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电信业] [转帖]独霸手机电视标准 广电电信明争暗斗

[复制链接] 0
回复
54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9-26 09:5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继IPTV在广电系和电信系互不相让的争抢中日显式微后,另一种新媒体——手机电视难道又要在这两大阵营的角力中重蹈覆辙?

  8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出席“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科技发展论坛”时称,移动多媒体广播(俗称“手机电视”)属于新媒体业务,中央已经明确要求由广电主导,并纳入媒体管理。这是国家广电总局首次高调摆明手机电视业务归属权的问题。自此,广电和电信系统争夺手机电视归属权问题进一步公开化。

  按照规定,国内包括IPTV和手机电视在内的业务必须由广电总局批准颁发牌照后才能够运营,电信运营商却对此颇有微辞。目前电信运营商主要通过与有线运营商(如上海文广)合作的方式来获取提供相关业务的运营资质。

  针对广电总局的言论,信息产业部方面则未作回应。有运营商称,目前尚未听说过手机电视主导权归属的官方说法,电信系还在积极争取之中。

  已有IPTV的前车之鉴,广电系和电信系这次较量无疑又将给手机电视这个新兴事物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

  广电:力挽狂澜

  事实上,广电系统发力新媒体业务是在竞争压力下无奈的出路。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网络迅速崛起,广电部门的主要收入来源电视广告和广播广告受到了网络广告的强烈冲击,营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年轻网民大幅持续增加,而传统的广电用户正在流失。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总经理沈向军表示,根据统计,2006年广电全行业的收入为1099亿元(年增长率18%),但仅仅是电信运营商的1/6。

  “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张海涛表示,竞争迫使广电系统需要迅速打开产业链条。除了挖掘广电自身的新技术以外,张海涛还鼓励各电视台加入对互联网视频市场的争夺,“要扩大电视内容的影响范围”。

  手机电视业务的出现,无疑是是广电总局的一个救星。市场研究公司Juniper Research报告显示,中国移动电视市场的规模将从2007年的3600万美元增长至2008年奥运会期间的9800万美元,预计会在奥运会期间达到高峰。借助手机电视业务,广电总局将在新媒体领域开拓一片新的天地。据《IT时代周刊》了解,广电总局已获得财政部的特别拨款,主要用于2006年推出支持广电行业自有CMMB标准的手机电视在6个奥运城市试播。而这个手机电视标准正是广电系与电信系进行手机电视领域争夺的最重要筹码之一。

  据专家介绍,手机电视应用载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电信运营商的点对点移动网络,特别是未来的3G网络;另外一种就是广电的点对多传输网络,以及基于卫星传输的业务支持。广电系的CMMB标准就属于后者。

  本刊记者了解到,目前,移动运营商独占流媒体手机电视平台,所有的手机电视内容都需接入运营商平台。而广电企业如需通过流媒体手机电视平台传输,也必须要通过移动运营商的网络来进行。如果采用CMMB标准的广播技术,一定程度上就可以摆脱对运营商网络的依赖。除了手机外,CMMB标准还可以利用无线频率向PDA、MP4、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终端提供广播电视服务,应用领域更广,价格也更便宜,易于普及。

  张海涛举例称,韩国发展的多媒体1/3是手机,2/3是如PDA、笔记本电脑等其他手持终端。因此,基于自有标准,广电方面正积极与国内150多家企业进行合作,开发了整个系统端到端的产品,产业链已经初具规模。

  此外,广电企业也是电视内容的最主要提供商,而广电部门更直接是电视内容的监管者,直接掌管最重要的电视牌照的发放。到目前为止,广电总局已经在自己的系统内颁发了11张手机电视牌照,但值得一提的是心急如焚的电信运营商在经过多轮牌照发放后依然没有一家入围。广电总局科技委副主任杜百川表示,作为媒体要有自律,媒体是不允许外资进入的。而对于电信运营商,包括基本的电信业务,根据WTO框架协议,到2008年对外资将开放49%。

  电信:守株待兔

  与广电的大张旗鼓相比,信产部表面看来如死水般沉寂。不过,外界相信他们并非不作为。“这正是他们守株待兔的一招妙棋。”熟悉信产部运作流程的行业人士说。

  广电系与电信系两大阵营争端的焦点归根结底还是在手机电视巨大的潜在市场上。广电和电信都想在这一领域夺得主动权。

  上述行业人士向《IT时代周刊》指出,广电系长期以来从事的不仅是公益性服务,还承担着重要的政治宣传任务,它不可能脱离这一主线。目前,多数有线网络如按照现代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核算均存在亏损。因此,广电选择的点到多单向传播的CMMB标准更多的也是为了宣传的需要,而不是盈利。

