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腐朽的封建制度下,包括晋商在内的商人们,为了寻求政治上的保护和经济上的利益,往往不得不用金钱与统治者结托,走了一条非规范的“官商经济”之路。官商经济是一种由政府官吏运用权利优先方式直接或间接策划和参与的经济活动。大而言之,这是在某种国家政治意图指导下,在实现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中,运用权力制造市场,依靠政府提供担保,通过行政实施项目经济的必然产物;小而言之,这是官吏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一种特殊选择,能够借助权力优势获得经济利益,在整个社会再分配过程中优先占据有利位置和获取最多份额。 山西的官商关系在历史上几乎近于一个死结。“官商”这种政治权力与经济势力的畸形结合也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在数千年历史中,商必须依赖于官,才能生存、发展和壮大,官必须控制商,才能允许商的存在。这种官商结合的基础是关系,是权贵性的社会资本,而不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平等契约精神。它使工商业成为一种特权性质的游戏,而不是一种依照准则的生产经营。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这种非正常的“官商关系”得到有效控制。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官商经济”的阴影和隐患已经消失。例如,在经济活动中,政府行为成为一种难以遏制的社会现象,直接操纵着资金流向和金融管理。这尤其表现在金融管理和投资环境方面,区域性的经济增长和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政府决策,而企业的优势也愈来愈偏离市场的需求而着重依赖政府的政策导向。 同样的焦点集中在山西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改造和改制方面。从基本的“官商经济”形态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际竞争的现代企业,固然要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的重组整合;但是最根本的依然是解决好企业内部的动力机制问题,使企业具有自发持久的经济活力。但这种活力并非来自于政府的力量,而是来源于市场和企业自身的欲望。 中国有句老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晋商的历史命运告诫我们,从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律来看,企业只有置身于常态的市场环境,才能保持和增强自身的竞争活力。反之,如果依附行政权力,迷恋垄断收益,不啻饮鸩止渴,必将导致企业衰落。因此,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原来以政治保护动机为主的非规范的官商关系转变为现在以市场经济动机为主的规范的关系,构建良性的“官商关系”,对山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容和平,男,湖北武汉人,1954年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产业经济。现任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经济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企业管理学科带头人;山西省高校高评委经济学科组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评议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近年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出版专编著4部。 韩芸,女,山西洪洞人,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太原市统计局。 王鸣,男,山西太原人,1978年生,管理学硕士,太原市烟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