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和谐,一定需要主见的。就是有自己可以主导,并至少可以说服自己的健康观点。由此才可以与人沟通,达到说服他人,使人心悦诚服,实现和谐的目的。所以,个人的经历至为重要,之前个人更需要一个明确的志向。有了明确的志向,通过反复实践与学习,具有自我意志的健康观点,要做到说服别人、让人理解与接受,最终达到和谐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
不难看到,和谐与妥协存在本质的差异。一般意义的妥协,似乎是“玩不过你了!不玩了,听你的。”就是主观意识较为薄弱的表现,容易摇摆,忽左忽右,习惯跟着走的一种人。我们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有什么明确的志向。要有大致也是“看得见的”钱、物、色、利、名之类的东西,“反正份上一分子,喝点汤,也不错!”。其实,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本性,绝对没有褒贬之分。自问:自我类似的成分也是不少的。
当然能够主动地“妥协”,问题的性质往往就不是一回事了。明知说不过对方,就不说了;明知对方话语中存在瑕疵,不辨了;虽然想不透对方错在那儿,但自己是不会接受的,不争执;今后绕个弯,再来沟通。形成表象的妥协,而不是实质的和谐;“来日方长,我们从长计议”。这其实在追求和谐途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了。那么就是两者意志、毅力的博弈,所以说和谐,必须具有坚定的志向追求的,自我是否可以“行知合一”?是谓重要。 一以贯之,是很高的境界,也是让人往往十分苦恼的东西。自我体会较长时间以来,自己这个“明白糊涂蛋”的变异反复,倒使自我对妥协与和谐颇多几份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