂服毒身亡,请求收容站放回王朝正给父亲办理后事。收容站无动于衷。王兴茂被救后,旋即失踪。一个月后,亲戚借了1000元到收容站将王朝正赎回。王朝正得知父亲已失踪,哭了几天,外出寻父。父子俩至今杳无音讯。

湖南某市收容站职工郭先礼也许是因为无法丧尽天良,不能与站长同流合污,故受其打击排斥,便向传媒抖出收容站许多内幕:打死打伤了多少人,刑罚的各种花样,猪狗不如的食宿,收取了多少赎金,重体力的强制劳动,等等。如果“班子团结”,除了被收容过的人(大多是老实可欺的农民,不懂得与传媒打交道)向传媒披露,我们对收容站的了解也只能是道听途说。

下面是郭先礼向记者介绍的情况:

湖南新邵县人黄知强被搜走500元现金,不服,大叫:“你们讲不讲理,讲不讲法?”结果,被打成严重内伤,收容站不给他吃药,将他赶走,迫使他乞讨回家。

贵州平坝县人吴红红被人偷了3000元,到派出所求助,结果被送到收容站,藏在袜子里的230元被搜出,所戴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被摘走,吴大哭不依,被狂打一顿,屎尿流了一地,因此患了精神病。其父拿钱来赎她时,见此惨状,哭得呼天抢地。

11岁的农家少年许飞鹅和9岁的弟弟许飞昆被收容站关了一个多月,在这期间,收容站给他们的父亲发了一封要1600元赎子的电报,没有回音,就将许飞鹅放回取钱。许父拿不出钱,许飞昆被收容站赶出,从此失踪。

“收容遣送制度已被废止,收容站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你为什么还要谈这些事情呢?”

废止收容遣送制度至今不过几个月时间呀,孙志刚案之前我并没有看过这类报道呀,现在才逐渐看到这些让我落泪的事情呀。

好了,关于收容站的“故事”不说了,下面就讲讲陕西某村5天内发生3起农民自杀的事件吧。


(四)
朋友,如果您硬要说我在鼓动什么,那我只是在鼓动正义,鼓动善良;如果您硬要问我有何居心,那我只是期望人世间少一些罪恶,少一些苦难。我当然也知道,任何社会都会有罪恶和苦难,只是有的社会少乎其少,有的社会多乎其多。

从1999年开始,按照国家改造大西北生态环境的方针,陕西旬阳县桐木乡涌泉村实施了退耕还林计划。

2003年6月,旬阳县派工作组对全县28个乡镇的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7月11日下午,涌泉村农民李立文一次喝下10支农药企图自杀。据他说,自杀的原因是:“退耕还林的地里栽了桑树,套种了黄豆和红薯,但是工作组让拔了它,还要罚款,没有钱,没有办法。”

13日,涌泉村一位既受村民欢迎又与乡干部工作配合良好的村民小组长李祥自杀身亡。李妻对记者说,李祥服毒自杀的前一天,曾带领工作组在村里向退耕还林不到位的村民收回国家发给的补贴,并且替村民讲了几句话。据了解,李祥替村民“讲话”的原因是:年初乡里驻村干部曾经号召村民大力发展烤烟种植,并提出可以在退耕还林的地上进行。但是正当烤烟即将成熟时,桐木乡却开始了退耕还林的核查整改工作,李祥觉得无法向村民交代,只好一死了之。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4-1-3 23:28:00 | 只看该作者
桐木乡政府要求小河镇派出所对李祥死因进行调查,陈音富在李祥的葬礼上被民警叫走,在被连续审讯7个多小时以后,疲惫不堪地回到家中。几个小时后,陈音富自杀身亡。

广州某报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内容报道了这一惨剧,标题是《5天发生3起农民自杀事件 陕西旬阳县桐木乡执行退耕还林政策有失误 数名乡干部被免》。不是违法犯罪,也不是错误,仅是失误而已。有的被开除党籍(与我们一样成为党外人士),有的被撤职(可能一年半载后东山再起,或换个地方,又是一位“公仆”),有的被警告(可能比严厉批评还厉害吧)。

乡干部,芝麻大的一个官,一次“工作失误”便足以把农民送上绝路。


(五)
2003年6月4日,吸毒女李桂芳因偷窃被捉,被抓去强制戒毒。在审查时,李向派出所王所长、卢副所长反映其三岁女儿在家,无人照顾,请王、卢帮助联系其姐照顾。据王、卢说,与其姐联系不上,通知实习生小穆帮助联系。穆未将“联系不上”向上汇报,到6月21日,李的邻居闻到尸臭报警,李的三岁女儿已死亡多日,幼小的身体已经腐烂。《成都商报》记者李亚玲在采访手记中写道:“据一个和李桂芳同时被抓的吸毒人员称,当时李曾跪地哭求,说她家中还锁着三岁幼女,哀求对方让她回家把孩子放出来交给亲友,再来戒毒。但警察不许。于是三岁的孩子就在这大热的天里,没水喝没食物吃没人理睬,不知她熬了多少天才咽气!回来正在写稿,公安局已经打电话给市领导,说什么记者不采访警方(事实是警方拒绝采访)乱报道。市领导通过市委宣传部把报道封杀了。当了八年记者了,阴暗面见得多了,我已很少愤怒。可是这一次让我无比愤怒,因为我不仅是一个普通的记者,更是一个普通的母亲,我为这孩子放声大哭!”

