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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者
一员工因机构调整,从2月1日开始待岗,根据公司规定,因机构调整待岗的,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生活费,(要求不低于当地公布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该员工基本工资1000,70%则为700,我们这里目前最低工资标准665,请问这个不低于最低标准是指扣了保险后的还是之前的?即是不是要保证到员工手里的不能低于665?
经过协商,该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最后工作日为3月19日,那么三月的待岗工资如何计算?
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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