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朗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一、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调整,发书面通知执行。 二、 员工应按时打卡,车间主管负责车间考勤管理,检查所属车间人员就位情况;后勤部门(行政、采购、品管、财务、工程)由部门主管负责考勤管理,检查部门人员就位情况。 三、 员工在打卡上班后应立刻就位,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工作(如吃早餐、看报纸等),违者处以10元罚款。 四、 普通员工请假应至少提前1天向主管提出:请假1天的,由主管审批,交生产部备案,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审核经副总经理(生产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特殊情况,如病假或客观原因未能按规定提前请假,应电话通知部门领导备案并补签请假条。 五、 助理、主管、部门经理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六、 员工申请请假后必须得到相关领导签字后才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七、 处罚规定:(若车间根据生产有其他规定,请送行政部备案) 1.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的罚款5元。 2.迟到、早退15-30分钟的罚款10元。 3.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半天罚款20元,旷工一天罚款40元。 八、 奖励规定:(若车间根据生产有其他规定,请送行政部备案) 员工全月除规定有薪假期外,无请假、早退、旷工,奖励20元作为全勤奖励。 九、 本制度自2006年10月8日起实施。 行政部 200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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