这个三岁幼女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李思怡,她很乖,她母亲外出时把她锁在家里,她不哭,她母亲带她出来散步时,她遇到人会甜甜地打招呼……她母亲是个失业者,为了养活她会小偷小摸。她的悲惨遭遇让多少七尺男儿泪如雨下。我在自己的一条呼吁施舍乞丐的贴子上,一再对那些厌恶乞丐、说乞丐是骗子的人发问:如果李思怡和她的母亲向你求乞,你会施舍吗?许多人说当然会施舍。我又问:那么,你又是如何看得出她是李思怡而不是“骗取同情心的骗子”呢?也许多一些施舍和救助,会少几个小偷,会少一些惨剧。然而,李桂芳不同于那些值得同情的失业者,她经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也许正是这些不三不四的人让她染上毒瘾,为她提供毒品。小偷当然要抓,吸毒者当然要强制戒毒,只是那些执法者把人关起来可以不通知亲属吗?说什么联系不上,李桂芳的姐姐一家人在同一城市好端端地住着,怎么会联系不上呢?他们也疼爱小思怡这个无辜的孩子,不时给孩子送来食物、衣服。就在小思怡尸体被发现之前,李桂芳的姐姐还给小思怡送来几件衣服,门叫不开,以为家里没有人,就从门缝把衣服塞进来。那时小思怡的尸体还没有腐烂,闻不到尸臭。


(六)
2002年7月31日,湖南省新宁县金岭村十七岁少年唐斌骑着熟人邹建国为出入方便而经常寄于他家的一辆破旧自行车去外面看戏,把车锁了却没有钥匙,回家时只能扛着走,被金石镇巡逻队员疑为偷车扭送到派出所。唐斌的父亲四处寻找孩子未果,8月2日下午被告知:唐斌已送尸检现场。在所谓“尸检现场”,唐斌尸体上只着一条内裤,颈部有一厘米深的黑色勒痕,牙齿咬着有些外突的舌头,嘴角有着青黑色的淤痕,下嘴皮掉着一块一寸多长的肉,胸部、两臂也有几道深深的黑色勒痕……有人质问:为什么不在第一现场验尸?怎么送到野地里去了?公安部门称:外运是为了验尸,不是抛尸。


(七)
今年上半年某天下午5时许,广州3名城管人员将正在当街卖菜的一个男人一脚踢翻。倒地的卖菜人抱着菜,3名城管人员对其拳打脚踢。打了好长的一段时间,他们还觉得不过瘾,就一个拿着对讲机,一个拿着砖头,猛击卖菜人头部。卖菜人被打得满脸是血,人们看见他早已不能动,就上去劝城管人员收手,但是根本劝不住。5时30分,3个行凶者可能是打累了,终于停了手,准备拖着已经没有任何知觉的卖菜人上车。在群众的干预下,行凶者扔下伤者,准备开车走人。群众愤怒了,将车团团围住。上千人与3个行凶者一直对峙到晚上8时。警察到场,为城管人员解了围。伤者被送往东山区中医院,后又被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接走,至第二天消息见报时昏迷不醒。病历上显示:“伤者头部伤口8厘米,神志不清,呼叫不醒,流血过多,伤势严重……”一位护士说:“不排除成为植物人的可能。”


(八)
2003年7月7日深夜,《广州日报》报料热线接到一个电话:在竹料镇某电子厂,一个17岁的女工上班才6天就加了48小时的班(也就是平均每天加班8小时),结果昨天下午因劳累过度死在宿舍。

8日早上9时多,《广州日报》记者一行在广从路竹料段旁找到这家电子厂,找到了死亡女工同厂同宿舍的舅妈黄必凤。据黄介绍,去世的外甥女叫孙艳,今年17岁,湖南随州人,7月1日才进厂,在包装车间工作。两人不在同一车间。说起外甥女之死,她忍不住流下眼泪。她说,进厂的当晚孙艳就被叫去加班,由于工资较低,一个班8小时才9元钱左右,只有加班才能挣到点钱,所以厂里的女工都被逼着拼命加班,每天加班五、六小时是常事。7月6日,孙艳先上了4个小时的班,然后从晚上11时一直加班到7月7日8时,回到宿舍她对舅妈说,“车间设计是装空调的,很封闭,但现在却开风扇,很闷”,又说很渴很累。

这一事件在7月9日的《广州日报》报道后,出奇的平静,既没有后续报道,也没有任何评论。也许大家都知道,类似孙艳这样的加班时间、工作条件、劳动强度,在我国大陆不知还有多少,甚至工资更低、加班时间更长、工作条件更差、劳动强度更大的也有,反正大陆的劳动力太多太多,许多农家子女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好,哪能有什么计较!


(九)
《羊城晚报》“以案说法”专栏不久前所刊《他为何被无罪释放》一文,通过“一起情理法相融相洽的诉讼活动”,体现了“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人文关怀”。记者所选的报道角度体现党报记者的素质。人文关怀是值得赞美的,尤其是我们的公安司法机关对涉案人表现出来的人文关怀,更是物稀为贵,但尚不足以让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吧。让我泪流满面的,却是“犯罪”嫌疑人夫妇及其婴儿的悲惨遭遇。

好顺和大全都是云南广南县人,家境非常贫困。两人于2000年结婚后到广东电白县水丰农场当割胶工。割胶是最苦、收入最低的活儿,好顺和大全平均每天只睡四小时,仍然食不果腹,朝不保夕。好顺生产前,全部家当只有40元,大全用来给好顺买来安胎药。今年7月10日晚,好顺劳作回来动了胎气,提前作痛临盘,大全无钱将好顺送到医院生产,只能独自一人负责全部的接生工作。晚上九时许,好顺产下一个未足月的女婴。此后好顺已奄奄一息,更无奶水。又没有钱买奶粉。两人用破衣裤包住体温不足的婴儿,抱在怀中。熬到第二天早上8时许,该早产女婴终因缺乏必要的保育措施而夭折。两小时后,愚昧的大全按当地一种极端迷信的说法,将死婴肢解置放于三岔路口祭天,“以保住以后婴儿的成活”。

该文所赞美的“人文关怀”,也就是把被定性为“侮辱尸体”的大全无罪释放。

该文说这一惨剧的真正罪魁祸首是当地流传的一种极端封建迷信的说法。难道他们不迷信,婴儿就不会惨死吗?

