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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五百万和五块钱的幸福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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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9 15:0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百万和五块钱的幸福
作者: 发表日期:200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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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男人们喝酒时又扯到了中奖,扯到五百万。他们就兴奋了起来,估算着自己拿到这笔钱应该做什么,想做什么,会做什么。无外乎购房买车旅行开公司存起来吃利息。慷慨地允诺在座的一人送五万。盘算的时候还精心地扣了税,好像这是真的一样。
                 
  而文韬喝一口酒,微笑道:“如果钱从天上掉下来,未必是什么好事,它会把你的生活彻头彻尾地改变了,变得面目全非,让你不知所措;我宁愿自己去一步一步地努力。”
                 
  我反驳他:“这话听起来像是淡泊,其实还是在乎;如果不在乎,真当钱身外之物,无论它多少,又怎么会改变你的生活呢?”
                 
  他以攻为守:“那么你认为一个拥有五百万的人,和一个只有五块钱的人,他们的想法、心态都是一样的么?”
                 
  然后是怀柔政策:“我说的改变是一定存在的。你记得吧,我们住在和睦路的时候,你很喜欢吃一家炒货店的松子。我买五块钱带回去给你,你多高兴啊,有次嘴巴疼还含着,抱着吃很久。现在给你五块钱,你会不会这么开心?如果有了五百万,就更……”
                 
  本来无论是什么话题的争论,我都要一直辩下去的,就连无理也要取闹一番,到他让步为止。可是这时候,我听了关于和睦路的话,心脏突然就软得没有力气跳跃。想完全地屈服,再不说反驳的话。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9 15:04:00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那五块钱的松子。
                 
  那个夏天炎热,窗子外边的知了不停地叫,青藤攀过斑驳剥落的石墙,探到窗户里面来。
                 
  我刚刚毕业,为了他而差点和父母决裂,放弃了他们为我安排的工作;他也是刚刚毕业,还在实习期,一个月总共是一千元。房子很偏僻,付了昂贵的中介费,又预付了三个月房租,我们再没有什么钱了,还欠了债。
                 
  因为是着急地找来的,他对房子并不满意,觉得让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公主住这样的旧屋很亏欠。但是我笑得很开心,头上包着报纸做的帽打扫,用药水喷蟑螂,在草席底下铺着报纸和卫生纸挡住老床上的灰土和蝼蚁。
                 
  在这三个月里,这屋子就是我们的家了。自家丑娃娃自家爱,所以我对旧屋里时常出现的老鼠、蚂蚁,和辨认不出名称的爬虫虽然怕,却不憎厌。
                 
  白天他去上班,我就捏着很少的一点钱,上街买菜。我不懂得讨价还价,也不会辨别菜的好坏,但那些淳朴的农人也并不欺骗我。我总要反复地算,以期望最后留出两毛钱来买葱。我最常买的主菜是鸡壳。就是肉鸡剔去肉后的骨架。边上还有一点肉,脖子可以啃一啃。大大的一只,只要一块七或一块八,不会超过两块钱。
                 
  当我拎着菜回家,楼下开小卖铺的一个老乡就会打听:“买了什么好菜?”我打开给她看。她的表情会有点怪,说你怎么光买骨头?我笑:因为它便宜呀!
                 
  文韬用青椒炒了,我很喜欢吃。
                 
  我最爱跟在他身后,看他细细地切葱姜蒜辣椒。把鸡块倒进油锅先炒得微黄了,再倒入青椒片。浓香四溢。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寸步不离。有时候偎着他的背,手环住他的腰,依恋着不放,他就温柔地拍拍我的手:“小心溅到。乖,去摆碗筷,马上就可以吃了。”
                 
  因为骨架上的肉很少,总是吃不够。有一次很奢侈地买了两只,三块五毛钱。炒出来满满的一锅,我乐坏了,吃得满嘴流油。他就怜爱地用手抚摸我的头,笑笑说:“宝宝,慢慢吃,不要把脑袋插进碗里。”
                 
