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性格的问题,性格没有对错,但是会造就不同的结果。 参加工作第二年就打了一个同事,在省厅里面一个部门当个领导,他的亲戚是我的同事,平日里我就不是一个爱服输的人,我不会因为没有背景而随便向别人低头,我有我的性格。 人就是这种个性,欺软怕硬,一旦有点关系有点钱就喜欢把自己高高挂起,那个同事就是这种心态。但是话说回来,我并不会怪他那在省厅的领导,因为当官当得越高越低调,只是他们的亲人调高了而已。 我无意去打他,因为作为一个警察在犯人的面前打另一个警察,会让犯人看笑话。但是人的耐性是有限的,当同事还是那付嘴脸的时候,我实在是没话可说,一拳过去,他还不服输,再一豢。结果可想而知,上了纪检机关和政治处作检讨。相应的处分也少不了。 第三年初打交警,也非我的本意。只是平日里太看不习惯他们的恶行。其实那人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交警,只是职工而已,便老是在我们下班的那条路上拦车罚钱,出于正义感,当时我的第一想法。更多的就是自己的性格问题。 作为一个交通协管员,最主要的责任是维护交通秩序。可一旦有了私心想通过这份职业来捞钱的话,那么就只会害了他,更会害了从那经过的百姓。 虽然打了交警被受到了更重的行政处分,但是我却赢得了很多同事的支持,因为我帮他们出了一口恶气。只不过当英雄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不仅仅前后赔了近万元,还得三番五次托人去向那个被我推了一下的交警求情。 今年年初又打了犯人,不是我本意。政治处不仅来找我,连监狱长也来找我了,其实被评为基本称职,在工资以及以后晋升等待遇上是对人有很大的打击,可是说句实在话,我并不在意,反而是身边那些人一个劲的喊可惜,使我心烦。 性格不好不改变是不行的。可是常常在犯错了之后,我总是喜欢对自己说,年轻的时候如果不敢这样做,那么这辈子可能就更加没有胆量去做这些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