说到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人文关怀,我不禁想起在《读者》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在美国一个法庭上,法官审理一个偷窃案,当事人是一个妇女,法官问她为什么偷窃,她说,她的孩子快要饿死了。法官依法裁判之后,自己脱下帽子,往里放了50美分,对在场的每一个人说:“罚款50美分,在我们这个城市里,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我们每个人的过失,我们必须为我们的冷漠付费。”那一刻,全场沉默。每个人都往法官的帽子里投下50美分。


(十)
一份写在安全帽上的矿工遗言:

骨肉亲情难割舍

欠我娘200元

我欠邓曙华100元

龚泽民欠我50元

我在信用社借1000元

王小文欠我1000元

矿里押金1650元

其它还有工资

莲香 带好孩子

孝顺父母

一定会有好报的

将我火葬

4月16日湖南涟源七一煤矿在掘进时发生透水事故,17名矿工被困在井下。救护人员听得见他们敲击井壁的声音,声音逐渐微弱微去,直至消失。6天后,救护人员找到他们的遗体。在聂清文的尸体附近,救护人员发现这份用粉笔写在安全帽上的遗言。莲香是聂清文的妻子。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4-1-8 22:08:00 | 只看该作者
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因煤矿事故死亡矿工6000人左右。中国煤产量占世界1/4,煤矿工业死亡人数占世界4/5。中国每百万吨煤的死亡率,比俄罗斯高11倍,比印度高15倍,比美国高182倍。


(十一)
1974年6月22日,广西兴业县高峰乡人、地主后代谢洪武被大队民兵营长以“私藏美蒋反动传单”为由,扭送到派出所,最后被遣入看守所。他究竟有没有私藏反动传单,没有人说得清楚。而他就这样作为“无案宗、无罪名、无判决、无期限”的“四无人员”,在玉林第二看守所度过了漫漫的28个春秋。到2002年10月30日被无罪释放时,他已从一个总是笑眯眯的健康青年,变成一个白发驼背、满面苍白、眼神呆滞、双腿绵软不能走路、肌肉萎缩、坐着才能入睡、口不能言、记忆丧失的老者。

在荒唐的年代,被迫害惨死的人不知有多少,而像谢洪武这样有幸活到“新时代”的,却被“遗忘”在看守所里,直到检查《刑事诉讼法》落实情况的检查团到玉林第二看守所检查时,才被发现。


(十二)
朋友,请不要给我戴上什么高帽,我在《版主致辞》中说过,我不是林昭、张志新那样的“弱女子”,也不是鲁迅这样的勇士,我只想说真话。“说真话,是无权者的权力。”然而,在好多时候,说真话是要付出大代价的,当然不是在孩子满月时说“这孩子将来会死的”那样的“真话”。“这孩子将来会死的”是必然的,是谁都知道的,是废话,说它作甚!为说这样的“真话”付出代价是不值的。我会说“这孩子很可爱”,因为我是真的喜爱孩子。当然说些孩子长命百岁、当官发财之类的好听话,也只是一种美好的祝愿,说好听话不一定就是阿谀,也可以出自善良。

朋友,不要说“这类事情见得多了,不必再说了,麻木了”。我知道,这类事情有许多许多,上面所写的这些,仅是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摘录出来的,是冰山一角。那些被成功封锁了消息的呢?那些没有被传媒人士所获悉的呢?哪些虽被传媒人士所获悉却没能通过“审稿”的呢?那些见诸媒体却没有为我所看到的呢?

但是,司空见惯就可以作为麻木的理由吗?

因为这类事情太多,我才更加难以超脱。我的悲悯会随着这类事情的反复出现而得到不断强化。

由于是边写边发在论坛上,故不时偏离主题回复一些跟贴。下面根据11月11日《广州日报》所发的一则报道,记录一下在许多城市出现的那些可怜的“卖花女”吧。

在广州南方大厦门口,经常有人打骂一些年幼的“卖花女”。“卖花女”年龄大约在5至10岁之间,被幕后黑手操控,早出晚归,在南方大厦与沿江路一带活动。

清晨5时45分,有2个15岁左右的“小头目”把一个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卖花女”(与我女儿一般年纪)带到南方大厦门口,其中一个打了“卖花女”耳光,“卖花女”不敢躲闪也不敢发出喊声。

“卖花女”年纪虽小,却对陌生人充满戒心。在多次努力下,记者才从她们口中得知他们来自江西萍乡。当被问及想不想读书时,许多人眼中流露出可怕的迷茫,她们的回答很简单:“家里没有钱。”

这些孩子一天干活10多个小时,一天只能吃一顿。有些好心市民经常买东西给她们吃。

这些孩子经常会缠着路人不放,有时还会抱着对方大腿,非要你买花不可。一个年龄大约五六岁的孩子(我想起女儿五六岁时我还经常抱着她走路的情景)抱着一个外国人的腿,跪在他面前,求他买花。一个5岁左右的女孩缠着一个年轻人买花,那人百般拒绝仍摆脱不了时,粗暴地将女孩递过来的花扔在地上,一边喝骂一边推开小女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到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我越来越看不得老人挨饿、孩子受苦了。

可怜这些孩子吧,她们在别人的城市、陌生的人流中艰难求生(不是笔误,不是“谋生”,小小年纪,你叫她们怎么去“谋”而生之呢)。

我常常思忖:在那些小乞丐、“卖花女”等在社会最底层挣扎着生存的孩子眼里,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呢?


