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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不久前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一届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时传出这样的信息:基于“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考虑,辽宁省修改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办法,见义勇为者所获最高奖励金额有望从目前的64万元增至120万元。
辽宁省一直都非常重视对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立法保护。早在1996年,辽宁省政府就发布了《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12年后,即2008年,《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原办法废止。在2008年的这个新办法中,对见义勇为英雄的最高奖励金额为64万元。(信息来自 母婴用品 www.uuum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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