  剩下的,留着第二天我下面条。那微辣的汤很好喝。
                 
  这以后我吃过草原兴发鸡,家养土鸡,最好的店做出来的鸡汤,我都再没有尝到过这样的美味了。
                 
  那时候我已经觉得幸福。
                 
  后来他参加了项目组,每天都要加班。路又远,到家往往都十点钟了,天早黑了,我守着准备好的夜宵等他。怕他瘦,我买整只的鸡回来炖汤,偶尔煎条鱼。我从来没有做过饭,只自己摸索,努力地回忆看妈妈做饭的情景。幸好还能吃。唯一有一次,我炸了鹌鹑,他一口咬下去,里面都是血。
                 
  他的眼光总是那么感激的。他拿着我的手看,他说长着这样一双手的人只应该拿笔,不应该做饭洗碗。我偷偷地把被热油溅出一个小泡的手背掩过去了。
                 
  每次看他吃得那么津津有味,我就很有成就感,催促他吃得光光的。他到很久以后才告诉我,某次没有放盐,还有鱼其实不怎么新鲜了。我憋气说,看你吃得那么欢,我就以为味道好呢,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实话说出来。他微笑:并不是只有嘴里的感觉,才叫味道。
                 
  这天他带了钱回来给我,让我给自己买新衣服。我想了一下,离发工资还早,哪里来的钱?他不擅长掩饰,就直说是向同事借的。我听了心里很难过。这以后他就不再借了。他的一千块钱发下来,还了债后,我们去小街上,买了九块钱一只的热水瓶,十二块的电热壶,还有扫帚拖把灭虫水等。每一只碗每一只碟子,都是两个人商量着买来的。
                 
  除去了必不可少的七零八碎的花销,我硬是挤出一点钱,给他买了只蟹。天知道他多么喜欢吃蟹。可是煮熟了,他不肯吃,一定要给我,我说我不爱吃。他说乱讲,我看你在家里都吃得很香的。我说我就是不喜欢吃,推来让去烦不烦。心里觉得自己没他那么爱吃,吃了有点浪费。我不凶一点他会说个没完。见我恼了他只好退一步说,那我们一人一半吧。蘸着我精心调配好的姜末蒜泥醋,我们像修钟表一样,埋头全神贯注地,分吃了那只蟹。
                 
  大概隔了一个月,我买了半斤活虾,老板给我用充了氧的袋子装着,我急急地往回跑,却忘了带钥匙被关在门外。等他下班还要半天,我怕虾死了不新鲜了,天太热,就央着杂货店的老板娘帮我煮熟。为了感谢她,请她吃一点,她就把大的虾全挑出来喂了她的儿子。应该说,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可是,我真的很心疼。他多吃一只,文韬就少吃一只。
                 
  为了省钱我们平时常吃面条。他说面条好,最养胃了。
                 
  傍晚收拾好碗筷,他就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这里是郊区,有一条河,开来开去都是运砂的船,嘟嘟嘟地叫,远远的光点一跳一跳。我们站在桥上看月亮。心地是澄明的。
                 
  他给我买姜兰花。当时我还不知道它叫这个名字,只是爱极了这种花,又白又香的,一块钱一枝,可以开好几天,败了还有余香。有时候他也从市场门口的老太那里用五毛钱买一对栀子别在我的衣襟上。我觉得玫瑰不适合我们的生活,它太艳了。
                 
  我们的零食就是瓜子。奶油瓜子。两块钱不停地吃都可以吃上好几天。附近一家炒货店炒得很香。巧的是,它就是我大学时候开在庆丰村的那家,我和室友们常常去买的,后来搬走了吃不到了,现在竟又遇见。热情的老板就给了几颗刚炒出来的松子叫我尝尝。我说真好吃!文韬就买了些,装到秤上又被我倒掉了一大半,称出来是五块三。那就五块吧,老板说。
                 
  握到手里是那么少的一点点,可是我满足极了。捏一颗填在嘴里,吮它壳上微甜的味道,再小心翼翼用牙嗑出来,又酥又香。回到家,我就盘腿坐在草席上,抱着装过月饼的小空罐,把松子倒在里面。盖紧了晃一晃,就像守财奴听到金钱互相撞击的声音一样,喜上眉梢。
                 
  这以后他隔一天就会给我买,每次都是五块钱。有一次我上火,嘴巴里长了一个水泡,很疼,可是我还是含着松子壳不肯吐。

  我们有一台从家里搬过来的电脑,但不能上网。白天我用它写字,晚上就和他一起玩扫雷。一人一盘,输了就换对方,看谁用的时间最短。赢了的人吃松子。啊,我觉得再没有什么样的生活会比这种时光更好了,我抱着那只红色的漂亮的小罐,里面的松子只有三成满呢,可我的幸福已经溢出来了。
                 
  这中间有一次回家,我妈妈也很爱吃松子的,我想带一点回去给她。文韬对老板说,称五十块钱。我觉得这真是一笔巨款!当那鼓鼓的一大包递到我手里,我是怎么样的心情呀!
                 