(十三)
2003年3月17日晚,一辆由广西玉林开往安徽亳州的卧铺大客车在途经广西宾阳收费站时被民警截获,竟在车内查出打包偷运的28名女婴。有的婴儿脐血未干,年龄最大的不过3个月。1名婴儿已经死亡。这些婴儿在被解救之前被装在尼龙旅行袋里,有的是两个、有的是3个挤在一个袋子里,被搁置在客车车厢内,经过长途颠簸,再加上当晚天气较冷,婴儿个个被冻得脸色发紫,随时都可能死亡。犯罪嫌疑人为使这些像货物一样堆放在客车上的婴儿不哭泣,可能给她们服用了药物。

这事被官方传媒报道后很快在网上传播开来,不少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中国农村的一些人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被做绝育手术之后还想养个男孩,就从人贩子那里购买男婴,从来不曾听说有谁买女婴抚养的,偷运者“打包偷运”28个女婴到底意欲何为?偷运过程的种种细节说明:偷运者几乎完全不在乎女婴的死活,有1名女婴在偷运过程中就已死亡,另27名也已奄奄一息!既然不顾女婴死活,那么,偷运者运送这些女婴的目的是什么?那些在社会上流传已久的关于女婴的惨绝人寰的传言,难道只是空穴来风吗?

2003年10月20日《南方都市报》的“深度报道”就是对“3·17贩婴案”的追踪报道。该报道披露:因为“同行”之间的竞争,其他人贩子举报,才得以破获这一贩婴案,并揭开了一个数十人共同作案的贩婴网络。这一网络共成功贩卖女婴117名,男婴1名。网络的源头有医护人员和接生员,贩婴过程中共有第一道、第二道、第三道人贩子,也被一一揪了出来,但就是弄不清被贩女婴的归宿。该报道最后一段话是这样写的:

“网络上曾有传言:女婴们被用于卖器官或者制药,或做成‘婴儿汤’。巧合的是,‘3·17贩婴案’中的女婴正是准备贩卖到中国的‘药都’安徽毫州的。但是审查该案的工作人员说,在涉案人员的供词中,无法证实这一说法……”

这27名幸存的婴儿被解救后寄养在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至今无人认领和收养。

这27名可怜的婴儿,至今让我难以释怀。每想起她们,我的眼前便会浮现出那一个个被冻得发紫的小脸……


(十四)
因家里发生火灾,生活难以为继,李文兰的丈夫带两个孩子回到老家。42岁的李文兰为寻找丈夫和孩子,一路求乞。5月6日,她在城固县二里街向3个正在吃烧烤的初三男生求乞时,遭到辱骂。这3个学生吃完烧烤后,乘着酒意,追上李文兰并殴打了她……

7日早上5时半左右,二里镇中心医院值班医生李某在医院门口发现浑身是伤、呻吟不止的李文兰,李某打电话向二里镇派出所报案。当李文兰央求李某给她开点药吃时,李某拒绝了她。而派出所在接报后未能出警。7时20分,二里村村支书刘某在家门口发现伤势严重的李文兰,刘某简单地询问后,只给她指明了回家的道路,并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8时许,派出所安排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司机鲁某出去“看一看”,鲁简单询问后便离开了现场,回所后也未向负责人汇报。

8日,浑身是伤的李文兰又遇到那3个学生,再次惨遭毒打、凌辱……下午2时半,见李文兰在自家门口附近躺着,村支书刘某两次给派出所打电话称:“街上有一个很脏的女人受了伤,已在街上停留好几天,是不是送出去?”派出所司机鲁某同意刘将李文兰用车拉到邻县南岭县境内。

5月9日,城固县二里镇二里村,一名蓬头垢面的女乞丐浑身上下青一片紫一片,走路总是捂着肚子,下身还在流血……当天中午,这名女乞丐晕倒在地。下午4时许,当地群众第四次给二里镇派出所打电话报案称:在二里镇发现了一具“女尸”。派出所人员来到现场,发现“女尸”奄奄一息,将其送往医院。次日,“女尸”惨死。她就是李文兰。

李文兰死前对周围的人说:“他们3个人打我,用木棍戳我的下身……”

这一恶性事件的见报纯属偶然。因当地极力封锁消息,6月初才有记者获悉并展开艰难的采访。当地公安机关屡次借故拒绝采访。该县公安局一位科长对记者说:“我们的人员是否有问题是我们自己的事,你们记者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调查监督。”

7月8日,中共城固县纪委做出通报,对这起恶性案件中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分”,主要是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等。

