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到炎炎夏日,骄阳如火,办公室如装有空调,自然可以躲在舒服的房间,端着杯茶,美美的吹着冷风,时不时还可以来上一句“凉风有信,秋月无边,,,,,,”不过,对如那些没有空调的人则是“好比度日如年”。于是,“人性化”的公司们为我们伟大的劳动人民给予了一定得补偿,就是高温费。
我去查了下,好像没有一种全国性的明确的法规规定必须给予高温费,不过一些地方法规倒是都规定了,但规定的数额也各不相同。就我们公司来说,一般是每年的7.8.9三个月给予补偿,标准时100元/月,但对那些在空调中吹着冷风的就没得给,同时配备一些藿香正气水、仁丹、凉茶啊什么的。
不知其他兄弟公司是如何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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