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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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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5 23: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袁某,某市一村民。1997年1月,袁某所在村(以下称乙方)与该市某国有企业(以下称甲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乙方派务工人员30名(袁某在内)到甲方从事装卸、搬运、绿化等工作;甲方按乙方务工人员的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男工每天6.5元)并于当月将务工人员工资汇至乙方,由乙方发放;还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30%的比例,当月付给乙方作为劳动保护费用、小型工具费、医疗费、病假工资、伤残工资、死亡抚恤金及善后处理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经济责任。1997年11月,袁某再甲方某车间配合车工加工部件的搬运过程中,受重伤。事后甲方为治疗袁某的伤,在随后的9个月中支付医疗费50000余元。1998年10月,袁某要求甲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时与企业发生争议,袁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分析与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袁某的申诉请求。本案中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书”系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袁某作为乙方输出到甲方的务工人员,袁某与甲方之间并无劳动关系,而是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因此,袁某在甲方务工期间发生工伤,其待遇应由劳务合同当事人按照“劳务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诉于人民法院。

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我也很想弄明白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到底有哪些区别。
沙发
发表于 2003-10-27 14:26:00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例中,袁某属乙方派往甲方的劳务工,袁某与甲方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法》,而劳务合同参照民法
板凳
发表于 2003-10-27 16:10:00 | 只看该作者
Agree with comment in the above. In this underlined transaction, the contract concluded between the party A and the party B is defined as a service contract (服务合同)rather than an employment contract (劳动或聘用合同). Generally speaking, such contract being a specialized contract in its nature is governed (适用) by the PRC Labor Law and related regulations, while the former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PRC Contract Law.

In Yuan's case, he could have an claim against his employer (being the Party B) in respect of his injury,  depending on the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him and his employer, the Party B.

Sorry for reply in English, cz i am not good at typing Chinese characters.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7 16:13: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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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7 17:59:00 | 只看该作者
我第一次在人力资源版看到用英语回答问题这么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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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8 12:03:00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为:
  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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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8 17:33:00 | 只看该作者
Thanks for compliment from hx023, chief of HR forum. Hopefully there will be more opportunities to exchange viewpoints with friends of 21manager in respect of either legal issues or study of English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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