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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帖子比较笼统和情绪,我引申一下:一是管理能否“学习”?二是管理能否流程化?
先举个小例子,说明一下东西方之间管理思维的差异:对于篮球比赛的管理,中国人是凭模糊的感觉、印象一类的东西在评价和衡量球员,譬如说这个人传接配合不错等等;而美国的NBA是凭借数字说话,譬如某个球员的投篮率、传接率等等指标。
“模糊”管理标准与“数量”管理标准,是造成这种管理差异性的问题所在。究竟谁对谁错哪?显然,问题不能这么简单来认识。在企业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一种是企业主或企业家们在确认和洞察企业目标的管理,另一种是以制度性为主的基础性管理。
前一种实际上根本无法学习,因为那是个人的直觉、经验、性格和魄力,在起着主导作用,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情。而后一种实际上不但可以学习,而且必须学习,因为管理事实上存在着组织化、制度化、流程化的问题,假如不能做到这“三化”,一个企业组织将出现很混乱和随意的管理局面,这是组织管理所不能“忍受”的。
我把后者叫做“企业制度性基础管理平台”上的“白领工人”,他们之间的管理是以任务与责任链的方式,环环相扣、紧密衔接,任何一个管理岗位或人员不能实现管理流程化的任务要求,都会引起企业整体管理的连锁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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