对凶手和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我不想说什么了。我感到极其悲哀的是,倘若这一事件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对乞丐的善举只是施舍、施舍,有时身上没有2元以下的零钞时,我会恳切地说:“没零钱,下次吧。”我对女儿的教育采取“树大自然直”的态度,真正对其言传身教的,就是施舍乞丐,借此培养她的同情心。有时候在轮渡上,全船一百多人,面对一个或老或残的乞丐,只有我一人施舍,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希望多几个人施舍,于是写下《同情乞丐》这一类文章发表。我的这点微乎其微的善举有多大的作用呢?如果浑身是伤的李文兰出现在我面前,我充其量也只是给她几元钱,可是几元钱能救她的命吗?我或许也会打电话报警,可是警察不予理睬我还有什么办法?我不是官员,无力调动任何公共资源,我可以为其呼吁,但我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是记者,有谁会听到我的声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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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9 23:28:00 | 只看该作者
(十五)
无独有偶,中新网9月18日报道:在重庆,5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拿一个乞丐来“打着玩”,将其打成重伤,丢在铁轨上,乞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由于写了许多呼吁同情弱势群体、抨击各种腐败现象的文章,而腐败现象的得益者绝大多数是富人,因之有些人说我在鼓动仇富、宣扬劫富济贫的“水浒”精神,也就是前智囊刘吉所批判的“不向胜利者致敬,而是无穷无尽地同情劣汰者”。其实,我从来不仇富,甚至不仇视腐败分子。对于落马的贪官巨富,我认为他们如果不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某落马贪官语),就一定是制度“不够完善”的牺牲品,我不屑于落井下石。我抨击他们,只是借他们的事例来抨击我所仇视的让腐败丛生的所谓制度的“不够完善”。我抨击腐败,其实也源于我对极端贫困的弱势群体的深切同情,因为我看到两者间的联系。

我无意希望大家都能尊重弱者、施舍乞丐,我甚至不敢进行所谓“爱的呼喊”,在这儿大谈“爱心”近乎奢侈,我所呼吁的,仅仅是从人道出发的一点起码的恻隐之心、同情心,甚至对某些人来说,能够让其泯灭了的人性复苏一点点就功德无量了。

社会上也不存在一些人所说的“仇富现象”,恰恰相反,不少人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媚权媚富,鄙视乃至仇视弱者。不时有记者自称假装乞丐“深入调查”,而抛出“乞丐行骗论”、“乞丐致富论”、“乞丐职业论”等等。而我所看到的乞丐,绝大多数是老弱病残,施舍者寥寥无几,行乞致富从何谈起!人家把求乞的手伸到你面前,就已经是乞丐了,总比人家偷偷把手伸进你的口袋、或拿一把刀戳住你的腰眼命令你把钱拿出来好得多。乞丐所求甚少,你可以施舍,也可以不施舍,但不必厌恶他们。

而像中学生打死乞丐这样的事件,远远超出同情不同情的层面,要对之深入议论,我似乎已经笔力不逮了。


(十六)
而我们肩负教书育人使命的学校、老师,又是怎样对待贫困的呢?

南京某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学生如果不交齐学费就不许考试。一名欠学费的贫困生抱着侥幸心理,参加了五六门考试。在计算机考试中,刚考了半小时,监考女教师强令他当着全班几十个同学的面离开考场。最后他所考的学科,全部“零分”。

“成都某镇中学为便于管理,让交学杂费高的学生穿红色校服,让交学杂费低的学生穿蓝色校服。两类学生在享用学校教学设施上区别明显,‘红生’的教室里有VCD、电视机、电风扇,而‘蓝生’则没有。”这则消息来源于《南方周末》的一篇时评,可又是该报的另一篇时评,又出现这样的句子:“‘成都某中学以校服颜色区分贫富’等消息,已被证实为全部虚假或部分失实。”究竟是一开始就弄错了,还是该校被负面报道后进行整改,然后请记者“澄清”?本来,为了妥当,我所采用的事例,全部为官方媒体所报道过。我之所以没有像我我写杂文那样“引用资料全部详细注明出处”,一是因为上述资料大多被我的杂文引用过,已注明过出处,二是因为大多并非原文。我按照我的语言风格,力求简洁、客观地记录这些事,既讲究一定的文学性,又忠于传媒所报道过的事实,绝不添油加醋。如果事例中有失实现象,也是我所深以为憾的。

下面是摘自长沙报纸上发生时间相隔仅七八天的两条消息:

10月29日《三湘都市报》:昨天清晨,常德一名13岁的学生吊死在自家房里,留下的遗书称,学校伙食太差。

11月7日《潇湘晨报》:11月5日清晨,沅江市11岁的郭玲因为无法交纳用于购买计算机的5元钱给老师,受强烈自尊心影响,喝下一瓶敌敌畏自杀身亡。

传媒在评论这两桩惨剧时,一是抨击我们对学生缺乏人本主义教育,没有教育学生珍惜生命,二是以郭玲为例批评学生“自尊心脆弱”。上面这两种说法不可谓不对,我只是觉得,仅有这两种说法是不够的。这两名学生尤其是小郭玲的遭遇也是非常值得同情的,但我绝不同情他们采取如此过激无法挽回的行为。

女儿曾告诉我,幼儿园组织春游,每生须交春游的各种费用15元,班里有个小朋友交不起,不能参加春游。我听了很是不忍,对女儿说,今后遇到这类情况,及时告诉我,我让你拿15元给那个小朋友。我觉得,全班小朋友们都参加春游,只有一人没有参加,不是因为生病或其它什么事,而是因为无钱,这不会对他(她)心理产生什么伤害吗?贫穷有许多原因,好多时候,贫穷不是过错,即使贫穷有错,孩子也是无辜的。不要伤害孩子吧。11岁的小郭玲,从她进幼儿园到读小学,不知受过多少这类无意的伤害。

因为户口问题,农民工的孩子因交不起“寄读费”、“赞助费”而被学校拒之门外还少吗?更让人不忍的是,有些专为解决这些孩子就读的廉价民办学校,因为缺乏关系而被以各种理由关掉。我认为,关掉这类学校的理由只有两个可以接受,一是校舍不够安全,一是师资过于薄弱。其它诸如“操场不够宽敞”、“缺乏配套设施”等,都不能作为关掉这些廉价民办学校的理由。


(十七)
据官方媒体报道,仅安徽一省农村,就有18000户农民无力支持子女上大学,考取了却上不起大学的特困生约3000人。这份资料掩盖了一个事实:在农村能支持子女读到高中毕业的并不是真正的贫困户,无力支持子女上学的、无力支持子女读完小学、上完初中的远不止18000户,而考上高中却因家贫辍学的,也绝不止3000人。我在这一小节中谈论的是上不起大学的问题。

我为那些子女考上大学却无力支持、因感愧对子女而自杀未遂或自杀身亡的农民或市民放声一哭!

