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考核要素分类: 序号 考核要素 序号 指标分类 考核分数 权重 1 个人工作量 1 人均工作量 100分 40% 2 业务品质 1 个人差错 30分 40% 2 个人时效 5分 3 培训 5分 3 服务品质 1 店长日常考评 5分 20% 2 客户服务满意度 5分 3 解约劝阻 5分 4 考勤管理 5分 4 特别奖惩 1 特别奖励 加5分 5% 2 特别惩罚 扣5分 六、 个人工作量(40%) 1、个人工作量考核得分标准(40%) 柜员标准 日均工作量 [+∞,X] (X, X-5] (X-5, X-10] (X-10, X-15] (X-15, X-20 ]
考核得分 100 95 90 85 80 柜员标准 日均工作量 (X-20, X-25] (X-25, X-30] (X-30, X-40] (X-40, X-50] (X-50,0 ] 考核得分 75 70 60 40 0 2、X等于卢湾门店一柜通柜员人均日均工作量的120%; 3、个人工作量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个人工作量考核得分 = 实际日均调整后工作量所在区间对应的考核得分 × 40% 4、柜员调整后工作量以保全室每月公布的调整后作业量为准; 5、静安门店柜员工作量=调整后工作量*卢湾门店人均日均工作量/静安门店人均日均工作量 6、工作日计算标准: 1)卢湾客户服务中心:按当月柜员在操作柜台上上班天数计算; 2)静安客户服务中心:按当月柜员实际工作日-咨询台天数×0.5计算; 3)周六、周日按工作日计算; 4)如果因实际需要安排柜员进行非柜面作业,或因系统等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柜员时,店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冲减柜员当月工作日,但冲减工作日超过1个工作日的,必须得到室主任认可。 七、 业务品质(40%) (一) 个人差错考核得分(30%) 个人差错 0件 1件 2件 3件 4件 5件 5件 6件 7件 7件以上 考核得分 100 95 90 85 80 70 60 50 0 1、个人差错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个人差错考核得分 = 当月个人差错所在区间对应的考核得分(件数采用4舍5入法计算) × 30% 2、差错类型及扣分标准 (1)保全差错(受理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前操作的保全作业,不记入考核差错): 一般性差错:因个人作业原因造成受理撤消、保全回退但在操作后能及时发现,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出现1件,记考核差错2件; 严重性差错:因个人作业原因需上报总公司处理,并计入部门业务差错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出现1件,记考核差错3件。 (2)理赔差错:当月理赔差错在2件以下,不记入考核差错;以后每增加1件,记入考核差错0.25件,以此类推; (3) 证管理差错:指由于柜面人员因过失造成有价单证或重要单据丢失,每丢失1份(件),记考核差错1件,此项累积最高记3件考核差错; (4)小号票录入错误:柜员因客户小票号码录入错误导致柜面等候时间数据严重超时(50分钟以上),每件扣除当月差错0.5件; (5)档案管理差错: (A) 2006年5月17日操作的保全作业,在操作时存在条码使用错误,如自行发现,每次记0.2件,非自行发现,每次记0.3件; (B) 档案顺序错误、档案实物与清单不符、批单编号使用错误,每次记考核差错0.2件; (C)保全档案超过经办日10个工作日移交,每次记考核差错1件。 (6)业务审计差错: 业务审计差错类型根据保全室业务审计类型进行统计; 一般性差错每件计算0.25件标准差错; 严重差错每件计算0.5件标准差错; 非常严重差错每件计算1件差错。 (二) 个人时效考核得分(5%):保全受理后应及时进行经办处理,如果拖延到午休前或下班前未经办,或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后完成的审批件,未在早会结束后15分内完成经办,每发现一件扣0.5分,当月最高扣满5分,数据由保全室每月提供; (三) 培训考核得分(5%): 1、无故未参加部门组织的培训,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两分; 2、在部门组织测试的情况下,将测试成绩乘以5%计算培训考核得分; 八、 服务品质考核(20%) 1、 店长日常考评考核得分(5分):柜面店长按照《柜面内务管理办法》考核; 2、 客户服务满意度得分(5分): (1) 根据总公司每月对柜员满意度回访数据统计,每出现服务态度不满意1件,扣2分,服务态度一般1件,扣1分; (2) 根据总公司每月对柜员满意度回访数据统计,每出现无问候语扣1分,没有印象扣0.5分; (3) 根据总公司每月对柜员满意度回访数据统计,每出现无双手递送扣1分,没有印象1件扣0.5分; (4) 累积扣分不超过5分。 九、 解约劝阻(5分): 1、 当月解约劝阻暂成功件数排名1-5名,得5分; 2、 当月解约劝阻暂成功件数排名6-10名,得4分; 3、 当月解约劝阻暂成功件数排名11名之后,暂成功件数大于等于3件,得3分; 4、 当月解约劝阻暂成功件数在3件以下,每件1分。 十、 考勤管理(5分): 1、 无故旷工1次扣5分; 2、 未按规定提前请事假,每次扣1分; 3、 临时病假,未在8:30之前向主管电话请假,每次扣1分。 十一、 特别奖惩考核(5分) 1、 特别奖励(5分) (1) 当月部门如接到客户对柜员的书面表扬,加2分; (2) 当月部门如接到业务人员对柜员的书面表扬,部门将酌情予以加1分; (3) 当月柜员递交书面案例,且被部门选中,每篇加2分。 2、 特别处罚(5分) (1) 对于CCS中客户或业务人员的投诉,经确认属于柜员责任的,特别处罚扣分2分; (2) 对于客户或业务人员的书面投诉,经确认属于柜员责任的,特别处罚扣分2分; (3) 本月如发生对柜员重大投诉事件,情节比较严重的,经部门经理确认,特别处罚扣分5分。 十二、 部门将根据以上规则,对柜员进行月度排名,柜员月度排名将作为部门年中和年末考评主要参考依据。 十三、 本通知自2006年7月开始执行。 客户服务部 200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