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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应该是这样算的:
1000元/制度工作日=日工资
日工资/8小时=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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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者
首先,这个零售企业这么做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在8小时外延续上班则为加点,在公休日上班则为加班,都应按规定支付150%及200%的加班工资,该企业如此做己经严重违反劳动法。
日工资正确的算法应为:月工资/20.92天
月上班天数20.92的计算机方法:年工作日=365-104(休息日)-10(法定休假日)=251天 月平均工作天数=251天/12=20.92天
现在终于明白20.92是怎么算出来得了,呵呵
我认为,这要看怎么讲:第一,这个零售企业的做法绝对是违法的,前边几位谈得都很好,恕不多述;
第二,如果要是抛开法律谈,当初双方约定的就是每月30天、每天12.5小时工作,那么日工资=1000/30天;如果约定的是每月30天、每天8小时工作,他的日工资=1000/30天/8小时*(8+4.5*150%)(这样又有点法律概念了)
优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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