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奥巴马当选总统了,就说这本书写的很好。毕竟,这是奥巴马十年前的作品了。十年前,可能他的政治理想已经成熟了,但还不能算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和作家。
当然,从书里描写的他人生前二十五年的经历,主要来自他的幼年的记忆以及幻想中的父亲。我还是比较喜欢他在《芝加哥起飞》那篇。从这里能看出他为什么没有成为一个本来可能能成为的咨询师之类的。但我想,他的父亲,一个哈佛毕业生,还是遗传了一些优秀的基因给他。尽管他来自非洲,肯尼亚。他父亲实际上做到了该国的部长级,应该说是一个海龟精英。奥巴马作为一个黑白混血儿,也使得他更早的去思考自己的归属。
从他在芝加哥的经历,我们能看出奥巴马后来成功的端倪。因为,他来自草根,而且,他的实战经历非常丰富。他是从一个个社区,一个个街区走出来的。他知道低层人民的需求。政治,或者说宗教,就是一种团结人的手段。通过这些历练,他可以很深刻的了解美国人的人性。可以说,这是一个彻彻底底来自草根的领导者。不,是组织者。他当时对自己的定位。作为一个组织者,直接面对民众,获得最真实的感受和反馈。当然,我们从中也看到了奥巴马的女性缘不错。
有些细节很有趣,比如说美国人可以飞很远去见一个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却没钱多住一天旅馆。另外,奥巴马的哥哥和姐姐都通过自己的努力,混到美国了,说明他家的基因的确不错。
虽然说父母离异对孩子影响不好,可是,克林顿,奥巴马的父母都是离异的。而且,奥巴马的父亲实际在肯尼亚老家是有妻子的。就如同我们一些老革命干部一样,老家的妻子,虽然没有契约,但是实际上的婚姻。否则不能解释奥巴马为什么有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和弟弟了。所以,奥巴马的母亲其实到是异国“二奶”了。奥巴马的母亲应该也是一个特例独行的人,否则也很难解释嫁完黑人,又迅速再嫁印尼爪哇了。
在这本书里,奥巴马还没有详细的谈宗教对自己的影响。实际上,后来他自己承认,他从宗教上获得了巨大的力量。那可能又是另外一本书的内容了。只是粗略的看了一下,也许这本书以后还值得再品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