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区分了维持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其核心内容是,创新具有相对性,它对于在位者和对于挑战者具有不同的意义,这就存在两者间的不对称性。对于在位者来说,维持现有市场和占据忠实客户,至多进行一些维持性创新要比去尝试破坏性创新要有益的多(可以利用原有的优势)。在位者进行的防御或者逃避往往是基于理性分析、利益最大化的正确选择,但却最终导致了失败。(这个公式很重要:行动=动机×能力) 创新如果能够与过去的经营模式、计费方式相匹配,在位者往往能够迅速反应并运用创新。但如果不能,则在位者原有的优势就变成了劣势,挑战者可以将在位者在程序、价值观等的不对称性作为自己的剑和盾,借以获得竞争的胜利。 我以为(包括书中也提到一些)在位者唯一的选择就是利用联邦制组织的独立事业单位,用独立事业单位的机动运行来获取灵活性。但话又说回来,如果破坏性创新在程序和价值观上的差距非常大,则独立事业单位经营该创新也并不十分明智,企业的文化和行政部门的优势将难以体现--除非是韦尔奇的“无边界”文化。而一旦这样,企业经营这种创新的资本报酬率就会降低。 此外,作者十分正确的一点是,创新理论对于国家也同样适用。历代都有保守派,本书也可以视为对保守派的经济学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