据资料显示:在所有发达国家中,德国大学对本国和外国的学生一律免费就读,英国大学1998年才开始试行收费,法国大学只收取少量注册费,美国和日本的大学收费也不高。美、日两国人均GDP是中国大陆的几十倍,而大学的学费不过是人均GDP的5%至10%。在发展中国家中,印度最著名的尼赫鲁大学,每生每学期只需交108卢比学费和206卢比住宿费,两项合计相当于70元人民币。我国的大学呢,每生每学期需交5000元至6000元学费。而我国2002年城市和农村人均收入分别为7703元和2476元,学费与人均收入之比,令人瞠目结舌。

据说,我国大学实行高收费,只是让学生及其家长承担教育成本的20%。也就是说,每个学生每年交1万元学费,国家还得付出4万元。请问:大学的教育成本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有人问得好:“是不是把学校官员购买豪华进口小轿车、名为出国考察实为旅游的所有支出都分摊到学生身上呢?”有人戏言,“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领导一操场”,道出了我国大学中机构臃肿、冗员泛滥的通病,难道我国大学中的体制敝端造成的“无效成本”,也要由无辜的学生来承担吗?

女儿才读小学一年级,我就说要开始为她筹备大学的学费了,这看似玩笑,其实不然。我在汕头工作至今九年,以前每月工资一二千元,近几年是3000多元,在汕头不算低了。我只买最便宜的房子,还得用尽父母的一点积蓄。父母是没有退休金、没有社保、医保的农民,我这几年每月得寄钱给他们养老。我只祈求父母健康,一家人无灾无病,我不失业。虽说每个人都怕生病,而我们对疾病的害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医药费是我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一个人躺到医院的病床上,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十八)
上面这些内容在各论坛连载至今,访问量居中,跟贴数是访问量的5%;在跟贴表现出来的倾向中,支持率70%,反对的占20%,中立的占10%。我感谢支持者,也感谢“反对党”,因为“反对党”的批评、指责、挑毛病能使我趋于冷静,思考问题更加理性、全面,言辞更加审慎,不致失之偏激。当然对于一些流氓式的漫骂,我不屑于与之对骂。下面我采用问答形式,回复一些“反对党”的跟贴。

问:你有没有想过,现在的社会问题主要是道德沦丧造成的?你不认为道德重建比制度变革更重要吗?

答:我不喜欢讲空泛的道理,虚构两个村来说一说。甲村的村长候选人由自荐或各片、各单位公推产生,多名候选人到各片各单位进行竞选演说,最后由村民海选出村长,三年一届,可以连任二届不能连任二届以上。其他领导成员由村长组阁。村民还分片分单位海选出代表议事会,议事会可以监督、弹劾村长,甚至可以通过票决逼犯错误、不称职的村长辞职。村里的有线电视站、广播站虽是村公共设施,但已企业化,承包给个人,村里还允许村民办报,媒体们都可以对村长及其他领导进行與论监督。村长某内阁成员接受色情按摩被村报记者获悉,报道了出来,一时與论哗然,村长不得不将其免职。村保安队虽然服从村长指挥,但不是村长的“私家军”,村长对保安队的领导同样在各种监督之下,发出重大命令时必须经议事会票决。政务和财务定期公布,村民可以对之质疑,有关责任人必须对质疑做出回应。于是甲村秩序井然,村风极佳。

乙村的村长名义上也是选举产生,但村民对候选人如何产生一无所知,似乎是某特权集团指定,而且是定额选举,村民选也是他,不选也是他,得票数也不透明,因之村民投票热情很低。保安队形同村长的打手。权力失去了约束,本来道德并不很坏的村长及其内阁成员,也逐渐蜕变成村霸。他们越坏越害怕言论自由。他们以村民名义办了一份报纸,报纸的人事权与电视站、广播站一样,紧紧控制在他们手里。他们还不放心,实行新闻审查制度。报纸不受村民欢迎,没有发行量,村长用行政手段帮助发行。报社亏损也不怕,有村财政支持。于是媒体不用做到用户(读者、观众、听众)满意,只要做到村长及其内阁成员满意就好了。他们也强调與论监督,但只是监督老百姓、监督“麻烦制造者”和“不安定因素”,偶尔也会“监督”一下中下层干部,但被“监督”的干部只是些“权力斗争的失败者”、已被列入“黑名单”的失宠者。村长后来为显示开明,逐渐增大媒体的权力,然而,根本不用考虑用户是否满意的媒体们,也大搞权钱、权色、权权交易。歌颂的,有人“花钱买见报”;批评的,有人“花钱买不见报”。乙村媒体还特别注重宣传干部们的“优秀品质”,不把他们当人,而把他们吹嘘成没有人性的各种弱点的“超人”,不贪财不好色,公正无私,以身作则,先进模范。于是村民们看到的是:媒体上报道的是一套,实际情况是另一套;村官们说的是廉政爱民,干的是男盗女娼。既然一再强调干部是模范,村民们也就以“模范”为榜样。于是,社会诚信大大丧失,村民道德严重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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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00:21:00 | 只看该作者
上述种种,明明是制度使然,乙村当局却搬出“村情论”,说甲村村民文明道德,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强,乙村村民文明程度不高,道德素质差,缺乏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不能搞甲村那一套。于是便有人“对症下药”,抛出“以德治村”的战略决策。结果是,乙村干部们把腐败进行到底,却要村民“重建道德”,谁尿他那一壶!


