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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以小失大是很不值得的,但经常就有人像着了魔一样以小失大。这种现象在外贸圈里也并不罕见。比如有的外贸公司接了单以后,却放弃了原来为其提供样品的工厂A为其生产,而是拿着到手的样品选择了另一工厂B进行生产,原因就在于工厂B在每件产品上都能比工厂A便宜多少多少钱。追求利益最大化,本来无可厚非,但是该外贸公司似乎在关注价钱的同时忽略了产品的质量。最后发现B厂所生产的产品与A厂当初为其提供的样品在质量上有差异,因此只能要求退货。
面对更大的受益空间,人人都会心动,但行事需再三考虑,仔细考察,确保无误。如果碰到上面的情况,该外贸公司不是应该先把情况告诉工厂A,然后再进行沟通、协商吗?
以小失大要不得啊!希望大家可以有所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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