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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情人分手饭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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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9 19:4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情人分手饭局管理条例》  

【标  题】情人分手饭局管理条例
【内容分类】分手饭局
【颁布单位】饭局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31219
【实施日期】20040101
【发 文 号】饭局委员会令第1219号

地球饭局委员会令
第1219号

  《情人分手饭局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2月18日饭局委员会第8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施行。

      委员长 饭桶
     2003年12月19日


情人分手饭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情人分手饭局守则
第三章 情人分手饭局指导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分手双方分手饭局的正常进行,保护分手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分手双方分手成功,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决定通过饭局来做最后的分手决定的分手双方。

  分手双方在享有本条例赋予的权力之外,须严格按照本条例执行分手饭局。

本条所称分手双方,是指在分手前保持异性关系的男女双方,例如情人、恋人、情侣、夫妻等异性组合;年龄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

本条所称分手饭局,是指从决定吃饭到走出餐厅的全过程。

第三条 鉴于同性恋还未获得合法地位,本条例不适用于同性恋分手双方。

第四条 非第二条所指分手双方请勿照搬此条例,否则后果自负。

第五条 分手双方中任何一方卷入死亡、瘟疫、暴乱、战争等重大非人力能挽回的事件中,该条例立即中止执行。

第六条 分手双方须遵守地球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个人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情人分手饭局守则
  
分手双方在进行分手饭局前,须仔细阅读本管理条例:
  
第七条 分手双方在分手饭局期间,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以任何个人、团体、国家、星球和星系的名义缺席,迟到和早退。
  
第八条 分手双方须穿着整洁大方,衣着美丽得体;女方不得穿具有挑逗性的服饰,男方不得赤膊上阵。
  
第九条 任何一方不得携第三者、第四者、……、第K(K=3,4, …,n)者、……,或者父母亲戚、兄弟姐妹、同学朋友等与双方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其他人参加饭局;除此之外的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以任何个人、团体、国家、星球和星系的名义接受任何一方或双方的邀请出席饭局。
  
第十条 任何一方都不得携带任何枪械、刀具、棍棒、绳链、板儿砖等具有杀伤力的物品;双方都应将皮带紧系在腰间,不要做其它用途。
  
第十一条 饭局期间,双方都不得用言语行为刺激、伤害、挑逗对方,也不能自虐。
  
第十二条 分手双方都不得在饭局期间协商票子、房子、车子、孩子等物资的解决办法;坚决杜绝索要财物。
  
第十三条 分手双方都不得通过吃饭打击报复对方,必须考虑对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适可而止。
  
第三章 情人分手饭局指导
  
第十四条 除双方以外的任何人可以在距离饭桌一米远处守候而不受本条例约束。
  
第十五条 经双方同意,可以谈及双方的感情纠葛历史,但内容不应过于煽情,特别是不允许带色儿。

第十六条 饭局间经双方同意,可以饮用含有乙醇的溶液;但是不提倡瓶子等经常冒充凶器的容器。比如喝啤酒最好是听装的。

第十七条 不提倡西餐——刀叉无眼!

第十八条 经双方同意,可以摄像、摄影、画像、签名和互赠礼品。

第十九条 饭局时间不做硬性规定,由双方自由掌握。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条 分手双方在管理好自己的同时监督对方对本条例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 除分手双方外的任何人都有权监督分手双方对本条例的执行情况;在双方矛盾升级到血腥时可以出面干涉,但不得违反地球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分手饭局条件的任何人参加饭局,双方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将其逐出饭局,责任由另一方承担,但不得违反地球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违反本条例,有权利退席,责任由另一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除分手双方以外的任何人一旦发现饭局有任何血腥痕迹,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但不得违反地球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不鼓励通过分手饭局达到和好的目的。

第二十六条 鉴于分手的复杂性和实时性,本条例尚在完善中,欢迎各位已分手、正在分手、准备分手和未分手的仁人志士提出增减修改意见。

第二十七条 饭局委员会保留对此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PS:据悉,半条命和下雨天儿将成为第一对在《情人分手饭局管理条例》下分手的情侣,饭局委员会将会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增减修改该条例。届时,本报社及多家新闻机构将会对此过程作全城报道。但具体时间、地点尚在商讨中。

——地球共和国新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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