(十九)
问:你说你抨击腐败,其实是源于你对极端贫困的弱势群体的深切同情,因为你看到两者间的联系。那么,请你具体说一说,两者间有什么关系呢?

答:弱势群体的极端贫困有许多因素,但官员腐败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比如某国营企业被贪官搞垮了,或者还没有垮,就被贪官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贱卖了,辛辛苦苦把青春都贡献给这个企业的四五十岁的工人下岗了。工人们到了这个年龄,家庭往往上老下小,社会上就业形势又比较严峻,连年富力强的大学生还有找不到工作的,你说他们找工作容易吗?你说他们的贫困与贪官没有关系吗?也许你还会问:“有些贪官的赃款是卖官得来的,从没拿过老百姓一分钱,没有挪用、贪污公款,没有在工程款上拿回扣,你说他的腐败与老百姓的贫穷有关系吗?”当然有关系。举例说明吧:国家级贫困县靖宇县出了个贪官李铁成,他在担任靖宇县副县长、县长、尤其是县委书记期间,该县众多干部为了“政治前途”纷纷向李行贿。这些向李买官的人,能好好工作,带领靖宇县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吗?“投资”当然是为了回报,他们向李买官的金额高于他们的工资,他们能不利用手中资源谋取私利吗?级别较大的官手中资源较丰富,不用直接在老百姓身上榨取,而级别低的呢,有些就只有搜刮民膏了。“苍蝇飞过捻条腿”,什么救灾款、扶贫款之类要通过他们一级一级的手发到老百姓身上,能不大打折扣吗?

再举个例来说明官员腐败与百姓贫困之间的关系。国家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拨到各地搞建设。假设拨给某地五千万元吧。如果某地实实在在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那么,在我看来,有下面这些好处:建筑工人、建材业工人有活干、有工资奖金可领了,建筑商和建材生产商、经销商有钱赚了,这些人有了钱,就有了购买力,各行各业也被带动起来了,经济也就增长了;由于基础设施齐全,投资环境改善,招商引资也招来引来了,经济增长也就进入了良性循环。然而,某地领导与建筑商勾结,这五千万元用到实处的不足一千万,其余的钱被分掉了。如果被分掉的钱不是过分集中在个别人手里,而且还是放在某地消费,那么某地除了投资环境得不到较大改善之外,各行各业尤其是色情业还可以由于贪官们的消费而得到一点好处。然而那些钱却是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而且被放到国外银行去了。于是,某地不但没有引来外资,而且有大量资金流失到国外。顺便一提的是,钱被卷走了,国债由谁来还,当然是国家,国家的钱从何而来,当然是财政收入,财政收入从何而来,当然是取之于民。也许有人会说,多印一些钞票出来,不就可以还债了吗?如果是这样做,那么老百姓手上的钱就被摊薄了。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有多少是正常的市场风险造成的,有多少是腐败造成的?为什么不肯同流合污的正直企业家孙大午要贷款那么难,迫使他干了一件没有使任何人受损却使许多人得益的“违法”的好事,使他在被羁押近半年后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该案备受关注,茅于轼说它“标志着支持正义的斗争在中国现状下能否得到成功”,那么这一结果标志着“支持正义的斗争”是成功还是失败呢?)?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1999年通过国家财政拨付资本金、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发行金融债券,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1.4亿元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据官方公布,目前四大行不良资产又达到2万亿,这又将如何解决,又要靠谁“买单”呢?


(二十)
问:常常看到你在网上义愤填膺地抨击那些落马了的贪官,何必呢?如果让你当官,你敢说你一定不贪吗?

答:在网上看文总有点浮躁,你一定没有仔细看过我那些抨击落马贪官的文字。我与那些落马了的贪官并无仇恨,他们已经落马,处于劣势,此时再来批判他们,实在有点“势利”。然而,我拿他们说事,只是借之抨击让贪官层出不穷的制度“不够完善”。

如果让我当官,我会成为贪官吗?在对官场生态有所了解之后,对这个问题便不敢凭主观一口说不。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你自己当官也可能成为贪官,那么你骂贪官,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吗?不!我骂贪官绝不是“酸葡萄心理”作怪。如果让我当官我也会成为贪官,那么我更要抨击产生贪官的机制。

在企业任职也可以考验一个人贪不贪。我2001年至今任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企划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协助老板负责全面工作,要以权谋私是有条件的,比如对各经销商的扶持是可以权钱交易的;企划部负责广告策划,是花钱的行当,宣传品的印制、广告的投放,在某些人看来是可以索要回扣的,但我却是从来没有拿过一分钱回扣,吃过一顿请。当我与那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说起我每年经办的项目多少钱却从没捞过一分钱,他们用十分怀疑的眼神看我,当时我恨不得向他们吹牛说捞了多少,用谎言来表现诚实。客观地说,以前我不要回扣,可能多少有点怕被人知道而丢了饭碗或不愿心中有愧的因素。但现在廉洁似乎已经融进了我的个性。我屡次想辞职,完全可以排除我不贪是因为怕丢了饭碗的可能。我还通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来约束包括自己在内掌权的人,在订立制度时我喜欢把掌权的人包括我自己都假想成总想贪污受贿的人,力求事事有人监控,滴水不漏,不会让任何一人一手遮天,也就是说,尽量不给任何人犯错误的条件。比如我要印刷一批物品,我会请一些同事多介绍一些印刷厂来谈,由讨价还价比我强的同事谈价,由我最后选定一家价钱最低的印刷厂,然后在印刷质量上把关。我觉得好多时候争权是为了夺利,专权是为了“专利”,当然有时也是为了巩固或提高自己的地位吧。我不争利,或许也有在企业中“官至极品”、且常有其它企业以较高待遇拉我使我动过辞职之念的缘故,因之我除了承担责任、尽力尽职(因能力所限,不一定称职)外,从不争权专权,总是主动分权,发扬民主,从不对发表不同意见或制约着我的权力的同事心存芥蒂。当有些项目由我一手操办,缺乏监督机制时,我将其透明化,让同事们去探听,去议论,相当于用舆论监督来弥补制度的“不够完善”。顺便一提的是,我越不争权,权力好像更牢固,这当然源自老板的器重与几位主要同事的支持(有两位部门负责人到老板面前提议为我大幅度提薪并形成事实,这是让我深为感动的支持!)。

