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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待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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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7 11:5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新闻媒体工作,单位有名记者在一次火灾采访后出现不适。后怀疑为有机磷中毒,进一步的诊断还在进行中。
我想问问大家若是被认定为工伤,单位是否承担后续相关经济补偿??还是有社保承担?
谢谢
沙发
发表于 2003-11-17 15:15:0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各地的政策不是很统一。属不属于工伤应该由社保公司和当地政府的工伤部门认定的,你不妨咨询有关部门一下。其中工伤3000元以下的由社保承担,3000元以上的由单位和社保各承担一半。

另外,应该你们还有医保吧,这个应该向医保申报的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7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事业单位,有什么法律条文吗?
谢谢楼上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7 16:07: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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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7 17:09:00 | 只看该作者
事业单位有医保的,医疗费用应该可以向医保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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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8 09:33:00 | 只看该作者
事业单位更加有椐可查了,国家有关工伤医疗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法律条文对你们事业单位可是都适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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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19 09:14: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那名员工所就诊的是省职防所,我们是市级单位,医生说市里的医保不行
市职业病防治所说治不了,推荐到省职防所的
怎么办??
7
发表于 2009-6-16 11:35:00 | 只看该作者
受教
8
发表于 2009-6-20 10:24:00 | 只看该作者

工伤,要与工作有因果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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