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想起,家里的狗死了。是的,他死了。如果不是别人问起,或许我到现在也不会想起他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很长时间了了。而从他消失地这段时间来,和他朝夕相处的我居然没有想起过他。忽然间,我觉得我是个无情的人。为了证明我是个有情的人,于是,我打算写一篇文字。
也许他来我家的时候刚刚断奶,或许刚刚长牙,总之他那时很小很小。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我初恋的年月。我和她的爱情也跟他一样需要呵护。很快,我们进入了热恋阶段。而他也一天一天健壮起来。那时的我很年轻很幼稚,充满活力。有着一颗和现在的热血青年一样的不安的心。那时,我常常很晚才回家。而每当我回家的时候,他总是跑到我面前摇摇尾巴。现在想想,他真是一条好狗。
几年来,他不但帮家里看门守户,在来客的时候也首先通报。就象电视电影上那少林寺的知客僧一样。一般情况下,如果来人,他一定会一阵狂吠。这时,我躲在窗帘后边,从大门缝里偷偷观察来者摸样。如果来者是我想见的,非见不可的。我就会对他狠狠地呵斥一声:“瞎了你的狗眼,你这狗日的。” 他也很识趣地夹起狗尾巴跑到狗窝里狗蹲起来。等到他再叫时,我还是会偷偷看看来者摸样,如是我不想见的,我就会偷偷跑到床上躺下。然后听一首《人狗合奏曲》。外面人吆喝一声,狗叫一声。外面的吆喝声从期待到愤怒,里面的吠声从低沉到高昂。直到最后外面那喝声从愤怒中透出点嘶哑的时候里面的吠声已达到高潮。这时吠声已经完全压下了那吆喝声,继尔,来人也会骂一声:“狗日的。”后转身离去。而那‘狗日的’胜利似的摇摇尾巴,转过身,继续狗蹲起来,并不屑理会那粗鲁的话语。也不知道他这高雅的情操是哪学的,或许是我言传身教的结果吧!
但有时候我也会很讨厌他,比如我早上换了双鞋,晚上回家的时候他就会听不出我的声音。接着他就一顿狂叫。而这时,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进门制止他的吠叫,以免他吵醒我老爹老妈。而那后果是严重的。直接从大门进去吗?噢,不!对不起,大门已经关了。久而久之,我练成了翻越三米的高墙时不出一点动静的本领。而且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六秒钟。不要以为我是在吹,我记得我的最高记录是四秒。当然,这完全得宜于他的教导。如果这时我心情好也就罢了。要是我心情不好(比如打牌输了),一般情况下,我会轻轻地走到他面前。这时,他会乖乖地蹲在那里,我将右脚轻轻抬起,压在他的狗头上,然后一个优美的左转身,他便一个后翻滚了出去。如此之后,我那僵硬的脸上的肌肉勉强地抽搐一下,做出一个虚伪的笑容后,才会带着满足睡去。直到有一天晚上,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狗眼里流出了几滴眼泪后,我才不再踢他。从他那狗眼里,我似乎看到了自己。
碰到我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学着别人那样和他出去散散步。村子里有的是狗,也有的是溜狗的人。以前遇到溜狗的,我会绕道而行,不是因为我怕被狗咬,而是因为没狗溜。现在我和他人模狗样地出去散步时再也不用因此而自卑了,真有点人仗狗势的感觉。而这时,他却做了件让我非常难堪的事情,不停地抽动着鼻子在草丛里寻找什么。而别的狗却从容地跟在主人身后,尽管他们身体都很瘦小,一副没吃饱的摸样,但却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无知的人无畏,无知的狗也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溜的都是哈巴和沙皮什么的。和我的狗完全不是一种类型。但从此之后,我再也没牵着我那膘肥体壮的狗出去和他们那没吃饱的瘦狗散步,不为别的,只为不伤他们的自尊。我总是心太软。
他是哪天死的我并没记得。只记得那天天下着大雨,或许他是被雨淋死的。他是哪年死的我也没有记得,只记得那年我失恋了。但至少弟弟把他埋了,弟弟还经常提起他。而我呢?我死后谁会埋我?谁会经常提起我?或许我连条狗都不如,我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