  他把松子分成两包,一包大大的,一包小小的。他说:“大的带回去给你妈妈,小的你放在口袋里,坐车的时候吃。宝宝一个人在车上会闷的。”他又抚摩我的脸,忧虑道,“你妈妈希望你胖一点,现在会不会怪我没有把你照顾好?”
                 
  我知道他很想和我一起回去,但是路费太贵了,一个人来回就要两百元。而且请假还要扣工资。
                 
  在家里的那几天,妈妈天天给我做一大桌菜,爸爸又带我去最好的饭店。家里一整个冰箱都是各色饮料,客厅摆了好几个水果篮,零食已经堆满了,还给我钱和购物券。这一天妈妈又从单位里拎回来几篮水果,她说,你不在家,送来了也没人吃。你快吃吧,瘦成这个样子多难看,快吃快吃。我手里拿着一只布林,咬了一口,眼眶里就充满了泪水。我想到和他无数次经过水果摊,我都装作视而不见。如果他看到我感兴趣他会买的,但是我们没有什么钱,即使有,也一定要添生活必需品,不舍得买这种贵得离谱的水果。我想着现在自己在吃,他也许独自吃着泡面当晚饭,就无论如何咽不下去了。我很想和他一起分享。可是却眼睁睁地看着这些娇贵的水果因为冰箱放不下而烂了。
                 
  我从家里带来了一笔钱,五千元。爸爸想让我继续读书,这是学费。我买了些参考书,资料等,其他的都存了起来。我私自违背了父亲,因为那种在一个城市无依无靠的感觉太可怕了,我需要它来应付可能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一天,迎接生日——奇怪的是,我竟然记不清是我的生日还是他的生日了,反正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过的,谁过都一样。我为这一天准备了很久,到街上买来漂亮的纸,糊在墙上,贴上我们的爸妈的还有朋友的照片。整个下午,大约五小时,我都在擦洗那些旧家具,抹掉它们积年的灰。我买了一块布,纯棉的,这布是我挑选了好久好久才买下的,十一块钱,素净的淡蓝,边上有浅粉的小碎花。我把它铺在桌子上,那张破得摇摇欲坠的老桌上就可以上演烛光晚餐了。我们对面坐着,凳子不够他坐在床沿。那天有很好的月亮,光泽柔和,窗子边插了好几枝雪白的姜兰花。他捻一点奶油涂我的脸,我就咭咭地躲着笑了。
                 
  好像就是这天,我送了他一套睡衣。我觉得一个家应该给男人准备一身居家的宽松的衣服,和一双舒适的拖鞋。卸下西装领带和皮鞋,可以享受八小时之外的温馨和松懈。
                 
  棉质的,长袖,老板要三十二元,我还到二十八。给他穿发现短了一点,手腕和脚踝都露在外面。我难为情起来,想着去换。他却坚持说:“不换不换,我就喜欢这一身,很喜欢!”这套衣服到现在还留着,他偶尔还穿,褪色了,旧得皱巴巴的,加上花纹比较土气,我笑他看起来像个地主少爷。有次清理衣柜时想扔了,被他一把夺回来,气呼呼地横了我一眼,还是收藏好。
                 
  到现在想起来都是甘甜的片段,那些苦苦煎熬的感觉有过,都不怎么记得了。唯一令我忧痛的,就是爸爸给我的五千元学费,陆陆续续地减少,速度惊人。妈妈零星塞给我的,也都没有了。
                 
  我这才知道生活中要应付的并不都是翻天覆地的变故,它给的考验也并不都是天灾或人祸,而是琐碎的,细密的,持续不断的支出,看不到对手,可是它却无时不刻地消耗着你,如果没有补充,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耗尽。

