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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混在BBS的5种境界,你是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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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6 21:3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混在BBS的5种境界,你是哪一种?
第一重境界:      眼前台灯光,地上鞋一双。   举头狂灌水,低头写文章。      此种境界为泡bbs的最初境界,也是混迹论坛最稚嫩的境界。刚刚上网或是第一次接触论坛的网民,突然之间发现在茫茫尘世之中竟有如此佳地――只要遵守国法板规,就完全可以在精神上过过陶潜式的田园生活,尽情抒发可言平时不敢言之言,大可狂写平时未曾见诸铅字之作品,实在是不亦乐乎,悠哉悠哉。      第二重境界:      千锤百炼始出来, 犹穿马甲半遮面。   胡吹乱泡三两下, 未写文章先拍砖。   别有幽愁暗恨生, 此时无名胜有名。   同是论坛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此种境界算是混迹于bbs的第二重境界,几个回合下来,网虫发现不管自己写的文章是“丑鱼烂虾”,还是“美味佳肴”,总是有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况我辈纯粹俗人一个,被强烈刺激后根本做不出唐僧东郭之状,实在是不胜其烦。再说老表高姿态只能算是向小人屈服而已。于是索性苦苦思量对策,总之不能让其影响自己在网上写作的欲望。一番观察思考后决定施展姑苏慕容家的绝学“以彼之技,还施彼身”,于是风平浪静。      第三重境界:      千山鸦飞绝, 万径虫踪灭。   孤笔弄网文, 独钓寒江雪。      此乃bbs生存之第三重境界。恭喜!达到此境界者已属不易,此时的网虫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网络写手了,想想当初刚刚出道时在坛子上被人用臭鸡蛋狂轰滥炸的烦恼,而又要坚持写手气节,绝不抄袭,坚持原创。最终凭借其三尺不烂之手成功敲出无数经典网文,被大多数网友所认可、转载,实在不容易。至此,当年常用臭鸡蛋扔自己的一些无聊家伙或许早已经戒网;或是自愧弗如;或是疲劳不堪,正与他人纠缠;至不济他仍回来骚扰,我脸早已经磨练为三尺鞋底,其最终不得不放弃与己纠缠。呜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嗟夫!此乃冰冻三尺非一日寒之功也~         第四重境界:      侠客别网将欲行,忽闻坛上灌水声。   网络论坛深千尺,不及网友送我情。      达到此境界者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做斑竹做到无法自拔而为了不脱离现实,不得不自拔的;另一种是一些在一定范围、一段时期内比较知名,较有影响力的网络写手。当他们决定离开论坛的时候,连平时一些作深沉状的网友这时也会站出来极力地挽留之,甚至引经据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其在电脑前感动不已、去留两难。在“重温”过当年李白和汪伦的友情之后,其最终决定重返论坛。      第五重境界:      去年今日此版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网虫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毋庸置疑,此乃在bbs上生存之最高境界。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做到斑竹、网络写手做到最后,因为文章而结识的网上知心好友、红颜知己早已为数不少,当初上网的目的业已完成。再说夜夜上网灌水,身体早已透支,网费电话费也将告急,值此关头,切不可犹豫,正该离去。且把美好的回忆留给网友,把自己在bbs上的愉快和惆怅也都一并带走。此举好比荆轲刺秦、稽康留曲:壮士一去不复返兮....
沙发
发表于 2004-12-27 09:54:07 |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到最高!
板凳
发表于 2004-12-27 13:02:3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请问您老人家现在是属于哪种境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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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7 17:07:07 | 只看该作者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5
发表于 2004-12-28 12:45:17 | 只看该作者
卖什么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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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8 16:53:15 | 只看该作者

QC080000:2005英文参考文件

不卖卖关子就漏底啦!嘿嘿嘿!!!

7
发表于 2004-12-28 22:04:18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没有入门
8
发表于 2004-12-28 22:13:3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众妙之门在2004-12-26 21:35:42的发言:      去年今日此版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网虫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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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9 10:07: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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