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口区局通过对某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异地设点收购异地销售,用票量及开票金额大,现金交易频繁,销售给关联企业价格偏高等现象。由于供废人多为外地人且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给查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此,对此类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重点加强管理,以堵塞漏洞,下面就管理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取消异地收购异地销售行为。如需异地收购异地销售,要求其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经营地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购领发票,不得携票外出交易。
二是建议加强对供废人资格认定管理,管理分局应监督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建立供废人个人档案,并重点审核收购发票的开票对象是否符合城乡居民规定,不符或不实者,严禁开具。
三是建议加强对货物流的核查。对企业购进和销售货物的实物流动数量,出入库手续,进、销、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空买空卖。
四是建议加强对资金流的检查。企业购进和销售货物的资金流应与货物流一一对应,防止虚开代开。企业购进货物应杜绝大笔现金交易,凡单笔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以便查验。
五是加强对销售对象的核查。凡是销售给与其有关联关系或有利益关系的企业,应对这些企业就货物交易的真实性、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逆查,防止企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税负。
六是建议加强对收购发票的管理。一方面加强对用票量的管理,严格控制购领数量;另一方面加强票面开具的审核,严格按规定开具,票面开具金额较大的应适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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