 我甚至想不起来这钱用在哪里了,可是,现在去交学费,已经不够了。我不敢告诉爸妈我没有继续读书的事情。这成了我心头的隐痛。
                 
  这时候他的公司出了一点事情,工资停发了,我把最后的一千元拿出来,说,照常寄回去给你的父母吧,要不然他们会担心的。
  是的,我们无论什么困难,都不会向父母开口的。离得这么远,只白白增加他们的忧愁而于事无补。除了爱情,我们已经一无所有了。我们是这个城市的两条鱼,涸泽之鱼,相濡以沫,而绝不肯相忘于江湖。我贪恋着这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如果不是因为要和我一起,他就可以不用放弃单位提供的食宿,有时候我要他在公司吃了饭再回来,反正是免费的。他不肯,工作了一整天,饿着肚子骑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回家。他说宝宝一个人在家,他要分秒必争地赶回来陪她。他说宝宝会怕黑的,而且不喜欢一个人吃饭。
                 
  我们到街口那家店吃兰州拉面。三块钱一碗,加一块钱添几片牛肉。我说我现在没胃口,一会儿再点。光埋头喝汤,殷勤的老板不断地来添上。他把自己碗里零星的碎肉片都挟给我。我心里浓浓的忧虑,垂头闷闷不乐。
                 
  这以前我也经常遇到缺钱的情况,我从小迷糊,不记得带钱,常常会发窘。但我这一刻是第一次感受到生活的沉重压力。我从前轻慢钱,认为它根本不是一回事,我妈说我小时候大人给我塞压岁钱我会往地上一扔;忘带钱,也好办,打一个电话就有朋友给我送过来垫上;我妈妈塞给我的零用钱我也不知道收起来,随便翻哪个包哪个兜都能掏出几十块忘在那儿的。
                 
  现在,我怎么办呢?本来想找工作的,可是,因为丢失了身份证,毕业证书耽搁着没有拿到,我能去应聘什么?他又舍不得让我出去受苦。其实当时有一个方法,就是投稿,靠稿费生活。但是我从来扭转不了心态,无法这样做。因为我爸爸和妈妈的宠溺完全不同,他个性孤傲清高,文人气质,我从他那里耳濡目染,无形中对金钱就有点瞧不起。我觉得文字是纯粹而神圣的,只是为了表达和交流,如果用来换钱,未免太玷污了。而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写不出像样的文章。
                 
  而我最怕最担心的,是因此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在来之前我也忧虑迟疑过,他说他会养我。他受不了他心爱的人去买打折的衣服,他说虽然最简陋的都被我穿得美丽,但太委屈。在他面前,关于钱,我绝口不提。
                 
  在我们两个人分吃一碗拉面的时候,旁边一桌汉子正在热热闹闹地吃一份大盘鸡。一端上来就缭绕的浓香,我分辨得出调料有孜然,胡椒粉,桂皮,辣椒,香菜,蒜……瞅一眼,肥美的流油的鸡块,焦黄的软糯的土豆,红澄澄的汤。
                 
  可能是我走神了,他问我:“想吃么?”
                 

我应该坚决地摇摇头,可是,很不争气地,低声嘟哝了一句,“很贵吧。”心里很恨自己,明明知道没钱了,或者钱只够付牛肉面,赶紧补充说,“一点都不划算,20元,菜场里能买一只很大很大的土鸡哩。我看这盘里半只都没有。”
                 
  他说:“不要紧,你喜欢我们就点一份,我今天汇回家八百块,还有两百块呢。离发工资只有四五天,足够了。”
                 
  我感觉自己的心飞扬了起来。我觉得有大盘鸡吃好幸福。
                 
  他不停地喂我吃鸡块,挑最好的填到我嘴里,舌头被烫到,有点麻。我吸着鼻子,孩子气地笑了,吃得唏哩呼噜,嘴上都沾了酱汁。
                 
  有一次我病了,他给我买了十块钱的松子。比平时多一倍,装到小罐里沉甸甸的。我真是高兴极了。很听话地喝水吃药,只是吃不下饭。他给我剥松子仁。其实我的味蕾当时没有感觉了。如果不是怕他辛苦,我真想一直病着,被他照顾。我抱着罐子,满满的,没有一点空隙,听不到沙啦沙啦的摇晃声。我吃了药昏昏欲睡的时候,突然想到,其实五块钱的松子,对我已经是百分之百的幸福;那么十块钱的就是百分之两百,怪不得心里的罐子,装都装不下了……
                 
