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奖结果早已注定 在互联网上搜索电视互动中奖,可以发现有很多用户都描述了类似的经历。这么多的投诉都针对电视互动节目,这其中到底有何猫腻呢? 笔者从一位在SP行业工作多年的罗小姐处获知,这种非现场形式的互动节目大部分由制作公司提前制作完成,再由SP通过广告投放的方式提供给各家电视台播出,而节目中看似即时揭晓的观众中奖信息其实也是在播出前早已录制完成的。而且在这种非现场互动的节目中,通常都不会出现公证环节。另一种则是由CP(内容提供商)制作,中奖率则是根据SP的要求来做。稍有良心的SP会提供一些普通的小奖,中奖率不到20%,大奖的中奖率则肯定被设置为0。 随着这种电视节目的投诉增多,现在不少电视台也做出了一些改变。例如,为了避免让观众看出节目有重复播出的痕迹,电视台不但将互动类节目播出时间缩短到十几至二十分钟,并且三天两头更换节目形式,令观众眼花缭乱。由于一个节目可能要在多个电视台播出,因此SP也会注意修改其中的电话号码,这样观众也不会太记得公布的中奖号码是否"眼熟",避免有观众发现其中的漏洞。 那为什么SP会把中奖率设置得如此之低呢?罗小姐一语中的:“利益分成决定了SP根本不愿意为游戏者提供奖品。”罗小姐分析说,根据经验,在一个省级地方台上播放一个电视互动节目三十分钟可以收入20000元左右。这20000元首先要扣除运营费,然后SP和电视台四六或五五分成,这时候SP的账面收入已经只有6000-7000元,再扣除向内容提供商购买游戏的费用、运营税、坏账等等,SP的收入不过2000-3000元。而节目中抽中的手机、电脑这样的大奖,奖品价值至少在5000元以上,SP会赔钱做节目吗?当然不会啦!因此不难判断中奖的名单是早已经确定的,参与节目的观众得大奖的可能性也就自然不存在了。 电视互动节目“四宗罪” 各种电视互动节目引发的大量投诉,也引起了SP的上级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的注意。今年8月6日,信息产业部就此发出通知,全面清查基础电信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SP)与广播、电视合作,开展的如解析姓名、测星运、姻缘、占卜、猜谜、博彩等信息服务,以杜绝虚假宣传、虚设中奖信息等诱骗用户使用信息服务的行为。其中提出了重点清查的四大骗术: 第一、利用虚假宣传,诱骗用户消费。标示为现场直播的节目实质为录播节目,导致用户无法与节目互动,却被收取信息费。 第二、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内容。解析姓名、测星运、姻缘、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播放无实质文化内涵的节目,以简单答题为诱饵,利用用户投机、博彩心理,诱骗用户参与。此类产品的内容也是事先就已经制作并设置好了的,系统只是随机的发送一些信息给用户。 第三、设置消费陷阱。通过播放业务介绍、语音提示等,故意延长用户在线等待时间,或要求用户多次发送短信且中途退出视为用户放弃中奖机会等方式,增加用户消费;通过互动答题方式开展信息服务,用户在未参与互动答题的情况下,却被收取信息费。 第四、中奖环节不公开透明。采取不正当手段设定中奖名单,如无真实中奖用户,中奖用户为内部人员,中奖号码为假号、空号等;谎称有奖互动或对所设奖种类、中奖概率、最高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表示;隐瞒或设置附加条件,导致用户无法或很难中奖和领奖;抽奖过程、中奖结果不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