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具连锁店承包制度制定
我们公司现为某品牌皮具的省级代理商,在全省六个城市有大约20个店(包括专卖店及商场专柜),其中部分城市由于距离总部(指省级代理商总部)较远,管控力度较为薄弱,导致销售额未达公司期望,同时销售情况变化幅度也比较大。根据此种情况,公司有意实行承包制经营(如“店长承包制”、“个人承包制”等)。 要求: 1,制度必须是完整和可行的,参考资料之类的意义不大(附件中提供了一份参考资料,类似的参考资料不具备针对性,可行性较差); 2,制度要适合皮具行业,至少是相近行业的(除了皮具行业外,还可以是服装、鞋类零售、连锁业的,其他行业适用性较差); 3,如果应标者能够提供一些知名品牌(最好是皮具品牌,服装、鞋类的也可以)实行了承包制的现有全套制度资料,经过我们审核后可以直接使用的话也可以; 4,通过承包制我们公司想要达到的目的可以参考附件提供的资料,大致有: 连锁店由总部投资设立(实际的情况是:我们只是针对现有的门店进行承包制改革),各店由店长(或者其他有能力承包者也可以)承包经营,店长和连锁中心(即省代理商总部)每年签定承包经营合同,中心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核准下一年的经营指标,如果超额完成经营指标,就超额部分,各店按一定比例提成,进行奖励,如果未完成经营指标,就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处罚. |