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ajuju在2007-7-6 0:03:37的发言:首先,从你的分析来看,就是供应商比较强势 我们公司是供应商,有过期的税票,对方都是退回来的,叫我们自己去重开。 为什么? 因为这年头,欠钱的是大爷。你们收税票,一定是因为你们收了他们的货,货都收了,不收发票(过期的不收,给他们退回去,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不付钱。还不是他们得求你?(这就是目前gome对我们这种供应商的做法和态度,造成我们公司大量过期税票,不是税的问题,是货款都结不回来。) 如果你强不过他们,那你就和他们商量一下,目前的制度好象是,你们出一张拒收证明,盖上公章(公章title要和vat发票的title一致),至于拒收的理由,不必太认真,随便写个理由,什么返利金额不对,单价不对,质量问题什么的,和发票一起退给对方,叫对方的财务去他们的税务局去办理同意开具红字发票证明。然后他们就可以退票重开了。(我们公司求gome出这么一个破证明都难。) 当然,这种不准重开是需要职业道德来规范的,如果对方财务制度混乱,还不是想重开就重开?(不过对方财务如果没有上头的示意,没必要冒这个风险) 至于你们公司叫你们赔税? 这是你们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了。 我们公司的业务员亏空公司上百万的费用,我们公司还不是就不了了之。也没把他怎么样,该干什么的还是干什么。 你们这样的公司,一定很扣门。这种公司不值得留恋,自己弱也就算了,还要欺负员工,早跳为好。 对啊,非常赞同你以上观点, 这年头,杨白劳成了大爷,黄世仁成了孙子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我们的供应商事客户指定的,居然把我们的货扣在那边,所以搞得我们很被动! 对于发票退回,好像只能在有效期内退,过了期的还能退? 不知道诶!只能怪我们税务知识太薄弱太缺乏啦! 是啊,这样的民企不但家族裙带关系很重, 且服装本就属于低附加值产品,所以呆在里面不管是环境还是物质都不能令人满意,恩,骑驴看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