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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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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能也有难处,怕招来的人再换工作,现在毕业生都很浮糙
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一方面可以说服集团,另外一方面可以找充足的原因说明你们改变的原因,但必须是正常人可以接受的。祝楼主可以圆满解决!
知命者
现在好多公司都是这样了,把人招来又不负责
超级版主
楼上说的不错,5年的约束力在企业强于在个人,如果真要在此期间离职,企业一般也是无可奈何的,如果公司重点培养又非常重视你的感受,那何必轻易换工作呢?如果公司忽视你的存在,你走的时候和人事部商量下,公司也不会那么无聊留一个他们不要的人。5年的和约多半发生于国企,那地方实在不敢恭维,的确是好商好量。
好像原来违约金就是有规定的,也不是乱收的,江苏早就规定了出资录用和出资培训方可设立.新的法规出来,就更没人担心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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