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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转帖]发改委发出警示 预示更严厉调控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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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15:4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调控效果作了严厉表态。

    4月16日,发改委在《2007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中直陈楼市存在的五大问题,认为部分中心城市房价仍然偏高,且上涨较快。今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的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5.9%,深圳、北京、广州几个大城市都达到了接近10%的增幅。


    尽管调控部门近年来为稳定房价频频出招,房价却不为所动,甚至呈现加速上涨态势。为此,发改委强调:“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还不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发改委的这一表态被业界广泛解读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更严厉的调控即将开始。

    投资依然过热

    根据国家统计局所作的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快报数据分析,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在今年也有所加快。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有所加快,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543.78亿元,同比增长26.9%,增幅同比加快6.7个百分点;而且,房地产开发资金充足,国内贷款和利用外资增速较快,房地产开发到位资金7125.49亿元,同比增长26.3%,为完成投资的两倍。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指出,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由于房地产投资、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大量对房地产投资的需求,都集中在对实物地产上的投资。由此形成了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投资性需求的多重叠加。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董藩也赞同供求论,认为正是“供求关系不平衡造成了房价的调而不降”。

    “虽然目前股市分流了一部分投资人群,但中国房地产市场仍被投资方与开发商看好。很多外来资本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登记制度尚未建立、统计数据不完整的情况下,在流转环节上设限效果不大。假如进一步缩紧房地产产品、土地、资金供应的流动性,那么,市场很有可能报复性反弹。”董藩说。

    调控不会结束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向记者表示:“在土地制度没有市场化、收入分配制度和住房制度尚存问题的条件下,目前针对房价的宏观调控只能治标不治本。国家应先解决制度上的问题,去规范房地产市场。”

    “市场失灵的地方,才是政府调控的地方,单靠行政手段很难压住房价。”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牛凤瑞强调。

    董藩建议,政府可以利用一些合理的金融手段调控市场,“通过差别按揭,进一步调整中小户型住房结构,效果和征收物业税类似,但更具操作性。同时,加大市场供应量。”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4月17日公开表示,建设部门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遏制投机、控制投资、抑制过度消费,保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住房价格水平。

    一切迹象显示,2007年央行的再次加息和八部委联合展开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才仅仅是调控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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