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火箭队按照蓝板和得分给姚明及其他的队员付薪,火箭队的比赛成绩未必会变得更好,反倒有可能变得更差。在“假如……”一文当中,我是希望通过姚明和火箭队进行类比,来展示绩效考核的局限性。
从家人的跟帖来看,大部分人还是没有很好地去琢磨巴纳德那段话的意思。我们总是觉得可以充分利用人们的自利性去为组织做出贡献,而真正伟大的组织,或者真正优秀的管理者,却深知这种方式的局限,往往通过激发组织成员超越自利性,来实现组织的基业长青。
如何激发组织成员超越自利性?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暂时搁置到一边吧。fisher兄在跟帖中说,或许火箭队给姚明的薪水更多是对姚明本身价值的认可,与输赢无关。这又引发了本文要探讨的话题:“为什么”火箭队没有按蓝板和得分给姚明付薪?
第一个理由我们已经分析过了,因为篮球是一个团体运动,单打独斗是不可取的,也不能导致赢球,所以很多球队都没有按蓝板和得分给球员付薪的传统。
第二个理由少天兄用一个很巧妙的比喻给表达出来了:要把球队与企业相类比,姚明也算是一高管了,高管贡献大小要看企业的整体业绩,不能用个人表现来衡量。
第三个理由是fisher兄所说的,薪水是对姚明本身价值的认可,与输赢无关。这个观点很有说服力,我们来看看那些NBA的球星们,动辄以几千万若干年的合同与某球队签约,球队之所以签约的原因肯定不是球员的业绩(球还没打呐),而是球员本身的潜力和价值。
如果再拿这样的付薪理念与中国很多民营企业的现实相比,就会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从高管到清洁工,他们的薪资基本都包括月度浮动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浮动工资与月复一月的绩效考核相关,年度绩效奖金与年底的考核、排名相关。拿点钱,真是不容易啊。
由此就产生了一个我们司空见惯却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
可能会有朋友把这两者的差异归结于球队与企业的不同,毕竟,这是两种类型的组织。我想,外部环境或许也是这种差异存在的关键原因之一。对于一个成熟的、信息透明的人才市场,一个组织为了获取优秀的人才,总要付出更高的成本,而且要承担更多的选人不当的风险。
还是拿企业来举例子吧。在中国不乏有这样的情况,某民营企业发展迅猛,很快成为全国性的公司,但是在扩张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的难题:招揽不到人才。经过分析之后才发现,原来企业在发展初期在当地招揽人才,采取的都是低底薪加奖金或提成的方式,但是到了像上海这样一些典型城市后,发现前来应聘的人才往往在了解到基本工资之后就一走了之。后来公司不得不改变策略:提高基本工资来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从而招揽自己需要的人才。
对于大部分民营企业而言,在刚开始的时候都是向内看的,能够让其从向内看到转变为向外看的最大动力是:竞争的存在。在产品市场上是这样,在劳动力市场上也是如此。一家企业从低工资向高工资的转变,其中的动因,很多时候是来自劳动力市场上其他企业所给予的压力。
很多民营企业在引进外来人才的时候,往往会采取与现行体制不同的薪资模式,而往往一个特点是给予较高的固定薪水。这大部分是来自于外部人才市场的压力:不给这样高的薪水,人才是不会到自己的公司的。而这样的薪水,正如FISHER所说,是对当事人本身的价值的认可,也可以看做企业的“风险投资”。这个风险并非企业有意承担,而是不得已为之:企业巴不得所有员工都采取零底薪加奖金的模式,与企业荣辱与共。
或许对于NBA这样的美国式组织而言,工会组织在薪资等方面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在辅佐姚明的大猩猩尤因,当年是球员工会的主席,好象任职期间还为发生的球员与NBA官方的“对峙”斡旋不少。但是工会到底在NBA球员的薪资谈判当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限于了解实在太有限,就不得而知了。
与企业挖空心思设计各种考核机制相比,球队就显得有些傻瓜,但是我觉得这种简单的模式也未必不好。看看姚明在NBA的努力程度,恐怕没有人认为他现在的付出比在国内的时候少。
关键是,与有机会把风险转嫁给员工不同,球队不会像企业那样殚精竭虑地考核,然后导致员工与公司不停博弈进而上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好戏。
一旦断了这样的可能,球队也往往不再把重心放在如何防范球员消极怠工上,而代之以有规律的体能训练,良好的身体保护,持续的技战术提升,和为总冠军梦想及荣誉而战,球员们照样在球场上嗷嗷直叫,三郎一般拼命。
或许有人说这太理想,我觉得未必。想想那些实施过终身雇佣制的日本企业曾经创造过的奇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