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若果如此,共产党的治安人员(包括警察)实在比暴徒、杀手,以至过去(书本和影视上描述的)的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强盗尤有过之,至少那些人是挂了牌的,人人承认的暴徒、凶顽。但打孙志刚的这些人是执法者啊,太可怕了!他们是不是成了合法的杀人者了!
我看就是,要不怎么会因气不顺(不就顶了嘴吗)就杀人!或是看不惯(要是点头哈腰温顺型的就不同了吧)就可以杀人!反正落在他们手中,想打就打,想杀就杀!啥叫权力赋予、合法执暴啊!
这种事成了普遍现象,所以更可怕的是,到终了大不了赔你点钱了事,还想咋的!这钱又是纳税人的,多赔点也无所谓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