  与普通电视不同,广电系盈利的重头戏电视广告在手机电视里的投放也不成熟。专家认为,手机电视里每个节目最佳的持续时间是5~10分钟,传统的广告投放方式是不适合的。制作、播放时间和广告设计等各方面都还有不少困难。

  就目前的手机电视领域而言,最好的盈利模式是互动增值服务。权威调查机构In-Stat的一份调查报告预测:目前有7%的移动通信用户希望使用手机电视业务,并愿意为此向运营商付出占平均收入1/6的费用。在未来5年中,中国手机电视用户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超过315%,到2009年,手机电视用户数量将达到9400万。这一巨大诱惑让广电系颇为心动。而困难也随之而来,广电的CMMB标准只能接受单向的点对多传输。要实现手机电视的互动增值,还必须要走电信运营商的通道。

  就像广电系紧抓手机电视和IPTV牌照不放一样,电信系也在不动声色地做着同样的事——去年就已经参与北京基于广电的CMMB标准手机电视测试的联想,至今也没有拿到信产部的入网许可证。

  专家认为,即使以后这些手机可以入网,但3G时代手机多数是定制的,电信运营商也可以不定制这些手机。而手机的价格和产量密切相关,不进入定制,量无法上去,价格就下不来。再退一步说,新一批加入到手机业的企业,即使拿到了入网许可,单单是牌照申请和检测、评审这一流程也需要至少半年的时间。

  从电信系方面的进展来看,信产部有关3G流媒体的标准也正在制订当中。无论是移动还是联通,都早已将手机电视作为3G前夕的一项重点业务加以培养,由于手机用户巨大的消费需求,使得这项业务虽然不尽完善,但发展得相当迅速。目前,电信运营商已经建立了自己主导的手机电视商用系统,拥有70个频道和150万实际用户。

  台前合作幕后争斗

  2007年6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专门成立了“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专家评议组”,专家评议组已经开始着手制订手机电视国家标准的评估标准。

  目前该委员会已经对广电总局颁布的CMMB、中国标准化协会颁布的CDMB、新岸线的TMMB和清华的DMB-TH等四种技术方案进行了摸底调研。此前,广电总局广科院副院长邹峰认为后三者全是基于广电现有系统的标准开发出来的。而华为方案和中国移动提出的方案由于被认定是现有电信运营的增值性服务而未被列入。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正如邹峰所言,那广电系无疑已经胜出。

  尽管广电踌躇满志,自认已在主导移动多媒体产业的发展,但它仍强调需要移动通信服务。广播科学研究院电视技术研究所所长杨庆华说,“一个手机厂商的58款手机中有41款具有FM调频收音机的功能,这是否就能说电信抢夺了广电的主导权呢?”

  而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也提出了相似论点,他说:“我们把移动多媒体业务开展好,尤其把交互型的承载网和广播型承载网结合起来是非常重要的。”

  CMMB标准的核心成员泰美世纪科技公司COO李群的理解是在移动多媒体的应用方面,移动通信网络的目标是希望能给用户提供多媒体形式的服务,但是它的服务路线应该走高端路线。

  事实上,电信运营商们在两大阵营中虽然属于电信系,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对广电系存在一定的暧昧关系。目前电信运营商主要通过与有线运营商合作的方式来获取提供相关业务的运营资质。早在2005年9月,中国移动就与上海文广共同宣布,开通手机电视“梦视界”试商用,提供下载点播和直播等形式的手机电视节目服务。联通最近也有类似行动。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透露,广电总局正研究有线电视网双向、全功能网改造,正在对有线数字电视进行宽带、双向、全功能网的建设,为发展下一代网络奠定基础。这意味着广电系统的有线电视网未来肯定将具备宽带功能。

  专家告诉《IT时代周刊》,一旦广电部门有了自己的手机电视数字广播网络和终端,移动运营商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将很可能被削弱。名义上手机电视仍是一个增值业务,广电部门也像移动运营商的传统SP,但实质上,两者的合作有别于传统的SP与运营商的合作模式(15/85分成合作模式),移动运营商很可能更像广电部门手机电视产品的代销商。

  “但是,移动运营商也不可能甩开广电部门单干。因此,他们要想在手机电视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不被削弱,就要加强和广电部门的合作,包括节目源方面的合作及网络铺设方面的合作,从合作中不断增强自己谈判的筹码和话语权。”这位专家最后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6 9:58:26编辑过]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