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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鸿谈管理:一定要把问题的根源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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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07:0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经理一行到达酒店,飞鸿和张琴到楼下迎接。之前张琴让赵晨提前帮张经理把酒店入驻的手续办好了。
        大家都在楼下,张琴给赵晨打电话,赵晨表示他马上下来,结果等了许久也没有见人。后来张琴又给赵晨打电话询问时,赵晨却说他在张经理的房间门口等着。于是等了许久的他们只好乘电梯上去。
        为此,张经理批评了张琴:“连这点儿事都协调不好,早就说了我们要到酒店了,大家都到酒店大堂,结果却是有的人在楼上有的人下来了,简单的事情搞得这么复杂。”
        事后,飞鸿当着张琴和赵晨的面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张琴揽下了所有的责任,赵晨不吭气。飞鸿表示主要是要把问题搞清楚,以避免下次再出现类似的情况,而不是要追究谁的责任。但张琴表示类似的问题一定会再次出现。
        正在此时,赵晨因事被其他人叫出去了。在飞鸿的再次追问下,张琴才说出原委。原来在她给赵晨说了要他下楼后,公司的吴副总又给赵晨打来电话,说是张经理他们到了,要赵晨到张经理的房间门口等着他们,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飞鸿听后表示问题是出在赵晨这里,张琴没有必要揽下所有的责任。赵晨应该在吴副总给他交待时,说明张琴要他下去的事。即便是按照吴副总的安排去做,也应该给张琴回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的。
        之后,飞鸿与吴副总交换了情况。吴副总也知道了刚才发生的事,表示了同飞鸿一致的看法,一起商量了如何帮助才来公司不久还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样事的赵晨。
        这件事情不大,事后当事人也不想再谈。但飞鸿却觉得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才行,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不追究会导致同样的问题在个人身上再次发生。中国人常爱讲的一句话是“难得糊涂”。对于许多事,不少人或由于嫌麻烦,或出于爱面子,或考虑人际关系。常常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宁可自己受些委屈,过去就过去了,不愿去深究。因为没有及时的总结和反思,结果同样的错误会一再发生。个人也没有成长。
        二是不追究会导致组织竞争力无法提升。当下社会竞争十分激烈,一个组织要想脱颖而出,除了勇于开拓之外,内部的管理也一定要能够跟上。不能老是花精力去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事实上这些小事却又无法杜绝。因此只要发现一件就处理一件,同时举一反三,及时总结及时补救。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组织的竞争力和战斗力。
        三是追究时要注意策略和方法。大家到同一个公司来,都是想把事情做好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总是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问题出现后,尤其是涉及员工之间发生的事,要让当事人自己去把事情搞清楚,有时并不大合适。甚至有可能把事情搞清楚了,双方的感情也受到了损害,无法再在一起共事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由他们的主管或公司高管出面来做是比较恰当的。主管在追究时,一定要表明这样做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当事人明白了这一点,才会放下包袱说实话,才有可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彻底搞清楚。而在问题弄清后,就没有必要再去与另一方当事人核实,否则还是会把事情搞砸的。而主管要做的,就是如何针对存在的问题着手解决,从组织层面或进行帮助或完善机制或修改制度等。
沙发
发表于 2014-8-17 12:11:53 | 只看该作者
细节决定成败!谢谢飞鸿兄分享~
板凳
发表于 2014-8-18 20:22:18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支持一下,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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