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总经办。总经办在国企中是办公室的地位,但总经办是由总经理管辖,但部门按常理应该是由部门经理划拨掌权,而做为总经理,他对整个公司负责,而总经办由谁负责便尴尬起来 .
在填表公司报销单或是其他需要部门经理签名的时候,(需要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作为我部门,在起初的时候是由我在部门经理栏里签名,并掌权。但如果要我作为部门经理签名的话,我并没有享受到部门经理的待遇 。
总经办虽然是9个人,但由我掌权的只有3人,其他的都是部门经理以上及董事会成员。 因为部门员工的效益工资是由部门经理分配,部门经理的效益工资不划分在部门员工内。但是我,不但要分配我部门的效益工资,而且我的效益工资还包含在部门员工内。部门经理的效益工资由总经理划分,我的效益工资参与在部门员工内,每次我都把我的钱拿出来分一部份给其他人
但其他的部门经理的钱却不参与划分
老板还有其他员工因为犯规为被扣罚20%的效益工资,下班的时候其他部门因为不平衡而大肆争吵,吹胡子瞪眼的,老板就把我提出来了说:只有像**这样就好,总把自己的分出来。
现在我拒绝签字了,首先是财务提出,说我没有任命书,所以我不能享受诸如等等的待遇,比如说电话费用的报销,我现在只能报150/月。
我怎么改变这个局面?可以要求老板给我公正的待遇吗?请您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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