  ……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3-10-29 15:04:00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自己走神走得太久了,文韬摇摇我,我才发现整桌的人都停下筷子或酒杯看着我。他们笑了。
                 
  一个朋友问:“你们什么时候买房?杭州的房价一直涨,我们这些人中间,也就你们两个最有可能了。首期有了,两个人一起付按揭绝对没有问题,如果买新区的,索性连车一并买了,一步到位……”
                 
  这两年间,我们搬了好几次家,而眼下歇着的,也不知道会再停多久。但是我固执地把每次的临时住所都叫作“家”。我们一起经历了种种变故,大大小小的,我这颗过份敏感的心常被社会的棱角碰得很疼,而他护佑着我,努力帮我在理想和现实的边缘找一个平衡点。
                 
  我的毕业证书拿回来了;父母的离婚也没有让我过于绝望,花了半年时间恢复过来了;换了几份工作之后,现在在做的比较能够得心应手;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变得自信了;对人也较从前多了份体谅与宽和。虽然偶尔仍会被宠得娇纵起来,胡闹一阵子,耍点任性脾气,但已经能够自己站立,学会承担责任,学会照顾人和照顾自己,让父母放心了。
                 
  文韬则刚刚被博士挖到新公司上班,一进去就被委以重任。他永远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沉稳和从容,不急不缓,有着令人信服的优雅气质。
                 
  他给我买我喜欢的任何东西。劝我去练瑜伽,以免在电脑前坐久了肩骨痛。他支持我学古筝,有机会了再学茶道,学花艺。他陪我做头发护理,买最适合我的保养品。家里总是有我喜欢的水果。天热了他不让我在家做饭,带我去吃各种美食。如果我做了饭他就抢着洗碗。我把衣服放在洗衣机,洗好了他来晾。他说一个月至少陪我回一次家看望爸爸妈妈,以免他们挂念。他做一切对我有益的事,寻找一切让我快乐的方法。
                 
  我们本来就不是把钱看得很重的人。购物、请客、游玩、买礼物、帮助朋友,赚多少都没有积蓄。他给我买两千五的相机和八九百块的MP3,我只是愉快,并没有像从前得到五块钱的松子一样欢天喜地。假想一下,中奖得了五百万,我也并不会蹦起来的。住更好的房子,买更高档的东西,这种好,是没有止境的,由此得到的幸福感,却并不一定成正比。这就是可怕的“幸福递减率”了吧,我想。他说的心态会变,也是如此吧。
                 
  我一直鼓励他换工作。不是为了更优渥的年薪,是因为知道他在国企干得很郁闷,潜质得不到发挥。他曾担心换工作的间隙会没有收入。我说不怕。我的工资维持生活没有问题,顶多,再过一段以前那样的日子呗,难道还能饿死吗。我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男人,而且有事业心,需要适宜的工作带给他的那种成就感和充实感。我相信他一定会成功的。而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  


还记不记得我们一开头的争辩?
                 
  虽然我也承认你对,现在五块钱的松子确实已经不能带给我当初的喜悦与满足了。可是我说的也没有错,无论五百万或者五块,都不会改变我们的心态。
                 
  我很幸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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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9 15:13:00 | 只看该作者
我还一直没和任何女人同居过,一直不喜欢有人在我旁边唠叨。
看了楼主这么开心,这么沉醉于小家庭里,看来我要找女人同居了,今年一定要结束独身生活。不过,结婚偶是万万不想的。
5
发表于 2003-10-29 15:14:00 | 只看该作者
好象是转帖,呵呵,偶搞错了,应该是学习文章主人才对。
6
发表于 2003-10-29 21:40:00 | 只看该作者
唉!!美女~~怎么这么长。不过生活。。呵
我就喜欢没事儿跟着人家去吃点一两块钱的确良什么的。我喜欢那种被人家称做很不雅的,在大街上边走边吃。看见路边有什么好吃的就买着吃,然后就分成两半,哈哈我还喜欢跟人家在一个锅里或者大的碗里抢着吃,头碰头的感觉很好。呵,总之我就喜欢买一份然后跟人抢着吃哈哈!!

楼上的!你想找谁同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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