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与某个老哥喝完酒,我总会丢点什么,这次,丢了手机的耳机。本以为没什么,准备抽个时间去买个原装的就OK,不料,仅仅一天,我就难以忍受上下班路上没有音乐的时间。每天上下班,我出家门或者办公室,第一件事情就是塞上耳机,听我的音乐,这种习惯至少有两年了。突然缺少了这个环节,我甚至不知道路上该去干点什么。
所以,下午下班后,我利马去写字楼下一个手机店高价买了一个原装耳机。心疼了仅仅一分钟,我戴上耳机,听到音乐,马上觉得,这个世界马上恢复正常了,解放区的天仍然是晴朗的天!
小屁事竟然能如此影响我的心情,敢情我越活越象余秋雨这种敏感的男性了,一片树叶落下来就能感慨出一篇美文的精致情感。
我很鄙视我自己。
习惯是何等可怕!
以前有段时间我喜欢上做饭,每天变着花样烹饪,甚至买了几本书,搞的自己象个五好丈夫一样,不过,在几个哥们的鄙视下,我及时悬崖勒马——说到这里,女性朋友别上纲上线,我只是想说,万一我养成做饭的习惯,就我干啥喜欢干到死的毛病,恐怕这辈子一天不做饭就没法活,那多恐怖!
换成家庭主妇也够恐怖的。
我赞赏我自己现在叫外卖的好习惯,不过我的钱包一直在抗议它的饥饿。
哪天我养成挣钱的习惯该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