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渠道分析汽车销售渠道是贯穿汽车生产厂商与最终消费者的“链条”。1978年改革开前,是以高度计划为主要特征的汽车产品分配。二十世纪80年代初,国家开始对汽车流通渠道进行改革,在经历了机电总公司、中汽贸和中汽销三大企业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分支机构流通网络之后,80年代中期,各大汽车生产公司开始到各地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 以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各汽车生产企业开始重新构筑现代化的营销战略与销售流通体系。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销售流通体系正在进一步完善,其主渠道的作用日益增强。在这一时期,我国汽车销售的经营方式开始向品牌经营过渡。轿车市场开始进入品牌经营的起步阶段,特别是进入1999年后,随着上海通用别克、广州本田雅阁、一汽-大众奥迪A6等相继投产后,以新车型为代表的营销体系建设为标志,我国轿车市场品牌经营的发展步伐随之加快。 我国汽车流通体制经过20年的演变,流通渠道已由原来的国有大流通企业一家独揽市场,变为现在的四条系统——传统的大流通企业、以制造商为核心的销售网络、类似集市的有形汽车市场、“散户”汽车经销商。相应的四种渠道模式分别是:品牌专营店、汽车交易市场,汽车专营连锁店、混合品牌汽车经营店,如汽车超市,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附属在品牌专营店下面的分支性销售机构。 传统的大流通企业 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传统的大流通企业对资源有垄断权,可以包销企业的产品。如今,汽车流通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大大提高,汽车资源在新形势下变得非常紧俏,传统的大型流通企业通过买断后批发销售的形式已经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多品牌混合销售形式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2002年汽车流通领域前10名的名额,仍被相当一部分传统的大流通企业把持。 汽车品牌专卖店 二十世纪90年代末,品牌专卖模式被引入中国,这也是目前广州本田、上海通用广泛采取的渠道模式。品牌专卖是指汽车制造商与经销商签订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指定品牌汽车的营销活动。经销商按照汽车制造商的要求建立展示厅、统一颜色和标识,规范销售方式、宣传方式等。 品牌专卖制是1999年发展起来的渠道模式,主要以“三位一体”(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3S专卖店和“四位一体”(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4S专卖店为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品牌专卖制的严格规定,汽车销售在最大程度上达到了统一。从专卖店的位置、内部硬件设施,甚至装修材料的采购地点都有明确的规定,“四位一体”的专卖店还特别强调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功能。可以说品牌专卖制的引进是一种进步。 对于汽车制造商而言,品牌专卖模式的实行有利于树立其品牌形象和控制区域价格,并且对经销商有较大的控制力。但是高额的投资大大增加了经销商承担的经营风险。利润相对较为薄弱的经济型轿车和微型轿车根本不适用4S店。 汽车专营连锁店 汽车专营连锁店也是目前广为采用的汽车销售渠道模式。与品牌专卖制相比,给与汽车代理商更大的自由度。厂商一般只能就经销商的地理位置、销售能力等进行考察,不能对申请汽车专营连锁店的代理商有过多的软硬件要求,比如店面的大小、装修水平、售后服务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与连锁商业的特许加盟店有一定的共同点。 在一定的制度指引下,厂商对特许经销商的销售管理和培训方面支持较少。经销商不能打厂商的品牌形象,厂商也不能对经销商经营的品牌加以限制。双方同时拥有比较多的自由度。 北京亚飞汽车连锁总店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汽车专营连锁店"销售网络,2003年公司在全国300多座城市拥有700多家亚飞汽车连锁公司,年均增长38%,2003年销售各类汽车数量22万辆,销售额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64.24%。全国300余座城市建立连锁销售网点近500家,在近60座城市建立了联网租赁分部和站点,形成了目前中国最大的多品牌汽车连锁销售网络和联网租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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