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jbping这么认真负责的回复。 我也非常同意项目经理应做统筹兼顾管理工作,可实际工作中,特别是中国大多数项目环境,善做救火队长好像是不可缺的,其实老外企业也有大量这种情况。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就具体情况而定,不仅仅是统观全局掌握情况,而且在关键时刻给项目成员以安慰和鼓励也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关系整个项目成败风险提醒关注也是项目经理的重要职责。 而当职责已经被清晰确定,且能按规划执行时,就不应该由项目经理来关注。从另一个角度说,项目经理的使命就尽可能尽早在总体上实现职责关系给予明确和协调,并且从已明确的职责中脱身,而把精力关注到未经协调关注的事项中,把精力放在原来已确定职责关系而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确认的职责关系上来。 对于比较复杂的项目,无论从技术经验的沟通、还是项目职责关系的确认,从项目成员合作支持满意程度上来说是存在着许多风险的,也比较容易产生合作意识上的冲突。在跟踪评估工作业绩时如不能优先保证成员间的信任支持合作态度,往往会加深整个项目不友好的气氛,甚至到把原先应做到应报告的事做坏做砸。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项目经理在这方面明察秋毫,防微杜渐的工作特别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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