我也是爱钱的,也有过几次吃回扣的“疑似案例”。那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偶尔为朋友公司编一本《电子商情》,并联系印刷,比朋友公司联系的印刷,质优价廉得多。印刷厂给我业务提成(把我当兼职业务员),我光明磊落地向朋友说了。本来,朋友是应该给我编校费的,知道我有了提成,就把编校费省了。也就是说,我从中赚的那点钱,既是业务提成,又是编校费,说它是回扣,实为吹牛。我曾这样想,如果谈价时并没有索贿,一心一意砍价,业务完成后质量也合乎要求,对方为感谢我在合作过程中给予的帮助,或者是为了以后继续合作,给我一点什么,我会收下的,因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合作过的一方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收到,我或者请同事吃饭,或者交给老板,让他当成奖金发给我。在官场上,这种收入更要上交,不然就是赃款。但我却是至今没有收到过这等好处的。我之所以要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收贿往往有索贿在前。

然而,像我这样的人,一旦混进官场,也可能是个贪官。比如:我也有上进心,也想官越做越大,起码要保住位置,也得向李铁成们行贿呀。就算我不求上进,倘若落进集体腐败的环境,我不腐败行吗?倘若同事们的日子一个个比我滋润,只有我守着一份工资过日子,我心里不会失衡吗?就算我定力好,人家也会看不起我呀。我不贪图物质享受,却是不愿被人看不起的。就算我安贫乐道,大家都在捞只有我不捞,这不是与潜规则过不去吗?这不会对人家产生妨碍吗?人家容得下我吗?也许你会说,跟腐败分子做斗争。怎么斗争?你级别比人家低,当面斗不过人家,举报吧。河北省唐山市原新区物价局副局长李瑞芳举报领导的经济问题,遭打击报复,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检察院的人对记者说:“李瑞芳的案子我们心里有数,但领导让整他,谁敢不做?至于举报,有人想保那些人,怎么举报也没有用!”把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拉下马的郭光允,被整了8年,九死一生。在这8年中,郭光允两次遭遇暗算。1995年11月被关进看守所,后被判劳教两年,1996年11月因中纪委出面调查而暂时被保外就医。2003年8月9日,中纪委公布程维高的腐败情况:程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反映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前后两任秘书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对程的处理至今公布的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待遇。这就是用挨整8年、差点丢了命的代价换回的“胜利”吗?郭光允说:“我当时压根儿也没想过要扳倒谁。我一个小人物怎么能扳倒省委书记?8年的人生代价也许太大了,但我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就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我别无选择!”有个作家以某贪官作为原形写了一部反腐电视剧广为传播,直到贪官落马才道出真相,大家对作家不敢在贪官落马前举报都深为体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敢与贪官斗吗?我体弱多病,经不住整的。如果不敢与贪官斗,就只有随波逐流了。《南方周末》报道过一个法官的妻子在丈夫犯事后对法院院长说,“怎么好好的一个人,到了你们这里就变坏了!”                               (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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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00:22:00 | 只看该作者
评论者:流石  日期:2003-12-26 22:35:08
痛感
相同或相似之感!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3-11-30 15:52:29
复少辉君
希望尽快看到你的书!谢谢!
希望你有空在这儿对我的东西多作点评。谢谢!



评论者:王少辉  日期:2003-11-30 0:25:08
腐败\贫困\民主
刚才写了一大段话,发表时却说示注册.关于你提出这个三角关系,我是清楚的.可是,除了体制,还没有别的吗.当今在做官的,三代以内必为农民.农民的子孙为何最后把农民给忘了?这也要追究农民的责任,他是如何教育的?我恰恰看到,传统中国,传统的国民性在转型时出现了困境.在这方寸之地,无法深谈,我的书出来后再交流.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3-11-29 8:51:19
复少辉君
少辉君所言极是!
我罗列这些现象其实也只是冰山一角,只是对曾一度甚嚣尘上的“盛世”之说的一种不同意见!我在文章后面的三个问答,也是试图在政治制度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



评论者:王少辉  日期:2003-11-29 0:17:23
良知与困惑
乙农兄:你所提到的问题是每个中国人不同程度遇到的.所以在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方面应当是鲜有异议的.感受到判断,这仅是第一步,接下来是如何解决问题,总之重在解决.大多数人在看到问题后或回避或抱侥幸心理或持宿命的态度.你把这些事情重现,已经表现出你的良知.我深感敬佩.
你的文章仅罗列事实,所以我感到有必要深入分析.如何使悲剧不再重演,如何使人不再麻木.何不涉足政治体制\宪政\社会学\宗教等学科的研究?则将此类事实,紧紧集结在某一观念之下.无疑大大加强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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