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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转帖]接受捐赠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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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7:4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56年,美国普利公司女总裁奥娜斯,同时向全美10家盲童学校发出捐赠信息。她明确表示,希望在退休之前将一笔善款捐给盲童学校。但接受的学校必须派专人来跟奥娜斯商谈,谈话的地点还一定是在奥娜斯的家里,如果在一年时间里还没有人拿走这笔捐款,那么捐赠将取消。

  转眼半年时间过去了,奥娜斯依然没有将那笔善款捐赠出去。眼看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人能让奥娜斯满意。就在一年时间的期限即将结束,所有人都认为奥娜斯是不会将那笔钱捐出去的时候,奥娜斯却成功地将那笔钱捐出去。那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私立盲童学校,校长艾古丽,是一位年轻的姑娘。

  奥娜斯说:原因很简单,因为艾古丽是一位合格的盲童老师。那么多人来我家,可是却只有艾古丽发现我的小孙子是一位盲人。我的小孙子埃里克,就一直坐在我的旁边,很多人一来便跟我谈那笔款子的事,而只有艾古丽一直在跟我谈孙子埃里克,如何让埃里克像正常人那样去学习、生活,还邀请埃里克去她的学校接受教育。

  最后,奥娜斯说,这就是我给所有人的答案:一个根本就不关心盲人的人,是没有资格来办盲人学校,更加没有资格接受我的捐赠。

  

  摘自:《半月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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